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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的破产重整,既与一般企业破产重整具有共通处,又具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破产重整的特殊性,其涉及购房人、施工方、抵押权人等诸多特殊债权人的利益,也存在比较复杂的税务处理问题,存在各主体权利顺位的博弈。本文立足于合法、公平的原则,以房地产企业选择破产重整程序为价值取向,着重研究重整程序中的权利顺位,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