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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目前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实践中在管理模式、管理制度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思路。
一、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践中的问题
(一)实践中的管理责任主体多元化高职院校国有资产普遍实行由财务部门管理财务账目,职能部门管理实物及其账目,大部分资产的实际使用和直接管理权又在各个院系和机关,因此实物实际上是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没有一个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权力集中的综合监管、调配管理的部门,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管理主体多元化,资产管理处的部分职能仍然由其它部分执行。
(二)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环节薄弱,家底不清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在高职院校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淡薄,在日常管理中缺乏必要和健全的管理体制,缺乏产权管理、产权界定、产权保护等责任意识,对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缺乏重视,以至造成下列情况发生:1.账实不符。学校有多少资产说不清楚,一些单位管理人员调动时不办理所管资产的交接手续,引起账目不清和后续人员对所管理资产心中无数;2.存在账外资产现象。账外资产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用账外非法资金购买的,有的是其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有的是向下级单位收费购买的;3.产权意识淡薄,资产处置缺乏规范,随意性较大,造成资产流失。
(三)国有资产购置浪费较严重,利用率低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多数为财政拨款,其使用不计成本,存在着重复购置,这些现象一方面归结于高职院校资产管理者缺乏主人翁精神,缺乏成本效益观念,另一方面则源于缺乏完整,有效的资产数据以避免重复购置,缺乏对资产的使用状况的及时跟踪,以及时更新资产数据,比如一些单位旧的仪器设备实际已经多年不用,甚至使用中已解体或者下落不明,而各院系不报损,这些都造成账物管理脱节,财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随意性较大,重复购置较多。
(四)产权意识淡薄,经营性资产管理松懈随着教育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高职院校后勤社会化已是大趋势,为此,有的高职院校将其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投入到经营性行业。例如: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原始资金兴办工厂、公司、商店、饮食业等经济实体,或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资本对外投资,以及将学校的房屋进行门面出租或转为经营性用房。而高职院校原来的这些校办企业,经过高职院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已经是独立核算的单位,但是这些单位仍然无偿地占有学校的土地、设备、房屋等国有资产进行经营活动,没有严格按规定办理资产转移手续,一些承包经营者,受个人利益的驱使,短期行为严重,有的尽管给学校象征性地上交部分利润,但对资产使用得不到应有的价值补偿。还有的经营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致使经营不善亏损倒闭、关门散伙,使大量国有投资资产无法收回,其遗留下来的“亏损”、“清算损失”和连带“债务”则由学校的国有资产填补,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部分学校的国有资产经营,形成了“物资国有,利益私有”的后果,使学校投入的经营资产得不到合理的回报,实际上形成了大量的国有资产的隐形流失。
二、加强高职院校资产管理思路
(一)建立高效国有资产管理的专职机构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各高职院校应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目标,领导要亲自抓,树立资产效益的意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产即自己的资產,真正健全与落实每一物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使资产保值、增值,应当把部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纳入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为此,需建立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专职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力量。高职院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成立国有资产管理的专职机构,由校长(或副校长)直接领导,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在人员组成上不仅要有行政管理人员,还应有财务审计、工程技术等人员,各二级单位还要确定兼职的资产管理人员,建立一支有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把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纳入正常化轨道。学校还应当建立国有资产监督与责任体系。各院系、研究所、职能机构乃至课题组确定资产管理使用负责人,应同代表学校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的资产管理处签订资产使用及管理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规定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等综合性考核指标及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如对使用资产进行安全保护,维修保养,并在其发生闲置、报废、丢失、损坏等情况时,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处进行分析处理等。当某负责人离任时,学校应当对其负责的国有资产进行离任审计。
(二)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资产购置、资产登记和评估以及资产统计和资产分析等高职院校资产管理部门的日常性和基础性管理工作,为使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做到科学化、制度化,高职院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财经法规不断完善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制订一套完整的适合本校情况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的细则,并做到违规必究。具体应着重以下方面:1.购置制度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发挥宏观管理作用,对部门、单位提出的配置设备或采购要制定规划和标准,防止无计划购置、重置或闲置而造成浪费,同时在购置方式上积极推行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办法;2.严格做好资产验收和入账手续。严格实行采购和验收两条线,对于用各种资金购置的资产严格验收,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资产要坚决予以退回。对于自制、接受损赠取得的资产在验收后也应登记入账、纳入全校资产管理范畴,登记总帐,分类组账,填写实物登记卡,须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和房屋要还要建立相关档案。3.制定和完善资产转让和处置制度。转让、处置关系到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因此应持慎重态度,要经过专家领导小组的评估和论证,写出书面鉴定报告,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实施;4.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和监督,对全校资产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同时还要经常性地进行资产核算分析。另外要采取必要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将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到具体单位或个人。
(三)加强现有资产合理分配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高职院校本身教育资源是有限的,不能做到投入大量资金购置资产,因此管理出效益就显得更为重要。对于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部门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勤俭节约,对高职院校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针对高职院校内部有些单位资产严重不足,有些单位资产闲置凝固,利用效率不高这些资产分布不均、占用不合理现象,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统一调配,要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促进内部资产合理流动、促进资产存量优化的配置,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对高职院校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计划、分配、协调,实现高职院校办学的最佳效益。
(四)明确资产使用的责权利关系,建立资产保值增值机制为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必须从制度上明确资产使用者的责、权、利关系,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把资产保障和使用效果以及利用程度同学校各个二级单位领导业绩考核和职工经济利益挂钩,以资产效益指标来规范和约束二级单位的投入和支出。对非经营性资产资产管理部门主要通过考核资产的完好率、利用率进行评估,评估各单位对于学校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的贡献;对经营性资产,学校应征收相应的土地占用费、房屋占用费和流动资产占用费,并考核资产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和成本费用利用率。另外还应以制度规范各单位的有偿服务活动,这样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者单位为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一、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践中的问题
(一)实践中的管理责任主体多元化高职院校国有资产普遍实行由财务部门管理财务账目,职能部门管理实物及其账目,大部分资产的实际使用和直接管理权又在各个院系和机关,因此实物实际上是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没有一个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权力集中的综合监管、调配管理的部门,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管理主体多元化,资产管理处的部分职能仍然由其它部分执行。
(二)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环节薄弱,家底不清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在高职院校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淡薄,在日常管理中缺乏必要和健全的管理体制,缺乏产权管理、产权界定、产权保护等责任意识,对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缺乏重视,以至造成下列情况发生:1.账实不符。学校有多少资产说不清楚,一些单位管理人员调动时不办理所管资产的交接手续,引起账目不清和后续人员对所管理资产心中无数;2.存在账外资产现象。账外资产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用账外非法资金购买的,有的是其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有的是向下级单位收费购买的;3.产权意识淡薄,资产处置缺乏规范,随意性较大,造成资产流失。
(三)国有资产购置浪费较严重,利用率低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多数为财政拨款,其使用不计成本,存在着重复购置,这些现象一方面归结于高职院校资产管理者缺乏主人翁精神,缺乏成本效益观念,另一方面则源于缺乏完整,有效的资产数据以避免重复购置,缺乏对资产的使用状况的及时跟踪,以及时更新资产数据,比如一些单位旧的仪器设备实际已经多年不用,甚至使用中已解体或者下落不明,而各院系不报损,这些都造成账物管理脱节,财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随意性较大,重复购置较多。
(四)产权意识淡薄,经营性资产管理松懈随着教育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高职院校后勤社会化已是大趋势,为此,有的高职院校将其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投入到经营性行业。例如: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原始资金兴办工厂、公司、商店、饮食业等经济实体,或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资本对外投资,以及将学校的房屋进行门面出租或转为经营性用房。而高职院校原来的这些校办企业,经过高职院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已经是独立核算的单位,但是这些单位仍然无偿地占有学校的土地、设备、房屋等国有资产进行经营活动,没有严格按规定办理资产转移手续,一些承包经营者,受个人利益的驱使,短期行为严重,有的尽管给学校象征性地上交部分利润,但对资产使用得不到应有的价值补偿。还有的经营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致使经营不善亏损倒闭、关门散伙,使大量国有投资资产无法收回,其遗留下来的“亏损”、“清算损失”和连带“债务”则由学校的国有资产填补,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部分学校的国有资产经营,形成了“物资国有,利益私有”的后果,使学校投入的经营资产得不到合理的回报,实际上形成了大量的国有资产的隐形流失。
二、加强高职院校资产管理思路
(一)建立高效国有资产管理的专职机构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各高职院校应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目标,领导要亲自抓,树立资产效益的意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产即自己的资產,真正健全与落实每一物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使资产保值、增值,应当把部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纳入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为此,需建立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专职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力量。高职院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成立国有资产管理的专职机构,由校长(或副校长)直接领导,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在人员组成上不仅要有行政管理人员,还应有财务审计、工程技术等人员,各二级单位还要确定兼职的资产管理人员,建立一支有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把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纳入正常化轨道。学校还应当建立国有资产监督与责任体系。各院系、研究所、职能机构乃至课题组确定资产管理使用负责人,应同代表学校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的资产管理处签订资产使用及管理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规定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等综合性考核指标及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如对使用资产进行安全保护,维修保养,并在其发生闲置、报废、丢失、损坏等情况时,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处进行分析处理等。当某负责人离任时,学校应当对其负责的国有资产进行离任审计。
(二)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资产购置、资产登记和评估以及资产统计和资产分析等高职院校资产管理部门的日常性和基础性管理工作,为使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做到科学化、制度化,高职院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财经法规不断完善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制订一套完整的适合本校情况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的细则,并做到违规必究。具体应着重以下方面:1.购置制度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发挥宏观管理作用,对部门、单位提出的配置设备或采购要制定规划和标准,防止无计划购置、重置或闲置而造成浪费,同时在购置方式上积极推行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办法;2.严格做好资产验收和入账手续。严格实行采购和验收两条线,对于用各种资金购置的资产严格验收,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资产要坚决予以退回。对于自制、接受损赠取得的资产在验收后也应登记入账、纳入全校资产管理范畴,登记总帐,分类组账,填写实物登记卡,须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和房屋要还要建立相关档案。3.制定和完善资产转让和处置制度。转让、处置关系到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因此应持慎重态度,要经过专家领导小组的评估和论证,写出书面鉴定报告,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实施;4.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和监督,对全校资产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同时还要经常性地进行资产核算分析。另外要采取必要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将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到具体单位或个人。
(三)加强现有资产合理分配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高职院校本身教育资源是有限的,不能做到投入大量资金购置资产,因此管理出效益就显得更为重要。对于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部门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勤俭节约,对高职院校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针对高职院校内部有些单位资产严重不足,有些单位资产闲置凝固,利用效率不高这些资产分布不均、占用不合理现象,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统一调配,要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促进内部资产合理流动、促进资产存量优化的配置,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对高职院校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计划、分配、协调,实现高职院校办学的最佳效益。
(四)明确资产使用的责权利关系,建立资产保值增值机制为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必须从制度上明确资产使用者的责、权、利关系,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把资产保障和使用效果以及利用程度同学校各个二级单位领导业绩考核和职工经济利益挂钩,以资产效益指标来规范和约束二级单位的投入和支出。对非经营性资产资产管理部门主要通过考核资产的完好率、利用率进行评估,评估各单位对于学校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的贡献;对经营性资产,学校应征收相应的土地占用费、房屋占用费和流动资产占用费,并考核资产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和成本费用利用率。另外还应以制度规范各单位的有偿服务活动,这样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者单位为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