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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信用就没有权威。我国现行环境刑法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不算是严厉,但现实中的很多严重环境犯罪行为却没有得到惩治,这种状况影响环境刑法的信用和权威。地方保护主义、利益驱动、监管失灵等因素是环境犯罪不能得到惩治的原因。打破地方保护主义,落实绿色GDP考核制度,加强相关岗位的环境执法培训,实现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完善检察机关对环境执法的监督机制是增强环境刑法信用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