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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通过会计核算进行的,实行会计核算是深化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通过会计核算进行的,内部会计监督包括会计核算的全过程。监督的内容是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监督,而重点是合法性的监督。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也明确提出建立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将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可以说,对单位实行会计核算是深化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会计核算,严格财务管理,强化内部监督。
一、把好内部会计监督的第一关口——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
原始凭证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证据。取得和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因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是各单位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环节。
《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这是讲了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原始凭证,应依法加以区别: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所谓不其实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记录的事项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是一种虚假的凭证;所谓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所表述的事项与经济业务是相符的,但经济业务本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应通过监督原始凭证,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制止、纠正和揭露经济业务的违法违纪行为。
2、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所谓不准确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没有准确的表述经济活动真相,或在文字上、数字记录上发生差错等。所谓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是指凭证上的文字说明、有关数字没有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写齐全。所以《会计法》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只要求退回进行更正、补充,而不是不予受理。
我们在审核监督原始凭证时不要因为第二种情况出现的问题较普遍,而忽略了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单位领导人对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负有责任。这对于审核监督原始凭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即要坚持单位领导人“一支笔”审核签字制度。
(2)大项经济业务要审核监督审批程序,是否经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是否是单位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有无超出单位业务范围之外的经济活动。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是法律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力,要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不能讲情面或有后顾之优,应坚决依法制止和纠正。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核监督
对财务收支的监督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又一项重要内容,财务收支也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对财务收支监督的内容包括:资金来源、资金管理渠道、资金支出管理范围和支出标准项目等。《会计法》第十九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对财务收支监督的重点是合法性问题。行政事业单位除按预算计划核拨经费外,一些单位还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此项收费是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的,而且对收人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在对收入监督审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超越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巧立名目收费的;
2、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的;
3、收入不按国家规定管理,挪用、截留、转移资金性质、设账外账和设“小金库”的。
财务支出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也是会计审核监督的重点。在对支出审核监督时应从以下几点考虑:
1、审核财务支出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2、审核是否有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
3、审核支出金额与实际需要量是否相符;
4、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无挪用、截留或改变资金使用性质的问题;
5、审核财务支出的内容有无变通、虚报冒领的问题。
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只有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对单位收支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才能赌塞漏洞,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实施全过程控制的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将单位财务收支全过程置于财政监督之下,增加了单位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和自我约束力,杜绝了白条收付、假发票入账、坐收坐支、多头开户和做假帐等违纪违法行为,铲除了私设“小金库”温床,有效地控制了滋生腐败的源头。因此要加强对财务的全过程管理。
财务与会计是属于两种不同层次的活动,它们应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财务管理就是组织单位资金运动、处理资金运动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1、以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为主。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财务管理的重点由资金管理转向财务会计监督,进而转向以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为主形成的控制系统。通过对经济活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促使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2、实施对资金运动过程的监控。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实施对经营资金运动过程中的监控,包括有计划地筹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参与经营决策,实行事前控制,对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财务监督,按照规定正确处理好投资者、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等。
3、抓好一系列相关的基本环节。实现财务管理任务的关键是要抓好一系列相关的基本环节,包括进行财务预测。制订财务计划、组织财务控制、开展财务分析和财务信息反馈、实行财务考核等等,保证各环节的衔接,保证经济活动的连续性。
4、培养高素质的财务主管人员。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有合格的总会计师、财务科长等财务主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财务主管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应做好对财务主管人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理论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的考核和培养,达到全方位的综合性素质。
四、规范的会计管理
1、注重岗位之间相互牵制作用。会计岗位设置中应注意横向与纵向关系上的相互牵制作用,以便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从而预防发生错误和弊端,做到防患于未然,以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与完整。
2、建立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应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的审核传递、会计核算的方法、会计帐簿设置与记帐要求等内容。通过会计处理程序控制、手续控制和复核控制等措施,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达到真实、及时和完整。
五、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由单位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的专职审计人员进行的审计,主要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有助于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关键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通过会计核算进行的,内部会计监督包括会计核算的全过程。监督的内容是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监督,而重点是合法性的监督。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也明确提出建立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将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可以说,对单位实行会计核算是深化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会计核算,严格财务管理,强化内部监督。
一、把好内部会计监督的第一关口——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
原始凭证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证据。取得和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因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是各单位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环节。
《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这是讲了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原始凭证,应依法加以区别: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所谓不其实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记录的事项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是一种虚假的凭证;所谓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所表述的事项与经济业务是相符的,但经济业务本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应通过监督原始凭证,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制止、纠正和揭露经济业务的违法违纪行为。
2、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所谓不准确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没有准确的表述经济活动真相,或在文字上、数字记录上发生差错等。所谓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是指凭证上的文字说明、有关数字没有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写齐全。所以《会计法》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只要求退回进行更正、补充,而不是不予受理。
我们在审核监督原始凭证时不要因为第二种情况出现的问题较普遍,而忽略了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单位领导人对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负有责任。这对于审核监督原始凭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即要坚持单位领导人“一支笔”审核签字制度。
(2)大项经济业务要审核监督审批程序,是否经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是否是单位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有无超出单位业务范围之外的经济活动。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是法律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力,要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不能讲情面或有后顾之优,应坚决依法制止和纠正。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核监督
对财务收支的监督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又一项重要内容,财务收支也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对财务收支监督的内容包括:资金来源、资金管理渠道、资金支出管理范围和支出标准项目等。《会计法》第十九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对财务收支监督的重点是合法性问题。行政事业单位除按预算计划核拨经费外,一些单位还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此项收费是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的,而且对收人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在对收入监督审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超越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巧立名目收费的;
2、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的;
3、收入不按国家规定管理,挪用、截留、转移资金性质、设账外账和设“小金库”的。
财务支出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也是会计审核监督的重点。在对支出审核监督时应从以下几点考虑:
1、审核财务支出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2、审核是否有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
3、审核支出金额与实际需要量是否相符;
4、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无挪用、截留或改变资金使用性质的问题;
5、审核财务支出的内容有无变通、虚报冒领的问题。
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只有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对单位收支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才能赌塞漏洞,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实施全过程控制的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将单位财务收支全过程置于财政监督之下,增加了单位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和自我约束力,杜绝了白条收付、假发票入账、坐收坐支、多头开户和做假帐等违纪违法行为,铲除了私设“小金库”温床,有效地控制了滋生腐败的源头。因此要加强对财务的全过程管理。
财务与会计是属于两种不同层次的活动,它们应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财务管理就是组织单位资金运动、处理资金运动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1、以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为主。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财务管理的重点由资金管理转向财务会计监督,进而转向以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为主形成的控制系统。通过对经济活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促使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2、实施对资金运动过程的监控。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实施对经营资金运动过程中的监控,包括有计划地筹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参与经营决策,实行事前控制,对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财务监督,按照规定正确处理好投资者、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等。
3、抓好一系列相关的基本环节。实现财务管理任务的关键是要抓好一系列相关的基本环节,包括进行财务预测。制订财务计划、组织财务控制、开展财务分析和财务信息反馈、实行财务考核等等,保证各环节的衔接,保证经济活动的连续性。
4、培养高素质的财务主管人员。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有合格的总会计师、财务科长等财务主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财务主管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应做好对财务主管人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理论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的考核和培养,达到全方位的综合性素质。
四、规范的会计管理
1、注重岗位之间相互牵制作用。会计岗位设置中应注意横向与纵向关系上的相互牵制作用,以便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从而预防发生错误和弊端,做到防患于未然,以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与完整。
2、建立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应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的审核传递、会计核算的方法、会计帐簿设置与记帐要求等内容。通过会计处理程序控制、手续控制和复核控制等措施,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达到真实、及时和完整。
五、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由单位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的专职审计人员进行的审计,主要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有助于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