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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国家的行政机构直接行使管理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的生产经营、科学研究的权限。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科研院所科研什么课题,以及为谁生产、科研,都是由中央或地方的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决定的。科研院所科研经费、事业费用、固定资产投资等统统由国家拨给。科研院所只是根据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去执行。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下,企业和科研院所实际上成了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