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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我国正在构建的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为背景,分析了种业企业发展目标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目标的不对称性,提出了在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即提高对水稻育种基础公益性研究的认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水稻育种基础公益性科研投入,做好技术储备;启动水稻育种专家培养和保护工程,做好人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