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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是浙江春季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全省林业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当前林业行业的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全省林业系统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全省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緊迫感;要主动作为,从严从细抓防范,减少人为火灾发生;要积极配合,科学处置,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持之以恒抓森林防火
自浙江启动实施机构改革以来,全省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强化责任、全力以赴,克服了种种不利条件的影响,使得森林防火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取得了优异成绩,确保了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劲头不减。
周密部署落实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部门的森林防火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先后到省林业局调研工作,并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春节前,省林业局发出了《关于全力以赴做好春节期间林区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春节、“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专门制定了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成立了6个森林火灾扑救指导工作组,确保重要节点森林防火安全。2月28日,省林业局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国两会前夕,省林业局提请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再次部署了全国“两会”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并派出了8个由局领导带队的督查组,结合“春季绿化造林月”指导服务活动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近日,省林业局还再次提请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发出内部明电,对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持续强化火源管控。各地大力推行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双禁”做法,逐级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实行党员分片包干,收缴进山入林火种,真正做到了主动作为、严密防守,坚决防止了用火失控现象的发生,坚决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每年3月是浙江的森林防火宣传月,3月19日是宣传日,各地纷纷开展“3·19”森林消防宣传日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宣传车、宣传画册、宣传专栏、防火讲座等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大力推进“引水灭火”。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投入财政资金4.46亿元(其中省级资金6900万元),购置高压接力水泵3959台、水带1670千米、消防水车216辆、移动水池6936个、各类灭火水枪7677支,建成消防管网442千米、消防栓5711个、固定消防水池6444个、蓄水容量31.15万吨、“引水灭火”队伍911支2.38万人,全省“引水灭火”能力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基本实现了森林火灾全天候、全时段扑救,“引水灭火”已成为目前全省扑救森林火灾的最主要手段。年前,省林业局在衢州市衢江区召开了全省“引水灭火”推进会,要求各地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统一标准、综合配套,继续坚定不移地把“引水灭火”工程建成森林防火的“地基”工程。
坚决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
2019年是建国70周年,也是机构改革后的第一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尤其是中央和国家局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坚持问题导向,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强化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林业部门森林防火水平。特别是在清明等重要消防节点时期,气温明显回升、大风天气增多、人为活动增强、森林火险等级迅速升高,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和高发期,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各市县林业部门要未雨绸缪,按照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大的问题。
要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浙江森林消防相关职能划转至应急管理部门,林业部门主要负责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以及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应急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明确职责和界限,确保各项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分解细化到人,逐层逐级传导,确保落实到位。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等林业基层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配备防火设施设备,落实好各项森林防火措施。
要在火源管理上严措施。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护林队伍的作用,强化防火巡护。全省2.6万名护林员是林业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力量和森林防火巡护的主力军。要切实把这支队伍管理好,将其作用发挥好,坚持科技管护,全面建立护林员巡查考勤系统,配备巡护定位终端,实时掌握每名护林员的巡护信息,确保巡护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护林员巡护、宣传、发现、制止、报告、配合等方面的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护林员要第一时间向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并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扑救。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强化用火安全。对经过批准的野外生产用火,要严格按照规程实施,落实好用火责任人和各项防范措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万无一失。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预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要在督导检查上出实效。各市、县林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中央领导批示贯彻、防火责任、野外火源管控措施、队伍建设、扑火准备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杜绝走过场、做虚功,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单位要强化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及早发现和解决森林火灾隐患。 要在设施建设上提水平。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资金投入,完善与森林防火工作需求相适应的设施装备。要加快推进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着力提升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基础设施水平。要加快实施“引水上山”工程,继续推进“引水灭火示范县”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移动装备和固定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森林火灾监控网络化、智能化和自动化,让森林火灾视频监控系统成为森林防火的“千里眼”。
要在队伍建设上补力量。经过此次机构改革,各市、县林业部门要按照新形势下森林防火职能定位,抓紧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全力争取支持,切实加强林业森林防火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林业部门防火工作职责,推动森林防火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切实加强林业安全生产
全省林业系统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近年来,全省林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局部地区涉林安全事故仍有发生,安全生产还存在监管盲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地林业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做到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担负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查,認真履责、敢于担责、严肃追责,真正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中。
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地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迅速组织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要从林业、林区生产实际出发,重点排查林区危化物品生产、经营、仓储等场所单位;排查国有林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休闲场所的设施、道路等安全隐患;排查重大节会、休闲旅游观光活动安全预案和措施;排查林区道路、危房等林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自然灾害防范措施;排查林业基层单位用水、用电、用火以及消防设施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当前全省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洪涝等自然灾害呈易发多发态势,要重点关注森林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切实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要着力强化应急处置。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发展趋势,适时启动应急响应。要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完善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并启动预案,主要负责同志要迅速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稳妥地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并降低负面影响。
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察通报、约谈、“一票否决”、事故报告等制度,制定林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从源头上防范林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起来,上下团结一心,奋力攻坚克难,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和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持之以恒抓森林防火
自浙江启动实施机构改革以来,全省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强化责任、全力以赴,克服了种种不利条件的影响,使得森林防火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取得了优异成绩,确保了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劲头不减。
周密部署落实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部门的森林防火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先后到省林业局调研工作,并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春节前,省林业局发出了《关于全力以赴做好春节期间林区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春节、“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专门制定了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成立了6个森林火灾扑救指导工作组,确保重要节点森林防火安全。2月28日,省林业局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国两会前夕,省林业局提请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再次部署了全国“两会”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并派出了8个由局领导带队的督查组,结合“春季绿化造林月”指导服务活动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近日,省林业局还再次提请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发出内部明电,对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持续强化火源管控。各地大力推行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双禁”做法,逐级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实行党员分片包干,收缴进山入林火种,真正做到了主动作为、严密防守,坚决防止了用火失控现象的发生,坚决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每年3月是浙江的森林防火宣传月,3月19日是宣传日,各地纷纷开展“3·19”森林消防宣传日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宣传车、宣传画册、宣传专栏、防火讲座等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大力推进“引水灭火”。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投入财政资金4.46亿元(其中省级资金6900万元),购置高压接力水泵3959台、水带1670千米、消防水车216辆、移动水池6936个、各类灭火水枪7677支,建成消防管网442千米、消防栓5711个、固定消防水池6444个、蓄水容量31.15万吨、“引水灭火”队伍911支2.38万人,全省“引水灭火”能力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基本实现了森林火灾全天候、全时段扑救,“引水灭火”已成为目前全省扑救森林火灾的最主要手段。年前,省林业局在衢州市衢江区召开了全省“引水灭火”推进会,要求各地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统一标准、综合配套,继续坚定不移地把“引水灭火”工程建成森林防火的“地基”工程。
坚决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
2019年是建国70周年,也是机构改革后的第一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尤其是中央和国家局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坚持问题导向,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强化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林业部门森林防火水平。特别是在清明等重要消防节点时期,气温明显回升、大风天气增多、人为活动增强、森林火险等级迅速升高,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和高发期,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各市县林业部门要未雨绸缪,按照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大的问题。
要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浙江森林消防相关职能划转至应急管理部门,林业部门主要负责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以及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应急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明确职责和界限,确保各项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分解细化到人,逐层逐级传导,确保落实到位。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等林业基层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配备防火设施设备,落实好各项森林防火措施。
要在火源管理上严措施。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护林队伍的作用,强化防火巡护。全省2.6万名护林员是林业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力量和森林防火巡护的主力军。要切实把这支队伍管理好,将其作用发挥好,坚持科技管护,全面建立护林员巡查考勤系统,配备巡护定位终端,实时掌握每名护林员的巡护信息,确保巡护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护林员巡护、宣传、发现、制止、报告、配合等方面的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护林员要第一时间向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并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扑救。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强化用火安全。对经过批准的野外生产用火,要严格按照规程实施,落实好用火责任人和各项防范措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万无一失。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预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要在督导检查上出实效。各市、县林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中央领导批示贯彻、防火责任、野外火源管控措施、队伍建设、扑火准备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杜绝走过场、做虚功,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单位要强化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及早发现和解决森林火灾隐患。 要在设施建设上提水平。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资金投入,完善与森林防火工作需求相适应的设施装备。要加快推进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着力提升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基础设施水平。要加快实施“引水上山”工程,继续推进“引水灭火示范县”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移动装备和固定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森林火灾监控网络化、智能化和自动化,让森林火灾视频监控系统成为森林防火的“千里眼”。
要在队伍建设上补力量。经过此次机构改革,各市、县林业部门要按照新形势下森林防火职能定位,抓紧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全力争取支持,切实加强林业森林防火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林业部门防火工作职责,推动森林防火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切实加强林业安全生产
全省林业系统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近年来,全省林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局部地区涉林安全事故仍有发生,安全生产还存在监管盲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地林业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做到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担负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查,認真履责、敢于担责、严肃追责,真正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中。
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地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迅速组织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要从林业、林区生产实际出发,重点排查林区危化物品生产、经营、仓储等场所单位;排查国有林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休闲场所的设施、道路等安全隐患;排查重大节会、休闲旅游观光活动安全预案和措施;排查林区道路、危房等林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自然灾害防范措施;排查林业基层单位用水、用电、用火以及消防设施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当前全省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洪涝等自然灾害呈易发多发态势,要重点关注森林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切实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要着力强化应急处置。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发展趋势,适时启动应急响应。要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完善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并启动预案,主要负责同志要迅速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稳妥地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并降低负面影响。
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察通报、约谈、“一票否决”、事故报告等制度,制定林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从源头上防范林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起来,上下团结一心,奋力攻坚克难,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和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