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分为7部分:第1部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原明确的试点省份按要求继续开展试点,其他省份原则上至少确定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第2部分,规范开展试点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规范开展试点工作。第3部分,增加护理服务供给。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内群众重点是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老年人等迫切护理服务需求,统筹区域医疗资源。第4部分,加大护士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