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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危机频发存在着一种机制上的误区,危机治理理应关注区域中的公共利益、个体利益和区域利益等利益因素。需要对区域公共危机治理领域进行利益层次的分析,以利益衡量方法确定区域公共危机的治理路径,通过构建区域危机治理的社会参与机制、利益平衡机制,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动能,形成一种区域性危机合作与协调治理的有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