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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自主招生有利于打破统一高考的单一人才选拔模式,有利于多样化人才的成长。目前应在重点高校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在地方高校中推进自主招生,这既是进一步充分发挥自主招生优势的需要,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招生改革的必然走向。
[关键词]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素质教育
[作者简介]张建发(1961- ),男,江苏启东人,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副教授,主要从事高校招生工作研究。(江苏南通226019)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06SJD880021)。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17-0054-02
教育部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选拔、培养优秀创新人才,促进教育创新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2001年批准东南大学等三所高校为进行自主招生改革的试点,2003年再次同意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2所高校尝试自主招生的申请。随后试点高校逐年增加,至2006年试点高校增加到53所,招生人数比例也在最初5%的基础上有所放松,考生报名形式也从最初单一的中学推荐转变为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对于自主选拔招收的学生的质量,试点高校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赏,普遍反映:自主选拔生表现出很强的自控能力和专业钻研精神,绝大多数学生表现出思想活跃,学习兴趣浓厚,参与学术活动愿望强烈等特点,初步显示出一些不同于一般学生的潜质。”①
可见,自主招生试点在重点高校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笔者认为,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在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必将是大势所趋。
一、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的必要性
1.是扩大地方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招生自主权是高校依据教育法的规定而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公共权力的范畴,是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之一。高校自主招生的实质是国家赋予高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和主动性,以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和灵活多变的市场需求。高等学校无论是作为办学主体还是法人实体,都有其自身的合法性,自主是高校发展的内在需求,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根基于学术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高校必然成为相对独立、依法办学的主体,因此需要国家依法逐步放权给大学,政府由过去的管理者向监督者、服务者的角色转变,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高校办学的潜力。因此,教育部門有必要转变观念,重新审视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性质,要还政于高校、还权于高校,让地方高校自主招生,落实教育法规定的办学自主权,真正实现高等学校“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依法办学”的目标。
2.是地方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地方高校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招生数量已达到招生总数的70%以上。“高等教育发展进入大众化之后,其价值重心转向职业型、技能型和服务型人才的培养。”② 这反映出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趋向多样化,不仅需要能统领某个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型人才,还需要能将新发现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开发型人才,以及能在生产第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人才,而这些人才主要依靠地方高校来培养。如果地方高校参与自主招生,可以扩大自主招生的规模,调整人才选拔标准与方式,选拔出更多适合地方高校培养的人才,也将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招生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一套适合于不同类型、层次、培养规格的高校选拔人才的招生制度体系与机制。
3.是地方高校强化办学特色的需要。高校自主招生的目的应该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通过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来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实现不同规格、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地方高校参与自主招生,学校可以按照自身情况合理设置招生专业,选择招生地域、招生考试形式以及录取方式,最大限度地体现自身特色,提高竞争能力。它的招生对象是既“适合地方高校”又“向往地方高校”的学生,这要求地方高校从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出发,提高自主招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地方高校要办出特色,必须从人才培养的定位出发,结合自身优势,选拔适合培养需要的人才,在地方高校选择考生与考生选择地方高校专业间实现“双赢”。
4.是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的需要。高等教育只有努力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才可能有效促进学生的个性化成长。因此,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统一招生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多样化的要求,成为推行素质教育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制度性障碍。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走向大众化的高等教育在“量”变的同时有了“质”的根本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以注重“学术取向”的高考作为高等学校入学的唯一依据,显然不能适应多层次、多规格、不同目标的学校要求。自主招生政策的试行,正是为了适应这一社会变革,使高等教育与社会协调发展。自主招生权仅仅局限在数量有限的重点院校,其招生对象的要求和范围必然难以适应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多层次化和职业化特点。地方高校参与自主招生,将会有力地促进高等教育的多样化,进一步满足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达到“校尽其力、生尽其才”的资源优化的目的。
5.是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高校招生选拔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对基础教育具有重要的导向功能。自主招生选拔中对考生个性特长、人格品质、协调能力、创新精神的关注,对学生成长经历的重视,都会对基础教育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等产生深刻的影响。这种不以高考分数作为唯一或者主要标准的人才选拔方式,如果能在包括地方高校在内的大多数学校普遍推行,势必影响中学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评价观,也必将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
二、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的基本策略
1.实施差别化战略。自主招生的实施,需要诸多前提条件。为此,在推进过程中,不宜冒进,而应该以点带面,先采取差别化战略,最终实现共同发展模式,即先在高等教育发达地区中办学水平较高、综合实力较强的地方高校进行自主招生的试点,给高校较大的招生自主权,经过试点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扩大地方高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同时,我国部分城市已经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统一考试的选拔性功能已经逐步淡化。因此,在高等教育发达地区扩大地方高校的自主招生试点规模很有必要也容易实施。
2.采用个性化的选才标准。许多重点大学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把人才选拔标准主要局限于全国竞赛奖项,缺少个性化的招录理念和措施,入学门槛也相对偏高,许多有特长的考生仍被拒之理想大学的门外。地方高校参与自主招生后,应结合本校的办学特色,结合所办专业对人才的品德、知识、能力以及个性要求,确立个性化的选才标准和形式。如师范类专业着重考查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及仪表等,营销管理类专业着重考查考生的交际能力、口才等方面的内容,办事严谨、精于算计的学生可选择财务管理,爱管人的学生可选择人力资源管理,想当企业家的学生可选择工商管理。这样,高校能够选拔到优秀的学生或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生在具体专业选择上也能够各取所需、各扬其长,向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发展。
3.实行统考前提下的“考招分离”。自主招生要选拔的是合格加特长的人才。“这些人才往往有一技之长,但依以往的方式又很难进入高等学校进行深造。像老舍这样的专家,包括一些获诺贝尔奖的人,他们在中学甚至大学也不是第一名,但确实有一件事情能证明其有水平。”③ 但这并不等于自主招生一定要由每所高校单独举行考试。在地方高校参与自主招生后,招生的高校数量会增加很多,如果每一所高校都自行组织考试,考生有可能全国大串联,造成混乱局面。因此,建议目前应该在国家统考的前提下,“设立民间独立的考试机构,专门针对高校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学习潜力等高考没法考的素质要求研究命题内容,不仅可以提高命题的信度和效度,而且规模效应更加明显。”④ 当然也可以采取几所高校联考的方式,如按法科、医科、师范、体育、农业、综合、理科、工科院校等类别联合组织考试,也可按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等大区设置相关的考试机构。组织自主招生考试要考虑到中国的国情,要尽量不影响中学的教学,要少花精力、节省开支,要方便学生应考,千万不能演变成另一种形式上的高考。
三、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的条件保障
1.加强对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的舆论宣传。自主招生是一新生事物,尽管在重点高校有过几年的试点,但总体上参与面不广、知晓率不高。要在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就需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要依靠多种媒介,将其意义、政策、程序及监督机制等面向全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让长期来习惯于被动接受全国统一高考选择的考生、习惯于由国家为其确立新生选择标准的高校,都能够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主动把握机会,积极接纳、支持自主招生政策,为自主招生的有效与迅速推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正在试行中的自主招生,社会各方面应该给予充分理解,營造宽容的氛围,尤其需要舆论的关怀,千万不能求全责备,要允许大学在实践中不断推进招生制度的改革和发展。”⑤
2.建立适合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的中学生综合评价系统。自主招生中,部分高校可能有意将学生的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考查学生日常的学习表现。因此,有必要建立“中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管理系统”,收集学生各种相关的历史数据,做到对中学生的综合表现有一个客观的评价。通过这个系统,中学可随时输入学生各方面的表现和相关数据,以便高校能及时掌握报考学生的动态情况。有了这份完整的不可更改的记录做基础,高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将会更加准确地把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考生选拔出来。这个自主招生的理想模式,是对“一考定终身”的真正挑战,所有自主招生的高校都将通过一系列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描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另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还需要建立一个对“偏才”“怪才”的社会公认的认定系统,以便于高校对相关考生的评价和选拔。
3.建立健全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的规范与监督机制。实行自主招生后,高校自主权力的扩大有可能滋生各种腐败现象,导致教育竞争的不公平。对此,教育部先后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程序》,明确了自主招生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规范了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后,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规及制度建设,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由政府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试点高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督导。同时,试行学校也要制定各自自主招生的规章,制定自律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度化,确保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
4.开展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自主招生对象是不是真正有培养潜力很难界定,什么样的人才是创新型人才,什么样的人才可称得上“偏才”和“怪才”,目前还缺乏一个全面、系统、科学、务实的评价指标。地方高校在自主招生时如何从自己的办学特色、资源情况、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出发,自定标准选拔出既适合学校培养又适合学生发展的人才,形成自己独特的培养风格,通过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来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体现不同地方高校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政府部门如何为自主招生的地方高校提供合理、恰当和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同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近几年来,对重点高校自主招生的试点工作,从理论到实践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已经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也有不少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的方面,如招生规模小,难以改变中学应试教育的现状;入学门槛高,难以实现“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初衷;投入成本大,难以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选才标准缺少个性化的特点,难以挑选到高校期望的学生等。地方高校参与自主招生后,要研究如何利用自身的优势弥补重点高校自主招生试点中的不足,要认真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汲取他们的教训,积极开展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加强考试科学的研究,从而建立一套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趋势下适合不同类型、层次、培养规格的地方高校自主选拔人才的招生制度体系与机制。
地方高校逐步试行自主招生,不断扩大自主招生的规模,自主招生的实际价值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也必将进一步体现地方高校办学的自主性,提高地方高校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使地方高校办出自己的特色,进一步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满足社会和人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兴趣、专业、爱好,进一步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工程的实施。依法试行自主招生将是地方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改革的必然趋势,并有可能成为教育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的契机。
[注释]
①姜钢.完善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的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05(24):26.
②张继明.从高等教育大众化角度审视高校自主招生[J].湖北招生考试,2005(16):68.
③本刊记者.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谈自主招生[J].高校招生,2003(6):13.
④宗俊峰,王燕.关于自主招生政策的思考[J].北京教育(高教版),2005(4):42.
⑤朱益明.自主招生考量全社会[J].教育发展研究,2006(6):14.
[关键词]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素质教育
[作者简介]张建发(1961- ),男,江苏启东人,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副教授,主要从事高校招生工作研究。(江苏南通226019)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06SJD880021)。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17-0054-02
教育部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选拔、培养优秀创新人才,促进教育创新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2001年批准东南大学等三所高校为进行自主招生改革的试点,2003年再次同意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2所高校尝试自主招生的申请。随后试点高校逐年增加,至2006年试点高校增加到53所,招生人数比例也在最初5%的基础上有所放松,考生报名形式也从最初单一的中学推荐转变为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对于自主选拔招收的学生的质量,试点高校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赏,普遍反映:自主选拔生表现出很强的自控能力和专业钻研精神,绝大多数学生表现出思想活跃,学习兴趣浓厚,参与学术活动愿望强烈等特点,初步显示出一些不同于一般学生的潜质。”①
可见,自主招生试点在重点高校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笔者认为,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在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必将是大势所趋。
一、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的必要性
1.是扩大地方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招生自主权是高校依据教育法的规定而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公共权力的范畴,是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之一。高校自主招生的实质是国家赋予高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和主动性,以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和灵活多变的市场需求。高等学校无论是作为办学主体还是法人实体,都有其自身的合法性,自主是高校发展的内在需求,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根基于学术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高校必然成为相对独立、依法办学的主体,因此需要国家依法逐步放权给大学,政府由过去的管理者向监督者、服务者的角色转变,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高校办学的潜力。因此,教育部門有必要转变观念,重新审视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性质,要还政于高校、还权于高校,让地方高校自主招生,落实教育法规定的办学自主权,真正实现高等学校“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依法办学”的目标。
2.是地方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地方高校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招生数量已达到招生总数的70%以上。“高等教育发展进入大众化之后,其价值重心转向职业型、技能型和服务型人才的培养。”② 这反映出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趋向多样化,不仅需要能统领某个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型人才,还需要能将新发现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开发型人才,以及能在生产第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人才,而这些人才主要依靠地方高校来培养。如果地方高校参与自主招生,可以扩大自主招生的规模,调整人才选拔标准与方式,选拔出更多适合地方高校培养的人才,也将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招生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一套适合于不同类型、层次、培养规格的高校选拔人才的招生制度体系与机制。
3.是地方高校强化办学特色的需要。高校自主招生的目的应该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通过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来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实现不同规格、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地方高校参与自主招生,学校可以按照自身情况合理设置招生专业,选择招生地域、招生考试形式以及录取方式,最大限度地体现自身特色,提高竞争能力。它的招生对象是既“适合地方高校”又“向往地方高校”的学生,这要求地方高校从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出发,提高自主招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地方高校要办出特色,必须从人才培养的定位出发,结合自身优势,选拔适合培养需要的人才,在地方高校选择考生与考生选择地方高校专业间实现“双赢”。
4.是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的需要。高等教育只有努力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才可能有效促进学生的个性化成长。因此,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统一招生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多样化的要求,成为推行素质教育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制度性障碍。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走向大众化的高等教育在“量”变的同时有了“质”的根本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以注重“学术取向”的高考作为高等学校入学的唯一依据,显然不能适应多层次、多规格、不同目标的学校要求。自主招生政策的试行,正是为了适应这一社会变革,使高等教育与社会协调发展。自主招生权仅仅局限在数量有限的重点院校,其招生对象的要求和范围必然难以适应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多层次化和职业化特点。地方高校参与自主招生,将会有力地促进高等教育的多样化,进一步满足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达到“校尽其力、生尽其才”的资源优化的目的。
5.是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高校招生选拔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对基础教育具有重要的导向功能。自主招生选拔中对考生个性特长、人格品质、协调能力、创新精神的关注,对学生成长经历的重视,都会对基础教育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等产生深刻的影响。这种不以高考分数作为唯一或者主要标准的人才选拔方式,如果能在包括地方高校在内的大多数学校普遍推行,势必影响中学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评价观,也必将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
二、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的基本策略
1.实施差别化战略。自主招生的实施,需要诸多前提条件。为此,在推进过程中,不宜冒进,而应该以点带面,先采取差别化战略,最终实现共同发展模式,即先在高等教育发达地区中办学水平较高、综合实力较强的地方高校进行自主招生的试点,给高校较大的招生自主权,经过试点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扩大地方高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同时,我国部分城市已经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统一考试的选拔性功能已经逐步淡化。因此,在高等教育发达地区扩大地方高校的自主招生试点规模很有必要也容易实施。
2.采用个性化的选才标准。许多重点大学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把人才选拔标准主要局限于全国竞赛奖项,缺少个性化的招录理念和措施,入学门槛也相对偏高,许多有特长的考生仍被拒之理想大学的门外。地方高校参与自主招生后,应结合本校的办学特色,结合所办专业对人才的品德、知识、能力以及个性要求,确立个性化的选才标准和形式。如师范类专业着重考查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及仪表等,营销管理类专业着重考查考生的交际能力、口才等方面的内容,办事严谨、精于算计的学生可选择财务管理,爱管人的学生可选择人力资源管理,想当企业家的学生可选择工商管理。这样,高校能够选拔到优秀的学生或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生在具体专业选择上也能够各取所需、各扬其长,向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发展。
3.实行统考前提下的“考招分离”。自主招生要选拔的是合格加特长的人才。“这些人才往往有一技之长,但依以往的方式又很难进入高等学校进行深造。像老舍这样的专家,包括一些获诺贝尔奖的人,他们在中学甚至大学也不是第一名,但确实有一件事情能证明其有水平。”③ 但这并不等于自主招生一定要由每所高校单独举行考试。在地方高校参与自主招生后,招生的高校数量会增加很多,如果每一所高校都自行组织考试,考生有可能全国大串联,造成混乱局面。因此,建议目前应该在国家统考的前提下,“设立民间独立的考试机构,专门针对高校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学习潜力等高考没法考的素质要求研究命题内容,不仅可以提高命题的信度和效度,而且规模效应更加明显。”④ 当然也可以采取几所高校联考的方式,如按法科、医科、师范、体育、农业、综合、理科、工科院校等类别联合组织考试,也可按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等大区设置相关的考试机构。组织自主招生考试要考虑到中国的国情,要尽量不影响中学的教学,要少花精力、节省开支,要方便学生应考,千万不能演变成另一种形式上的高考。
三、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的条件保障
1.加强对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的舆论宣传。自主招生是一新生事物,尽管在重点高校有过几年的试点,但总体上参与面不广、知晓率不高。要在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就需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要依靠多种媒介,将其意义、政策、程序及监督机制等面向全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让长期来习惯于被动接受全国统一高考选择的考生、习惯于由国家为其确立新生选择标准的高校,都能够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主动把握机会,积极接纳、支持自主招生政策,为自主招生的有效与迅速推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正在试行中的自主招生,社会各方面应该给予充分理解,營造宽容的氛围,尤其需要舆论的关怀,千万不能求全责备,要允许大学在实践中不断推进招生制度的改革和发展。”⑤
2.建立适合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的中学生综合评价系统。自主招生中,部分高校可能有意将学生的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考查学生日常的学习表现。因此,有必要建立“中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管理系统”,收集学生各种相关的历史数据,做到对中学生的综合表现有一个客观的评价。通过这个系统,中学可随时输入学生各方面的表现和相关数据,以便高校能及时掌握报考学生的动态情况。有了这份完整的不可更改的记录做基础,高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将会更加准确地把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考生选拔出来。这个自主招生的理想模式,是对“一考定终身”的真正挑战,所有自主招生的高校都将通过一系列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描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另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还需要建立一个对“偏才”“怪才”的社会公认的认定系统,以便于高校对相关考生的评价和选拔。
3.建立健全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的规范与监督机制。实行自主招生后,高校自主权力的扩大有可能滋生各种腐败现象,导致教育竞争的不公平。对此,教育部先后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程序》,明确了自主招生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规范了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后,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规及制度建设,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由政府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试点高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督导。同时,试行学校也要制定各自自主招生的规章,制定自律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度化,确保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
4.开展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自主招生对象是不是真正有培养潜力很难界定,什么样的人才是创新型人才,什么样的人才可称得上“偏才”和“怪才”,目前还缺乏一个全面、系统、科学、务实的评价指标。地方高校在自主招生时如何从自己的办学特色、资源情况、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出发,自定标准选拔出既适合学校培养又适合学生发展的人才,形成自己独特的培养风格,通过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来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体现不同地方高校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政府部门如何为自主招生的地方高校提供合理、恰当和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同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近几年来,对重点高校自主招生的试点工作,从理论到实践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已经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也有不少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的方面,如招生规模小,难以改变中学应试教育的现状;入学门槛高,难以实现“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初衷;投入成本大,难以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选才标准缺少个性化的特点,难以挑选到高校期望的学生等。地方高校参与自主招生后,要研究如何利用自身的优势弥补重点高校自主招生试点中的不足,要认真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汲取他们的教训,积极开展地方高校自主招生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加强考试科学的研究,从而建立一套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趋势下适合不同类型、层次、培养规格的地方高校自主选拔人才的招生制度体系与机制。
地方高校逐步试行自主招生,不断扩大自主招生的规模,自主招生的实际价值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地方高校试行自主招生,也必将进一步体现地方高校办学的自主性,提高地方高校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使地方高校办出自己的特色,进一步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满足社会和人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兴趣、专业、爱好,进一步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工程的实施。依法试行自主招生将是地方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改革的必然趋势,并有可能成为教育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的契机。
[注释]
①姜钢.完善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的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05(24):26.
②张继明.从高等教育大众化角度审视高校自主招生[J].湖北招生考试,2005(16):68.
③本刊记者.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谈自主招生[J].高校招生,2003(6):13.
④宗俊峰,王燕.关于自主招生政策的思考[J].北京教育(高教版),2005(4):42.
⑤朱益明.自主招生考量全社会[J].教育发展研究,200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