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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8日,《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点)设置标准(试行)》《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1+2文件”)颁布,为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方向。随之,建立“有质量、重公益”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成为进一步推动托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