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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评制度建设必须要区分两类人。一类是人民授权的干部,即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干部,他们在管理中充当着决策者的角色。对这一类人的考评不能细化,不需要制定细则,因为他们是民选的,是否有政绩体现在人民是否满意上,人民不满意自然不会再选他,甚至还会罢免他。另一类是执行型的干部,或者说是任命的干部,他们在管理中充当的是执行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