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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的习惯法研究中存在着严重的概念混乱,为澄清概念混乱,在习惯法研究中应慎用“民间法”概念,并应对习惯法研究的核心概念进行正确区分。立足于事实与规范二分的研究立场,可将作为默会性知识的习惯与作为事实性规范的习惯法进行区分。在理论上厘清习惯法研究的概念谱系,有利于为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提供习惯法的识别标准和适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