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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民用建筑的人防工程的发展速度是不可忽视的,当然人防工程是与给排水设计息息相关的,尤其是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平时给排水设计对于民用建筑的人防工程有着很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就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平时给排水设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室给排水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和发展,尤其是人口的不断增长,促进了民用建筑的快速发展。同时人防工程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与重视,尤其是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的平时给排水设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的平时给排水设计关系着整个建筑给水的合理性与排水的科学性,如果涉及不合理将会给民用建筑造成巨大的损害,严重影响着民用建筑功能的实现以及使用期限的延长,这样不仅不利于人们的生活,更加不利于施工企业的发展,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由此可见,对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平时给排水设计进行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平时给水设计
在生活给水设计方面,最常出现的错误是生活水泵的水管,横穿人防地下室,再从地下室的顶板向上引至各用水点,作为人防设施是不希望这样布管的,因为在《人防设计规范》的条文说明之3.1.6条中写得很清楚—本条主要是考虑了上部建筑战时容易遭到破坏,为保证防空地下室的人防围护结构的整体强度及其密闭性而提出的,本条限制的对象主要是“无关管道”。为此,在设计中应尽量所专供上部建筑平時使用的设备房间,设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范围之外,为了减少破坏范围,即使是防空地下室所需的管道,也以由防空地下室的墙体穿入为宜。对于上部
建筑的粪便污水管道等,一般采取适当集中,并设置管道井的做法,以便将其设于防护范围以外。而且,人防地下室在战前要安装战时给水系统、战时通风系统、战时电照系统后,才能使用。如果平时给排水管道占用了地下室的空间,对战时管线安装带来不便。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在水泵房内设一管道竖井,直接把所有与人防无关的给水管道,从管道竖井中引上上部非人防区内,再引至各用水点。
在进行给水设计时还要注重供水方式的选择,主要的供水方式包括:(1)生活水和饮用水:采用加压供水或直接从贮水箱上接管引出。作为二等人员掩蔽所,没有其它过高的要求;一般可以选择后者。水龙头设置:饮用水按每200~300人设一个;生活用水按每150~200人设一个。(2)洗消用水:按“人防规范”6.4.5条规定,供水压力不宜小于0.2MPa,供水管径不得小于20mm,所以应采用加压供水。如果该人防地下室未设柴油电站,则洗消加压供水应增设一台手摇泵。
二、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平时排水设计
排水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战时生活污水、生活废水、洗消废水和平时生活废水、消防事故水等。在进行排水时也要注重排水方式的选择,而主要的排水方式包括清洁区的排水和污染区的排水,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清洁区的排水
对于二等人员掩蔽所,主要是排出战时生活盥洗用水和一些生活水箱周围的地面积水以及对地面的清洁用水,通过防护区内排水沟组织后,排入地下室平战两用集水池,最后通过潜水泵压力提升至室外管网;潜水泵设手动和水位自动控制两种方式,战时转为手动控制。如果该人防地下室未设柴油电站,则清洁区内战时兼平时集水池应增设一台手摇泵。当然条件允许,也可重力排出,但需按“人防规范”设置防护阀门井、水封井或防毒消波槽等防护措施。
2、染毒区的排水
染毒区排水主要在口部的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扩散室、竖井和滤毒室等,设置防爆波地漏排水,主入口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内以及进风口的竖井或通道内应设洗消集水坑;洗消集水坑平时不使用,战时才安装手摇泵或移动式电泵排水,并用软管接出人防工事外。同时保证洗消排水不得进入清洁区。
三、消防给水设计
民用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主要在于消防管道穿越地下室的方法,消防管道穿越人防地下室的正确布置方法如下两种。一是把室内消防系统的下环管网布置在人防地下室上部的非人防区内,只引下消防竖管,并且把消防竖管和室内消火栓均设置在核心筒体内。因好筒体内是非人防区,管道穿越其顶板不受《人防设计规范》的限制,并且消火栓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加大消火栓的保护间距。二是因条件限制,只能在人防地下室内布置消防下环管网时,消防管道穿越人防围护结构要做好防护措施。消防竖管布置在核心筒体内为最佳,然后,采用安装防爆套管,防爆闸阀的措施,把消防管从筒体的侧壁引入人防地下室,再连通成环状;消火栓则布置在人防区内。因为管道穿越人防地下室的侧壁时,管径不受《人防设计规范》的3.1.6条文限制。如图½所示。如果消防竖管只能在人防地下室的顶板穿过,那么要把大管径的竖管换算为若干条小管径的竖管穿顶板穿过顶板。例如:一条DN100的竖管,要求其消防最小流量为10L/S,并且,消火栓系统管道内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5m/S。查钢管的水力计算表得到:当管径为DN70,其流量选取5L/S时,管道内的水流速度为1.42m/S,所以一条DN100的竖管应转换成两条DN70的竖管后,才能直接穿越人防地下室的顶板。其它的管径也是如此换算。
四、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平时防爆防污染的措施
在防空地下室内给水管(包括消防管)上防护阀门的设置,是进行防爆防污染的主要措施。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表现在:
1、从非防护区穿入防护区时在人防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穿越人防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在隔墙两侧设置。
2、防护阀门只需采用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或截止阀。在“人防规范”中已经采用“防护阀门”的称呼,而不用旧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20058-94,2003年版,以下简称旧版“人防规范”)的“防爆波阀门”,但审图时经常发现,许多设计人员仍然在采用防爆波阀门,这是不对的;因为单独使用防爆波阀门只能防冲击波而不能同时防核生化战剂,不能满足现行“人防规范”要求。采用作为防护阀门的普通闸阀或截止阀,价格也相对便宜,直接关闭就可截断与外界的联通,能同时防止冲击波和核生化战剂由管道进入人防工程。特殊情况,对于抗力级别、用途级别更高的人防工程,如果外部水源能保证安全,且又有不能中断供水的要求,才需要在防护阀门前面设置标准的防爆波阀门;一般情况防爆波阀门是不能单独使用。
3、自动喷水管道穿越人防围护结构时防护阀门的设置:首先要满足防护阀门的设置条件,其次要满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的要求,即报警阀后的阀门均应设信号阀,后者容易被人忽视;在旧版“人防规范”中,针对这种情况,平时是在该位置设置法兰短管,短管长度同防护阀门长度,一旦发生战争,能在15天转换时限内转换为防护阀门。但是现行“人防规范”对这种做法没有提及,所以,就不能采用法兰短管的形式,应采用带信号阀的防护闸阀。
4、在收集上一层地面废水的排水管道需引入空地下室时,其地漏应采用防爆地漏,下部不用设阀门。
结束语
总而言之,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平时给排水属于一项重要的工程,它的设计关乎着特殊情况下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在民用建筑的人防工程中,建筑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必须考虑进入人防地下室内管道的合格性。根据人防地下室平时使用状况,来合理设置管道的穿越情况。另外对于规范规定不得进入人防地下室的污水雨水等管道则应考虑采取相应措施将这些管道隔离在人防区域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民用建筑基本功能的实现,才能保证民用建筑质量,延长使用期限,促进建筑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吕平.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的给排水设计[J].山西建筑,2004,24:110-111.
[2]杨红莲,李健,王伟.高层建筑人防地下室给排水设计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3:280.
[3]张春恒,朱伟伟.人防地下室给排水设计[J].科技信息,2011,18:316.
[4]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
关键词: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室给排水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和发展,尤其是人口的不断增长,促进了民用建筑的快速发展。同时人防工程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与重视,尤其是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的平时给排水设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的平时给排水设计关系着整个建筑给水的合理性与排水的科学性,如果涉及不合理将会给民用建筑造成巨大的损害,严重影响着民用建筑功能的实现以及使用期限的延长,这样不仅不利于人们的生活,更加不利于施工企业的发展,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由此可见,对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平时给排水设计进行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平时给水设计
在生活给水设计方面,最常出现的错误是生活水泵的水管,横穿人防地下室,再从地下室的顶板向上引至各用水点,作为人防设施是不希望这样布管的,因为在《人防设计规范》的条文说明之3.1.6条中写得很清楚—本条主要是考虑了上部建筑战时容易遭到破坏,为保证防空地下室的人防围护结构的整体强度及其密闭性而提出的,本条限制的对象主要是“无关管道”。为此,在设计中应尽量所专供上部建筑平時使用的设备房间,设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范围之外,为了减少破坏范围,即使是防空地下室所需的管道,也以由防空地下室的墙体穿入为宜。对于上部
建筑的粪便污水管道等,一般采取适当集中,并设置管道井的做法,以便将其设于防护范围以外。而且,人防地下室在战前要安装战时给水系统、战时通风系统、战时电照系统后,才能使用。如果平时给排水管道占用了地下室的空间,对战时管线安装带来不便。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在水泵房内设一管道竖井,直接把所有与人防无关的给水管道,从管道竖井中引上上部非人防区内,再引至各用水点。
在进行给水设计时还要注重供水方式的选择,主要的供水方式包括:(1)生活水和饮用水:采用加压供水或直接从贮水箱上接管引出。作为二等人员掩蔽所,没有其它过高的要求;一般可以选择后者。水龙头设置:饮用水按每200~300人设一个;生活用水按每150~200人设一个。(2)洗消用水:按“人防规范”6.4.5条规定,供水压力不宜小于0.2MPa,供水管径不得小于20mm,所以应采用加压供水。如果该人防地下室未设柴油电站,则洗消加压供水应增设一台手摇泵。
二、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平时排水设计
排水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战时生活污水、生活废水、洗消废水和平时生活废水、消防事故水等。在进行排水时也要注重排水方式的选择,而主要的排水方式包括清洁区的排水和污染区的排水,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清洁区的排水
对于二等人员掩蔽所,主要是排出战时生活盥洗用水和一些生活水箱周围的地面积水以及对地面的清洁用水,通过防护区内排水沟组织后,排入地下室平战两用集水池,最后通过潜水泵压力提升至室外管网;潜水泵设手动和水位自动控制两种方式,战时转为手动控制。如果该人防地下室未设柴油电站,则清洁区内战时兼平时集水池应增设一台手摇泵。当然条件允许,也可重力排出,但需按“人防规范”设置防护阀门井、水封井或防毒消波槽等防护措施。
2、染毒区的排水
染毒区排水主要在口部的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扩散室、竖井和滤毒室等,设置防爆波地漏排水,主入口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内以及进风口的竖井或通道内应设洗消集水坑;洗消集水坑平时不使用,战时才安装手摇泵或移动式电泵排水,并用软管接出人防工事外。同时保证洗消排水不得进入清洁区。
三、消防给水设计
民用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主要在于消防管道穿越地下室的方法,消防管道穿越人防地下室的正确布置方法如下两种。一是把室内消防系统的下环管网布置在人防地下室上部的非人防区内,只引下消防竖管,并且把消防竖管和室内消火栓均设置在核心筒体内。因好筒体内是非人防区,管道穿越其顶板不受《人防设计规范》的限制,并且消火栓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加大消火栓的保护间距。二是因条件限制,只能在人防地下室内布置消防下环管网时,消防管道穿越人防围护结构要做好防护措施。消防竖管布置在核心筒体内为最佳,然后,采用安装防爆套管,防爆闸阀的措施,把消防管从筒体的侧壁引入人防地下室,再连通成环状;消火栓则布置在人防区内。因为管道穿越人防地下室的侧壁时,管径不受《人防设计规范》的3.1.6条文限制。如图½所示。如果消防竖管只能在人防地下室的顶板穿过,那么要把大管径的竖管换算为若干条小管径的竖管穿顶板穿过顶板。例如:一条DN100的竖管,要求其消防最小流量为10L/S,并且,消火栓系统管道内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5m/S。查钢管的水力计算表得到:当管径为DN70,其流量选取5L/S时,管道内的水流速度为1.42m/S,所以一条DN100的竖管应转换成两条DN70的竖管后,才能直接穿越人防地下室的顶板。其它的管径也是如此换算。
四、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平时防爆防污染的措施
在防空地下室内给水管(包括消防管)上防护阀门的设置,是进行防爆防污染的主要措施。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表现在:
1、从非防护区穿入防护区时在人防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穿越人防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在隔墙两侧设置。
2、防护阀门只需采用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或截止阀。在“人防规范”中已经采用“防护阀门”的称呼,而不用旧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20058-94,2003年版,以下简称旧版“人防规范”)的“防爆波阀门”,但审图时经常发现,许多设计人员仍然在采用防爆波阀门,这是不对的;因为单独使用防爆波阀门只能防冲击波而不能同时防核生化战剂,不能满足现行“人防规范”要求。采用作为防护阀门的普通闸阀或截止阀,价格也相对便宜,直接关闭就可截断与外界的联通,能同时防止冲击波和核生化战剂由管道进入人防工程。特殊情况,对于抗力级别、用途级别更高的人防工程,如果外部水源能保证安全,且又有不能中断供水的要求,才需要在防护阀门前面设置标准的防爆波阀门;一般情况防爆波阀门是不能单独使用。
3、自动喷水管道穿越人防围护结构时防护阀门的设置:首先要满足防护阀门的设置条件,其次要满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的要求,即报警阀后的阀门均应设信号阀,后者容易被人忽视;在旧版“人防规范”中,针对这种情况,平时是在该位置设置法兰短管,短管长度同防护阀门长度,一旦发生战争,能在15天转换时限内转换为防护阀门。但是现行“人防规范”对这种做法没有提及,所以,就不能采用法兰短管的形式,应采用带信号阀的防护闸阀。
4、在收集上一层地面废水的排水管道需引入空地下室时,其地漏应采用防爆地漏,下部不用设阀门。
结束语
总而言之,民用建筑的人防地下室平时给排水属于一项重要的工程,它的设计关乎着特殊情况下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在民用建筑的人防工程中,建筑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必须考虑进入人防地下室内管道的合格性。根据人防地下室平时使用状况,来合理设置管道的穿越情况。另外对于规范规定不得进入人防地下室的污水雨水等管道则应考虑采取相应措施将这些管道隔离在人防区域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民用建筑基本功能的实现,才能保证民用建筑质量,延长使用期限,促进建筑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吕平.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的给排水设计[J].山西建筑,2004,24:110-111.
[2]杨红莲,李健,王伟.高层建筑人防地下室给排水设计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3:280.
[3]张春恒,朱伟伟.人防地下室给排水设计[J].科技信息,2011,18:316.
[4]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