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产生自十八世纪的普遍管辖理论是习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本部分,该理论随着时代的进程慢慢成为国际社会制裁国际犯罪的国际法准则,且为国际公约公认为标准化准则。国家主权豁免,既是一个国际公法的内容,也是司法实践中的一般表现,具体表现为国家的行为及其财产或免受他国管辖,主要是体现在国家主权的独立性,主要表达方式为“明示放弃”,这样做更有利于表现政府的权威。两者具有重要的关系,对国际秩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