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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以前的上海漕河泾监狱,正规名称叫江苏第二监狱,因位于上海郊区西南角的漕河泾镇,故又名漕河泾监狱。该监狱始建于1917年5月,启用于1919年7月,均为平房。监狱初建时,占地88亩,主要分为前后两部分,前部为行政办公区域,后部为男监区。监狱坐北朝南,监狱大门朝向弼教门路(今康健路),另外还设有几扇边门,分别为东、西、北几个方向,一般情况下这几扇门总是关闭的。监狱区域以扇面状分为5个监舍,分别称为仁字监、义字监、礼字监、智字监、信字监;监狱的西南角有一幢独立的小院,专门关押女犯人。在1930年代初期,监狱又经过扩建,占地面积达120亩,押犯最高数曾经高达3000多人。所以说,漕河泾监狱在民国时期的上海乃至全国范围内也属一座规模较大的监狱。
20世纪20年代初期,漕河泾监狱发生了一起震惊上海各界并惊动北洋政府司法部的一件大事:当时有600多犯人的监狱里,有一半以上的犯人参与闹监,最后,有180多名犯人脱逃。
犯人开枪打死看守后逃亡
1920年3月21日,农历是庚申年的二月初二,如果按照老“皇历”,迷信的说法是个“龙抬头”的日子。在自然界当然没有龙,但是在社会上却有“龙”,当时狱中的犯人自称是“睏龙”,是一条被迫躺下的“混江龙”。
下午6点,夜幕降临,监狱内各监舍早已开起照明灯。那天是周末,星期六,当班看守本来不多,在北风的呼号下,地处上海西南郊区的监狱更显得冷落和萧条。当时,监狱值班长、监狱一科科长张佩应率各监看守,点名收封,在“义字监”内,当班看守缪均正对监内清点犯人人数和收封。突然监房内冲出王道清、张德胜、江金福等几个犯人,其中一人从背后一把抱住缪均的腰部,另一个犯人把一团破布塞向缪均的嘴巴,还有一个叫董金生的犯人,顺手把早已锯断的监舍铁窗上的一根铁杆,猛击缪均的头,缪看守轰然倒地,头上鲜血淋淋。随即,一个犯人夺取了他手中的监舍钥匙,迅速打开监舍内一部分已经收封上锁的牢门,王道清、张德胜两个犯人在冲向监狱大门的过程中,煽动性地大喊大叫“大家冲啊,要出去的跟我来”,随后,他们又打开了“仁字监”,“智字监”和“礼字监”的大门,同时,把各监舍的牢门一一打开,煽动300多名犯人一齐逃跑。
在闹监的过程中,一个犯人把看守王昌树击伤,剥去王身上的制服套在自己身上,同时冲出监舍的犯人又拉掉电线,使监狱处于黑暗之中,更利犯人脱逃。有个犯人把负责警卫工作的看守许宏勋击倒,夺到一支步枪、一排子弹,接着,他又煽动其他犯人到监狱的枪械库去抢劫枪支弹药。当夜监狱的值班长、监狱一科科长张佩应听到监狱内大声嘈杂,他预感里面出事了,马上冲到监狱大门口,看到百余犯人冲来,他一面布置大门看守,加强警卫,一面对着犯人,大声呼喊,“在监人,有话大家可以商量,大家冷静一点……”试图拖延时间,挽回局面,阻止犯人哄监越狱。还有一名看守长吹起警笛,并呼叫同伴,马上向警察局报案。然而,狂劲正起的越狱犯人,管你面前是什么科长、看守长,他们根本不卖你的账。这时,冲在前面的犯人王道清拿起步枪,对准值班长张佩应,扣动扳机,枪声中,张佩应倒地身亡。在一旁的看守刘南轩眼看局势失控,当机立断拿起枪支,对准开枪的犯人王道清射击,正在狂呼乱叫的王犯应声毙命,其他看守则一拥而上,准备夺回被抢走的枪支。就在这危急的时刻,漕河泾监狱第二科科长魏英率领一批看守前来助阵。然而,由于看守少,犯人多;监狱内“仁、义、礼、智、信”五座监舍内一半以上的犯人都涌了出来,总计有300多人。不少犯人还手持木棍、砖头、石块,在朱永虎、沈富山两个犯人的带领下,露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就在第二科科长魏英督促其他看守奋力阻止犯人外出的时候,他被飞奔而来的为首的犯人朱永虎手持破桌的台脚击伤腰部,于是,部分看守举枪还击,击伤多名犯人。这些暴乱的犯人趁秩序混乱之际看到南门(监狱大门)看守人员已作准备,持枪严阵以待,他们就乘机打开监狱备用的东门、西门、北门等几扇边门脱逃,也有一些犯人看到形势急变,枪弹飞舞,害怕受到伤害又返回监舍。事后,据初步统计,3月21日,漕河泾监狱共逃脱犯人180多名。
江苏省高检派员进入现场调查
1920年3月21日夜,漕河泾监狱180多名犯人参与的暴狱案、脱逃案发生后,上海淞沪护军使、上海警察局接报后马上调集部分军警人员开赴漕河泾。由于当时通讯交通措施较差,军警行动较迟缓,当他们到达监狱时,监狱犯人的暴狱已基本结束。想逃的都逃了,不敢逃的犯人就依然蜷缩在牢笼里,不过监狱的围墙内外留下了几具犯人尸体,军警人员及监狱看守分别对现场进行清理和勘查。军警人员分作两部分,一部分人在监狱控制局面,还有一部分人追捕逃犯和搜索可疑人员。他们在监狱四周查到了9具尸体,皆是枪击所致。另外监狱当日值班长,监狱第一科科长张佩应的遗体也在那里,制服上血迹斑斑;其右手还执警笛一枚,是在执值中被犯人射击而亡。当天深夜,主管漕河泾监狱的江苏省高等检察厅也派出专人到漕河泾监狱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漕河泾监狱发生犯人暴狱后,监狱周围的城镇,乡村的警察、警务单位先后在长桥、莘庄、泗泾、松江等地搜到逃犯40人。
事发后典狱长被追究刑事责任
1920年5月4日,上海地方审检厅对这40名逃犯进行开庭审理。5月5日,审检厅又进行第二次审理,5月11日法庭根据《中华民国刑律》有关条款之规定,对脱逃犯陈子庭判处死刑,对郑明吉等4人由原有期徒刑加处无期徒刑,对王湘生等32人加刑11年,对徐炳更等4人加刑5年。但是,还是有100多名犯人逃之夭夭,不见踪影。
5月中旬,北洋政府的司法部次长张一鹏来到上海,到漕河泾监狱实地调查。由于这次犯人暴狱、脱逃案,震惊朝野,因此,除了对脱逃犯人进行审理宣判外,司法机关也排挖了此案的深层次原因。据犯人交代,漕河泾监狱的在押犯人中相当一批人是从原上海县监狱(位于今黄浦区学院路,光启路一带)移押过来的。由于当时监狱犯人生活卫生条件极差,监舍陈旧,人满为患,加上犯人长期饥饿难熬,狱吏狱卒克扣囚粮,犯人多次想铤而走险,暴狱脱逃。据犯人交代:他们曾先后策划了六次暴狱活动,均未成功,只有这一次才成功了。是由犯人胡文才、丁红军、江金福等人在监狱的茅坑间策划组织的,令人困惑的是,犯人在图谋暴狱的过程中,露出蛛丝马迹,曾经有犯人向监狱看守人员反映过,但是监狱的看守人员认为汇报人员是无事生非,危言耸听,根本不当一回事。
由于监狱在狱政管理上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如牢头狱霸横行,老犯欺压新犯;再加上看守人员素质较低,平时对犯人及犯人家属敲诈索取,谋取私利、克扣犯人囚粮,经常组织犯人超时、超体力劳作,生产工具管理不善,有些铁工具常常被犯人偷偷带到监舍内。按当时监狱的管理制度规定,重刑犯、无期犯要戴脚镣,但是暴狱那天,不少重刑犯“自我解脱”,用工具砸开了自己的脚镣,可以自由行动。
漕河泾监狱典狱长敖振翔,1916年10月起任上海地方审判厅监狱监狱官,后来由其参与漕河泾监狱的筹建工作。1919年5月起首任漕河泾监狱的代理典狱长。3月21日,犯人暴狱、脱逃事件发生后,上海和外地的新闻媒体竞相报道。开始媒体曾报道案发后,典狱长敖振亭如何沉着冷静、组织力量平息暴狱,以至他腰部受伤等等。但是事后有人检举:出事那天晚上,敖振翔根本不在现场,却在妓院内嫖宿,寻花问柳。犯人暴狱后,敖振翔才匆匆赶回。事发后社会舆论很大,北洋政府司法部、江苏省高等检察厅也干预调查。敖振翔知道事情闹大,无法收场,马上写了辞职报告,企图蒙混过关。但是监狱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一件事情,不是典狱长一纸辞职报告就可以了结的。
事后敖振翔被拘押,通过查抄其寓所发现几封书信,证明敖振翔在参与漕河泾监狱建造的过程中,曾收受建筑承包商的好处费。还有他在管理漕河泾监狱的过程中有侵吞公款,克扣囚粮、囚款的罪行。所以,3月21日,监狱犯人暴狱,大批犯人脱逃,作为监狱的第一责任人敖振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敖振翔被上海地方审检厅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押解苏州江苏第三监狱服刑。分管漕河泾监狱的江苏省高等检察厅检察长王树荣也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由北洋政府司法部给以“惩戒处分”(当时上海“华界”的监狱隶属江苏检察厅管理)。■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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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年代初期,漕河泾监狱发生了一起震惊上海各界并惊动北洋政府司法部的一件大事:当时有600多犯人的监狱里,有一半以上的犯人参与闹监,最后,有180多名犯人脱逃。
犯人开枪打死看守后逃亡
1920年3月21日,农历是庚申年的二月初二,如果按照老“皇历”,迷信的说法是个“龙抬头”的日子。在自然界当然没有龙,但是在社会上却有“龙”,当时狱中的犯人自称是“睏龙”,是一条被迫躺下的“混江龙”。
下午6点,夜幕降临,监狱内各监舍早已开起照明灯。那天是周末,星期六,当班看守本来不多,在北风的呼号下,地处上海西南郊区的监狱更显得冷落和萧条。当时,监狱值班长、监狱一科科长张佩应率各监看守,点名收封,在“义字监”内,当班看守缪均正对监内清点犯人人数和收封。突然监房内冲出王道清、张德胜、江金福等几个犯人,其中一人从背后一把抱住缪均的腰部,另一个犯人把一团破布塞向缪均的嘴巴,还有一个叫董金生的犯人,顺手把早已锯断的监舍铁窗上的一根铁杆,猛击缪均的头,缪看守轰然倒地,头上鲜血淋淋。随即,一个犯人夺取了他手中的监舍钥匙,迅速打开监舍内一部分已经收封上锁的牢门,王道清、张德胜两个犯人在冲向监狱大门的过程中,煽动性地大喊大叫“大家冲啊,要出去的跟我来”,随后,他们又打开了“仁字监”,“智字监”和“礼字监”的大门,同时,把各监舍的牢门一一打开,煽动300多名犯人一齐逃跑。
在闹监的过程中,一个犯人把看守王昌树击伤,剥去王身上的制服套在自己身上,同时冲出监舍的犯人又拉掉电线,使监狱处于黑暗之中,更利犯人脱逃。有个犯人把负责警卫工作的看守许宏勋击倒,夺到一支步枪、一排子弹,接着,他又煽动其他犯人到监狱的枪械库去抢劫枪支弹药。当夜监狱的值班长、监狱一科科长张佩应听到监狱内大声嘈杂,他预感里面出事了,马上冲到监狱大门口,看到百余犯人冲来,他一面布置大门看守,加强警卫,一面对着犯人,大声呼喊,“在监人,有话大家可以商量,大家冷静一点……”试图拖延时间,挽回局面,阻止犯人哄监越狱。还有一名看守长吹起警笛,并呼叫同伴,马上向警察局报案。然而,狂劲正起的越狱犯人,管你面前是什么科长、看守长,他们根本不卖你的账。这时,冲在前面的犯人王道清拿起步枪,对准值班长张佩应,扣动扳机,枪声中,张佩应倒地身亡。在一旁的看守刘南轩眼看局势失控,当机立断拿起枪支,对准开枪的犯人王道清射击,正在狂呼乱叫的王犯应声毙命,其他看守则一拥而上,准备夺回被抢走的枪支。就在这危急的时刻,漕河泾监狱第二科科长魏英率领一批看守前来助阵。然而,由于看守少,犯人多;监狱内“仁、义、礼、智、信”五座监舍内一半以上的犯人都涌了出来,总计有300多人。不少犯人还手持木棍、砖头、石块,在朱永虎、沈富山两个犯人的带领下,露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就在第二科科长魏英督促其他看守奋力阻止犯人外出的时候,他被飞奔而来的为首的犯人朱永虎手持破桌的台脚击伤腰部,于是,部分看守举枪还击,击伤多名犯人。这些暴乱的犯人趁秩序混乱之际看到南门(监狱大门)看守人员已作准备,持枪严阵以待,他们就乘机打开监狱备用的东门、西门、北门等几扇边门脱逃,也有一些犯人看到形势急变,枪弹飞舞,害怕受到伤害又返回监舍。事后,据初步统计,3月21日,漕河泾监狱共逃脱犯人180多名。
江苏省高检派员进入现场调查
1920年3月21日夜,漕河泾监狱180多名犯人参与的暴狱案、脱逃案发生后,上海淞沪护军使、上海警察局接报后马上调集部分军警人员开赴漕河泾。由于当时通讯交通措施较差,军警行动较迟缓,当他们到达监狱时,监狱犯人的暴狱已基本结束。想逃的都逃了,不敢逃的犯人就依然蜷缩在牢笼里,不过监狱的围墙内外留下了几具犯人尸体,军警人员及监狱看守分别对现场进行清理和勘查。军警人员分作两部分,一部分人在监狱控制局面,还有一部分人追捕逃犯和搜索可疑人员。他们在监狱四周查到了9具尸体,皆是枪击所致。另外监狱当日值班长,监狱第一科科长张佩应的遗体也在那里,制服上血迹斑斑;其右手还执警笛一枚,是在执值中被犯人射击而亡。当天深夜,主管漕河泾监狱的江苏省高等检察厅也派出专人到漕河泾监狱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漕河泾监狱发生犯人暴狱后,监狱周围的城镇,乡村的警察、警务单位先后在长桥、莘庄、泗泾、松江等地搜到逃犯40人。
事发后典狱长被追究刑事责任
1920年5月4日,上海地方审检厅对这40名逃犯进行开庭审理。5月5日,审检厅又进行第二次审理,5月11日法庭根据《中华民国刑律》有关条款之规定,对脱逃犯陈子庭判处死刑,对郑明吉等4人由原有期徒刑加处无期徒刑,对王湘生等32人加刑11年,对徐炳更等4人加刑5年。但是,还是有100多名犯人逃之夭夭,不见踪影。
5月中旬,北洋政府的司法部次长张一鹏来到上海,到漕河泾监狱实地调查。由于这次犯人暴狱、脱逃案,震惊朝野,因此,除了对脱逃犯人进行审理宣判外,司法机关也排挖了此案的深层次原因。据犯人交代,漕河泾监狱的在押犯人中相当一批人是从原上海县监狱(位于今黄浦区学院路,光启路一带)移押过来的。由于当时监狱犯人生活卫生条件极差,监舍陈旧,人满为患,加上犯人长期饥饿难熬,狱吏狱卒克扣囚粮,犯人多次想铤而走险,暴狱脱逃。据犯人交代:他们曾先后策划了六次暴狱活动,均未成功,只有这一次才成功了。是由犯人胡文才、丁红军、江金福等人在监狱的茅坑间策划组织的,令人困惑的是,犯人在图谋暴狱的过程中,露出蛛丝马迹,曾经有犯人向监狱看守人员反映过,但是监狱的看守人员认为汇报人员是无事生非,危言耸听,根本不当一回事。
由于监狱在狱政管理上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如牢头狱霸横行,老犯欺压新犯;再加上看守人员素质较低,平时对犯人及犯人家属敲诈索取,谋取私利、克扣犯人囚粮,经常组织犯人超时、超体力劳作,生产工具管理不善,有些铁工具常常被犯人偷偷带到监舍内。按当时监狱的管理制度规定,重刑犯、无期犯要戴脚镣,但是暴狱那天,不少重刑犯“自我解脱”,用工具砸开了自己的脚镣,可以自由行动。
漕河泾监狱典狱长敖振翔,1916年10月起任上海地方审判厅监狱监狱官,后来由其参与漕河泾监狱的筹建工作。1919年5月起首任漕河泾监狱的代理典狱长。3月21日,犯人暴狱、脱逃事件发生后,上海和外地的新闻媒体竞相报道。开始媒体曾报道案发后,典狱长敖振亭如何沉着冷静、组织力量平息暴狱,以至他腰部受伤等等。但是事后有人检举:出事那天晚上,敖振翔根本不在现场,却在妓院内嫖宿,寻花问柳。犯人暴狱后,敖振翔才匆匆赶回。事发后社会舆论很大,北洋政府司法部、江苏省高等检察厅也干预调查。敖振翔知道事情闹大,无法收场,马上写了辞职报告,企图蒙混过关。但是监狱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一件事情,不是典狱长一纸辞职报告就可以了结的。
事后敖振翔被拘押,通过查抄其寓所发现几封书信,证明敖振翔在参与漕河泾监狱建造的过程中,曾收受建筑承包商的好处费。还有他在管理漕河泾监狱的过程中有侵吞公款,克扣囚粮、囚款的罪行。所以,3月21日,监狱犯人暴狱,大批犯人脱逃,作为监狱的第一责任人敖振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敖振翔被上海地方审检厅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押解苏州江苏第三监狱服刑。分管漕河泾监狱的江苏省高等检察厅检察长王树荣也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由北洋政府司法部给以“惩戒处分”(当时上海“华界”的监狱隶属江苏检察厅管理)。■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