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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石油企业征收增值税,在理论和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从石油企业增值税的实际运行情况看,生产型增值税对石油企业的适用程度低,增值税税负高于国内外水平,增值税与营业税、所得税重复征收等。建议对石油行业增值税的税率由17%下降至13%,对陆上石油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试点,使增值税的征收适合我国的国情和促进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