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表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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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表》印发给你们。请各位主管领导、协助领导和主办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并切实抓好落实;有关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省政府督查室将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各项重点工作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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