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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是我国需要大量进口的矿产品之一,几乎每年都需要和三大矿山企业进行铁矿石的价格谈判,但几乎每次都已提价告终,不断挤压我国钢铁企业的利润;稀土是我国大量出口的矿产品之一,虽供应了世界的绝大部分需求,但我国依然没有取得国际稀土市场的定价权。这篇论文就从马克思级差地租理论出发来解释这个矛盾现象,并且根据级差地租理论的条件、前提来找出我国应对铁矿石和稀土定价方面的不利地位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