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总是阳光满满

来源 :中学生博览·综合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yEclipse92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李鲁出生在四川成都,在成都度过了5年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上小学的年纪很快就要到了,为了让他接受更好的教育,爸爸妈妈决定举家迁往北京,李鲁迎来了他的学生时代。
  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年幼的孩子害羞又没有安全感,他上课不敢发言,不敢跟老师说话,甚至也不敢跟同学们玩,在家附近自然也没有什么朋友,因为自己普通话说得不好,他害怕小朋友们不喜欢他,笑话他。妈妈看出了他的不安,便鼓励他主动联系小朋友:“就算人家不理你,你也不会损失什么吧,不去试试怎么会知道呢?”让李鲁没有想到的是,迈开第一步后,小朋友们居然都很喜欢他。小孩子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往往是惊人的,李鲁迅速地融入了北京的生活。
  李鲁热爱读历史书和考古书,妈妈说,在小学阶段他就读了不少“字书”。到初中一年级时,妈妈给他买了茨威格的《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结果他只用了一周的时间就读完了,问起他的感想,让妈妈惊讶的是,儿子居然收获颇多。于是妈妈一口气又给他买了茨威格的《托尔斯泰传》《蒙田》《世界建筑师》《异端的权利》等,李鲁又在很短的时间内全部读完。但是李鲁说他最喜欢的作家其实是巴尔扎克,“因为我真正意义上看的第一本小说是巴尔扎克的《高老头》,对我以后审视作品的视角和写作的方向都起了很大帮助。”
  喜爱看书的孩子本来就爱做出书的梦,若再有一个当作家的妈妈,对实现这个梦想的炽烈程度就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了。本来平时的一些作文和随笔如果妈妈看着不错,就会拿去帮他投稿给报纸和杂志,但是从初三下半学期开始,李鲁已经不满足于只在报刊和杂志上发表短小的文章,他要写一本书,淋漓尽致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感想和见解,他要见证,要审视,要批判……于是,他动笔了。上学的时候忙,他就用课间和自习等零散的时间写,放假后李鲁基本足不出户把大把大把的时间都花在写书上面。高一那年的暑假,《我去 中学》截稿了。
  被誉为“荒诞现实主义大师”的著名作家阎连科为李鲁的小说《我去 中学》作了序,在序言中,他不无赞叹地说:“我无法叙述读完李鲁的长篇小说《我去 中学》之后的那种复杂感和丰富感,如同无法形容一个孩子在玩耍积木的年龄建起一座真的大厦般,惊讶、愕然和不敢相信所构成的阅读之喜,总让人以为是看见了水泡的彩色或者云端之阁楼。”
  几乎就在他策划这个长篇故事、开始动笔的同时,李鲁作出人生中另一个重大的决定——不参加国内高考,出国留学!他的这一决定几乎是立即就得到了父母的响应,就像他们当初为了让孩子接受更高质量的教育毫不犹豫地从成都迁住到北京一样,这一次是孩子自己提出要去美国。“我爸爸妈妈一直很支持我去大城市上学,因此纽约大学也就成了一个很符合我们愿望的学校。但是纽约大学的学费是比较贵的,在家长群里也有很多家长建议我们不要申请纽约大学,因为学费太贵。但是我爸说,教育是最大的投资,只要我能去,他并不在乎这个钱。”
  李鲁是一个有些害羞的大男孩儿,他的话不多,但与他交谈,总能让人感到一束炽烈的阳光正在投来,温暖而充满希望和正能量。正如阎连科所言:“我们对这位在16岁就写出如此长篇的才俊少年没有理由不抱着某种更大、更狂妄的期翼。因为他让我们相信了天分、天赋、天才的那种说法;也相信并不是所有的小荷都是出水便为尖尖角,还有小荷一出水就是一棵树。”
  老编对话李鲁:
  老编: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钦佩的是谁?
  李鲁:我爸妈啊。
  老编:你认为自己最伟大的成就是什么?
  李鲁:就是写了《我去 中学》。
  老编:如果你能选择的话,你希望让什么重现?
  李鲁:让以前的朋友都再一次聚在身边。
  老编:你认为最完美的快乐是怎样的?
  李鲁:平静的生活,可以有时间坐下来安心看一本书,然后随心所欲地写一些东西。
  老编:你认为程度最浅的痛苦是什么?
  李鲁:认为某个东西是应得的,但是因为某种原因暂时没有得到的那种痛苦。
  老编:何时何地让你感觉到最快乐?
  李鲁:我现在就很快乐,因为生活充满了希望。
其他文献
90后女孩3000元穷游多省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花瓶, 90后惠州女孩钟雨希背着40多斤重的背包,开始了她的穷游之旅。3个半月的旅程里,她游历了湖南、贵州、云南、西藏等多个省份 ,不仅经历了风餐露宿、蹭吃蹭喝蹭车的艰辛,还收获了别样的生日和来之不易的成长。  多麻多辣: 有谁是没“作”(读一声噢)过就能长大的?但是,作也得作出些名堂,卖肾买ipad是绝对的作,却作得太没有水准,不仅暴露智商,更失了
如今我们成为了三个独立的动点,跟着时间移动,曾经合成了一个圆,又分开。等下次它们运动之后得到三点共线,我再给你讲讲它们的故事,故事的开头是:我有两个朋友。  所有故事的开头都是:我有一个朋友。  今天我的故事开头是:我有两个朋友。  C小姐  她是我的小学同学。在二年级的一次分班之后成了同学。  C小姐成绩一般般,好像是一个话多得永远说不完又天真善良的人。  C小姐很擅长跳舞。她说,她学过画画,学
围子推荐:想起很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戏里女主为了得到男主的关心,把偷当成游戏。当他把她带回家各种训斥的时候,感受那些狠话里的关爱。看吧,为了得到我们爱的人的一个眼神,我们可以抛弃所有的自尊。后来明白,你必须糙,必须无情,必须学会隐藏,才能在这世上假装正常地开心地活下去。  精彩抢先:我要狠狠地教训夏瑶瑶一顿,我要把她打入十八层地狱,让她从此不能抬头做人……  
学校图书馆。那天风很大,我和闺蜜的刘海儿都被刮乱啦~  学校操场。说好了六个室友一起拍婚纱,无奈毕业季婚纱都租光了。幸好有朋友帮忙借来了小裙子,还有心灵手巧的花花给我们每个人梳了好看的发型~  仔细看看还是可以猜到我们比出来的是“321”吧,这是我们的寝室号哦。缺了一个人?此刻她在用生命拍照……  那段时间很流行拍比星星的姿势,于是六个人比出了一个自认为超级好看的六角星。  说再见的那一天太阳很大
树洞の客银/荒城里的荒人:姐姐,说实话,我是第一次买小博。对于姐姐也是陌生的,但看到姐姐的邮箱,我毫不犹豫地向姐姐发了我的心声——我是一名刚刚上初一的学生,我喜欢一个男生,但他不是我的初恋。我在小学喜欢过二三个男生,也许是现在的我们太早熟了吧,我搞不懂自己,一下子对他有感觉,一下子对另一个人有感觉。我觉得自己很多情很花心。父母因为我学习不好要我去补课,其实我是不喜欢的,但又能如何?姐姐,我希望你能
1 静止了 所有的花开  看《爱情公寓》的时候,我把签名改成“我就是好人,好人就是我,张思侗!”下面骂声一片。  从高一开始我就是班里的苦力,无论是新学期搬书还是大扫除值日我都首当其冲。有次我们班长很担忧地看着我,“张思侗,你不能放纵别人欺负你啊。”我笑,“我爱劳动!我爱共青团!”她们何曾真正理解我,我身高166cm,体重63kg,最可恶的是班里其他女生都瘦得像麻杆,所以男生们有了鲜明对比,都直言
小时候,大家都夸我长得漂亮,说我聪明伶俐,但不知怎么回事,长着长着,我就长成了一个不美的女生。我个头不矮,165CM的海拔在班上女生中也属中等,我也不胖,差一斤我才满一百呢。  虽然和那些身材骨感的女生比,我是丰满了一些,但即使这样,他们怎么就能够叫我“小笼包”呢?说我的脸圆,显胖。真郁闷!哪个女生愿意被人叫成“小笼包”呢?他们还说我的鼻子不够挺拔,眼睛鼓了些,属于“金鱼眼”……我有那么难看吗? 
我从来不哭。  我疯疯癫癫地混在一群男生当中,顶着一头短发和他们一起张牙舞爪,组织男生集体大逃亡,策划着捉弄老师的最佳方案,无人不知我没心没肺,无法无天。  一米六七的盛明喜欢把他宽大的手掌搭在我的肩头:走,哥们儿,请我们吃M啊。盛明是校长的儿子,帅气前卫,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是校园里的先锋级人物,更是我的绝对死党。只是我和盛明不同,盛明有一大堆女生跟在屁股后面塞情书请客要死要活。而我,我只是一个
去年冬天在北京巡拍,小永找我拍孕妇照。她怀孕七个月,出门不便,让我去她家里拍。她家在加州水郡一个高档小区的26层,有些远。她给我打电话说要不是大着肚子真不该让你跑那么远,辛苦文子了。印象里那天降温,干燥的北风刮得我嘴皮都快裂开了,但这通电话让我觉得很舒服,虽未曾谋面,但对她的“第一印象”已经很好。  我进到她家,她就热情地招呼我,格外亲切,一切如预期所想。  简单聊聊,我们就开拍了。我把窗帘打开,
2014.11.26 风 距高考193天  凌晨六点,起风了,天依旧昏暗,让人看不清前行的路。  某楼道内的灯忽然亮了,随后便出现了我扶着护栏一瘸一拐下楼的画面。  早知道这样就应该每两天健身一次,我的腿就不会因为锻炼过度导致肌肉酸疼了。我高三了,但丝毫没有传说中高三党的紧迫感,上课有时还会打瞌睡,溜号,自习经常发呆,回到家还会偷偷上一下QQ……  那还是前天晚上的事,我锻炼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正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