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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师的督导与评价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文章阐述了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在基本目的、基本原理、过程的范围、参与者间关系的本质、观察程序、专家意见的性质、教师个人的看法等方面的区别,以及在督导体系中如何实行两者互补的方式。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师督导教师评价
[作者简介]周丽蕊(1963- ),女,江苏武进人,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英美语言文化教学及研究工作。(江苏徐州221008)
[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05-0058-02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教师督导和评价工作成为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然而,当前许多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缺乏对督导与评价关系的准确理解,导致教师与管理者对督导与评价的各自功能、目标都不明确,从而致使教育督导实践陷入困境。
一、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的含义
教师督导是通过改进教学行为和提升学生学业来促进教师发展的一种组织功能。它并不是要对教师能力与行为做出普遍性的规定,而是使具有多样性的个体在学校体系的各种角色中找到自己的立足点。教师督导是一个宽泛的定义,它包括为许多教师成长而设计的各种活动。为了测验和提高教师工作的一些特别方面而设计的课堂指导,一般是由两个教师和一个督导员共同完成的督导过程。
教师评价是通过对教师的行为与能力进行全面的判断以决定人员的聘任和继续任用的一种组织功能。它是以对教师在履行教育职责和其他职责时的行为质量做出综合判断为首要目标的。
二、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的区别
教师督导的目的是促进教师超越当前工作水平获得个人成长。其督导过程可以长期关注一个班级或者一种类型的教学,在督导过程中教师与督导者以同事的身份共同工作,有时教师起主导作用,有时督导者起主导作用。当督导过程顺利开展时,就有可能达到互惠的情形,目标、领导权、专家意见、敬意、信任等都会在参与者中得以分享。督导者的态度要求“维护教师”,以便能够帮助教师设置任务和目标。在督导过程中,主要关注教师或学生某些特定方面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试图证明对教师或者学生能够有所提高的课堂教学中。督导者会给出督导、教育学甚至教学内容方面的专家意见,教师也提出关于教育学、教学内容或者督导方面的意见,以及学生的个人知识结构和课堂教学传统等。由此可见,教师督导依赖于经验的分享。但督导是一次风险承担,同时也是一次实验。一般来说,督导可以使教师在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中尝试新的教学方式。由于消除了对消极评价的担心,教师才可能让督导者看到那些并不完善的课堂教学,从而使自身能在督导者帮助下得以提高。
教师评价的目的是对教师在履行指定责任义务时的所有相关工作与能力进行评判。评价为教师提供了高质量教学行为的标准,其结果是通过一些综合的评价等级来表示的,包括定量和定性两方面。教师评价范围比较广泛,它不仅由教师的教学表现来界定,而且还应该包括教师对学校组织的贡献,如教师对基本义务的认同、与同事之间的交流、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承担自身的专业发展以及对整个学校所做出的贡献等。有效的教学评价必须建立在对教师全面而长期观察的基础上,评价者的作用是对教师全部的表现和行为进行专业性的评判。只有那些持有资格证的人才能成为教师的评价者,而且必须与被评价的教师保持一定程度的距离,以便能够对教师的表现做出公正的评价。在这种关系下,要在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营造信任的气氛是困难的,教师很不情愿让评价者得知自身教学过程中的期望、恐惧和信念。同时,教师评价过程是固定化、标准化的,这个过程由教师行为和能力的评断标准来驱动,评价资料的收集必须是全方位的,围绕整个教学环境而不是只看到教师行为的某些方面。一般来说,评价者必须掌握丰富的教育学知识,才能对教师行为和能力进行公正、综合的评价。
总之,教师评价和教师督导基本目的、基本原理、参与者关系的本质、观察程序、教师个人的看法等方面都有着根本的区别。具体见下表:
三、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的调适
1.明确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的相互关系。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具有两种不同的功能,他们都可以作为督导和评价体系中相互补充的部分。这个体系中的督导部分可以帮助教师在他们的职业阶段、学习风格、与日常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各方面得到发展。设计一个好的教师评价督导体系,有利于建立一个促使教师获得持续发展的标准,这一切也不仅仅只是意见性的;这个体系中的评价部分为学校管理者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提供了保证,而且也为决定新教师是否予以聘任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2.建立高质量的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体系标准。高质量的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的显著特征是有一个清楚、直接的描述合格教师行为的指标。当在评价过程中的所有参与者对成功教学的标准有了深入的理解时,整个院校的教学行为就很可能达到或者超过最低能力水平。当管理者、教师不清楚或混淆了标准,他们就会对个人发展有着不同的理解。这种混乱就容易导致不同教学行为质量的完全不一致。一般来说,一个设计优良的督导与评价体系要求督导与评价相互独立,也就是让不同的人来实施。由管理者实施教师评价过程,督导过程则由教师或一些专家(专家组)来实施,督导过程中的资料和记录由参与者保存,整个督导过程是完全保密的。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国大部分的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都没有考虑到教师的个体差异,而是以终身教师的标准对待所有教师,对所有教师使用单一督导模式。这种体系不能满足教师个人需求,也不能促进教师的个性化专业成长。而且,这种体系实际上是以管理者为中心进行实施的,还不时地使用惩罚的手段。这种体系只适用于一些边缘教师,大部分教师的需要与此正好相反。我们认为,高质量的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为教师成长提供多种选择,包括课堂督导、同伴训练、专业发展团队、自我导向的专业化发展和行动研究等。教师督导与评价同样都很重要,两者都是以提高学生学习水平为目标。改善学生的学习应当是任何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的主要目标。当然,影响督导与评价体系促使个体学生提高考试分数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存在大量的干扰因素,如教师努力度、学生动机、考试与课程的匹配度等。因此,把考试成绩的提高归因于建立一个新的督导与评价体系是不合适的。同时,应该创造并建立有助于教师督导与评价的组织氛围。教师督导与评价并不存在于真空之中,它们与学校各个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各种因素,许多学校在某种程度上必须依靠行政制度化与标准化,结果大部分精心设计并实施的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都“葬身”于以不信任、怨恨、嘲讽为特征的消极的组织氛围中。教师评价需要得到教师的承认和认可,因为教师与评价的协作关系不是内隐的。在一种消极氛围中评价功能的发挥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强调信任、协作和教师主导的教师督导大体上又依赖于教学的氛围。当这种氛围达到一定的公开度和信任度时,这个体系就能健康发展。最后,学校领导对教师督导与评价需要有远见、耐心和连贯性。学校领导经常变化或是没有耐心,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的开发与执行速度就会受很大的影响。这样常常会导致一个没有成长机会和增加敌对与消极氛围的体系的形成。因此,学校领导要为这个教师督导和评价体系的实施提供方便,为开展活动提供相应的保证。
由此可见,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在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而且是相互独立的,但我们应该明确地认识它们的区别,建立良好的督导体系,在不同的过程中将两者有机结合和有效利用,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美)James Nolan and Jr. Linda A. Hoover.教师督导与评价——理论与实践的结合[M].兰英,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
[2](美)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3]黄葳.现代教育督导引论[M].广东: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4]吴钢.现代教育评价基础[M].北京:学林出版社,1996.
[5]陶西平.教育评价词典[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6]李金松.教育督导学[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2.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师督导教师评价
[作者简介]周丽蕊(1963- ),女,江苏武进人,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英美语言文化教学及研究工作。(江苏徐州221008)
[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05-0058-02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教师督导和评价工作成为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然而,当前许多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缺乏对督导与评价关系的准确理解,导致教师与管理者对督导与评价的各自功能、目标都不明确,从而致使教育督导实践陷入困境。
一、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的含义
教师督导是通过改进教学行为和提升学生学业来促进教师发展的一种组织功能。它并不是要对教师能力与行为做出普遍性的规定,而是使具有多样性的个体在学校体系的各种角色中找到自己的立足点。教师督导是一个宽泛的定义,它包括为许多教师成长而设计的各种活动。为了测验和提高教师工作的一些特别方面而设计的课堂指导,一般是由两个教师和一个督导员共同完成的督导过程。
教师评价是通过对教师的行为与能力进行全面的判断以决定人员的聘任和继续任用的一种组织功能。它是以对教师在履行教育职责和其他职责时的行为质量做出综合判断为首要目标的。
二、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的区别
教师督导的目的是促进教师超越当前工作水平获得个人成长。其督导过程可以长期关注一个班级或者一种类型的教学,在督导过程中教师与督导者以同事的身份共同工作,有时教师起主导作用,有时督导者起主导作用。当督导过程顺利开展时,就有可能达到互惠的情形,目标、领导权、专家意见、敬意、信任等都会在参与者中得以分享。督导者的态度要求“维护教师”,以便能够帮助教师设置任务和目标。在督导过程中,主要关注教师或学生某些特定方面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试图证明对教师或者学生能够有所提高的课堂教学中。督导者会给出督导、教育学甚至教学内容方面的专家意见,教师也提出关于教育学、教学内容或者督导方面的意见,以及学生的个人知识结构和课堂教学传统等。由此可见,教师督导依赖于经验的分享。但督导是一次风险承担,同时也是一次实验。一般来说,督导可以使教师在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中尝试新的教学方式。由于消除了对消极评价的担心,教师才可能让督导者看到那些并不完善的课堂教学,从而使自身能在督导者帮助下得以提高。
教师评价的目的是对教师在履行指定责任义务时的所有相关工作与能力进行评判。评价为教师提供了高质量教学行为的标准,其结果是通过一些综合的评价等级来表示的,包括定量和定性两方面。教师评价范围比较广泛,它不仅由教师的教学表现来界定,而且还应该包括教师对学校组织的贡献,如教师对基本义务的认同、与同事之间的交流、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承担自身的专业发展以及对整个学校所做出的贡献等。有效的教学评价必须建立在对教师全面而长期观察的基础上,评价者的作用是对教师全部的表现和行为进行专业性的评判。只有那些持有资格证的人才能成为教师的评价者,而且必须与被评价的教师保持一定程度的距离,以便能够对教师的表现做出公正的评价。在这种关系下,要在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营造信任的气氛是困难的,教师很不情愿让评价者得知自身教学过程中的期望、恐惧和信念。同时,教师评价过程是固定化、标准化的,这个过程由教师行为和能力的评断标准来驱动,评价资料的收集必须是全方位的,围绕整个教学环境而不是只看到教师行为的某些方面。一般来说,评价者必须掌握丰富的教育学知识,才能对教师行为和能力进行公正、综合的评价。
总之,教师评价和教师督导基本目的、基本原理、参与者关系的本质、观察程序、教师个人的看法等方面都有着根本的区别。具体见下表:
三、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的调适
1.明确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的相互关系。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具有两种不同的功能,他们都可以作为督导和评价体系中相互补充的部分。这个体系中的督导部分可以帮助教师在他们的职业阶段、学习风格、与日常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各方面得到发展。设计一个好的教师评价督导体系,有利于建立一个促使教师获得持续发展的标准,这一切也不仅仅只是意见性的;这个体系中的评价部分为学校管理者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提供了保证,而且也为决定新教师是否予以聘任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2.建立高质量的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体系标准。高质量的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的显著特征是有一个清楚、直接的描述合格教师行为的指标。当在评价过程中的所有参与者对成功教学的标准有了深入的理解时,整个院校的教学行为就很可能达到或者超过最低能力水平。当管理者、教师不清楚或混淆了标准,他们就会对个人发展有着不同的理解。这种混乱就容易导致不同教学行为质量的完全不一致。一般来说,一个设计优良的督导与评价体系要求督导与评价相互独立,也就是让不同的人来实施。由管理者实施教师评价过程,督导过程则由教师或一些专家(专家组)来实施,督导过程中的资料和记录由参与者保存,整个督导过程是完全保密的。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国大部分的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都没有考虑到教师的个体差异,而是以终身教师的标准对待所有教师,对所有教师使用单一督导模式。这种体系不能满足教师个人需求,也不能促进教师的个性化专业成长。而且,这种体系实际上是以管理者为中心进行实施的,还不时地使用惩罚的手段。这种体系只适用于一些边缘教师,大部分教师的需要与此正好相反。我们认为,高质量的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为教师成长提供多种选择,包括课堂督导、同伴训练、专业发展团队、自我导向的专业化发展和行动研究等。教师督导与评价同样都很重要,两者都是以提高学生学习水平为目标。改善学生的学习应当是任何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的主要目标。当然,影响督导与评价体系促使个体学生提高考试分数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存在大量的干扰因素,如教师努力度、学生动机、考试与课程的匹配度等。因此,把考试成绩的提高归因于建立一个新的督导与评价体系是不合适的。同时,应该创造并建立有助于教师督导与评价的组织氛围。教师督导与评价并不存在于真空之中,它们与学校各个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各种因素,许多学校在某种程度上必须依靠行政制度化与标准化,结果大部分精心设计并实施的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都“葬身”于以不信任、怨恨、嘲讽为特征的消极的组织氛围中。教师评价需要得到教师的承认和认可,因为教师与评价的协作关系不是内隐的。在一种消极氛围中评价功能的发挥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强调信任、协作和教师主导的教师督导大体上又依赖于教学的氛围。当这种氛围达到一定的公开度和信任度时,这个体系就能健康发展。最后,学校领导对教师督导与评价需要有远见、耐心和连贯性。学校领导经常变化或是没有耐心,教师督导与评价体系的开发与执行速度就会受很大的影响。这样常常会导致一个没有成长机会和增加敌对与消极氛围的体系的形成。因此,学校领导要为这个教师督导和评价体系的实施提供方便,为开展活动提供相应的保证。
由此可见,教师督导与教师评价在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而且是相互独立的,但我们应该明确地认识它们的区别,建立良好的督导体系,在不同的过程中将两者有机结合和有效利用,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美)James Nolan and Jr. Linda A. Hoover.教师督导与评价——理论与实践的结合[M].兰英,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
[2](美)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3]黄葳.现代教育督导引论[M].广东: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4]吴钢.现代教育评价基础[M].北京:学林出版社,1996.
[5]陶西平.教育评价词典[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6]李金松.教育督导学[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