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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针对当前生猪价格持续下跌和H7N9禽流感疫情对家禽市场的影响,为保护广大养殖者切身利益,促进生猪及禽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企业和农户生产自救与政府适当扶持相结合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稳定当前我市生猪及禽业生产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保护种猪种禽生产。按照《重庆市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启动2013年能繁母猪补贴,补助标准按100元/头(市级以上补助88元/头、区县补助12元/头)执行。对持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种鸭场给予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