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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改革的发展,近十几年来,我国不断推出和完善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贯彻实施。本文简单概述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并对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价值和作用进行分析。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保障性住房 建设 价值 作用 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9 文献标识码:A
连续几年,住建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确定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28个试点城市、133个试点项目,涉及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贷款额度约493亿元。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国果断、及时地对宏观经济政策作出了调整,其成效已初步显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作为应对策略的重要举措,政府起草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方案》,对城市条件、贷款期限和利率、资金使用规模、规范贷款审批程序、贷款对象、落实偿还责任、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享受优先权以及对风险控制等问题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概述
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社会保障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对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对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对城市低收入居民增加对住房的有效需求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进而扩大了人们对住房的消费;再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对于与其相关的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起到良性循环的作用;最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价值和作用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是廉租房建设的重要经济来源。
廉租住房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住房公积金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在提取管理费用和贷款风险准备金后,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已经和地方财政的年度预算一起构成廉租房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住房公积金征缴具有法定强制性,逐年积累提高。在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下,住房公积金发展势头强劲,这就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充足性提供了保障,公积金的保障性功能得到了具体的体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国家资金投入不足与人们对保障性住房迫切需求之间的矛盾,从而为廉租房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后盾,有利于在中国国情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成本性住房建设。
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的日益扩大,其增值收益保持了稳定持续的增长。然而,地方政府受制于地区经济状況和地方政策的约束,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很难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就被赋予了构建成本性住房的作用,以其增值收益向政府直接购买土地,在获得土地后,以预售的方式,来兴建中小型的住房,并投放市场。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基本信息实时的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当地收入水平来设定最高的收入限额。这样,以往社会和小集体自发性的筹资建房行为就转变成为社会性的筹资建房。整个操作过程都是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核心,这样既可以得到购房者的信任,又减少了社会筹资建房的成本。在售房过程中,树立了明确的品质标杆和住房价格,节省了人们的购房成本,利于消费者的理性购房。成本性住房的建设不得不说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另辟蹊径,一种社会良性投资变成了彼此的双赢,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可谓出力不小。随着成本住房建设的不断完善,其必将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推动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长足发展。
(三)充实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
最初,住房公积金建立时,我国正处于住房矛盾突出、住房缺口较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时期。而住房公积金不需要财政投入一分钱,就极大地改善了原有的住房矛盾,并通过积累迅速形成了庞大的资金规模。各地方认识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契机,筹集建设了大量的经济适用房、解危解困房及安居工程房,通过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基层群众住房难的问题。随后,又通过集资进行合作建房,使得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住房条件也进一步得到改善。住房公积金发展到现在,其增值收益已经逐渐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弥补了国家、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为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及满足职工家庭对于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三、总论
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设计目的在于促进和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缓解我国的住房矛盾。在其运作实施过程当中,应根据市场不断变化的状况,有效合理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严格控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投资保障房建设的规模,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机制,使其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价值和作用得到真实地最大限度的体现。
(作者:任职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学本科)
参考文献:
[1]李明.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原因分析.现代财经.2009(5)
[2]刘思宇.公积金新政探讨.现代房地产市场报告.2007(8)
[3]费志云.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之我见.北京房地产.2008(3)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保障性住房 建设 价值 作用 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9 文献标识码:A
连续几年,住建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确定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28个试点城市、133个试点项目,涉及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贷款额度约493亿元。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国果断、及时地对宏观经济政策作出了调整,其成效已初步显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作为应对策略的重要举措,政府起草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方案》,对城市条件、贷款期限和利率、资金使用规模、规范贷款审批程序、贷款对象、落实偿还责任、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享受优先权以及对风险控制等问题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概述
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社会保障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对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对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对城市低收入居民增加对住房的有效需求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进而扩大了人们对住房的消费;再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对于与其相关的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起到良性循环的作用;最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价值和作用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是廉租房建设的重要经济来源。
廉租住房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住房公积金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在提取管理费用和贷款风险准备金后,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已经和地方财政的年度预算一起构成廉租房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住房公积金征缴具有法定强制性,逐年积累提高。在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下,住房公积金发展势头强劲,这就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充足性提供了保障,公积金的保障性功能得到了具体的体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国家资金投入不足与人们对保障性住房迫切需求之间的矛盾,从而为廉租房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后盾,有利于在中国国情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成本性住房建设。
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的日益扩大,其增值收益保持了稳定持续的增长。然而,地方政府受制于地区经济状況和地方政策的约束,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很难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就被赋予了构建成本性住房的作用,以其增值收益向政府直接购买土地,在获得土地后,以预售的方式,来兴建中小型的住房,并投放市场。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基本信息实时的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当地收入水平来设定最高的收入限额。这样,以往社会和小集体自发性的筹资建房行为就转变成为社会性的筹资建房。整个操作过程都是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核心,这样既可以得到购房者的信任,又减少了社会筹资建房的成本。在售房过程中,树立了明确的品质标杆和住房价格,节省了人们的购房成本,利于消费者的理性购房。成本性住房的建设不得不说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另辟蹊径,一种社会良性投资变成了彼此的双赢,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可谓出力不小。随着成本住房建设的不断完善,其必将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推动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长足发展。
(三)充实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
最初,住房公积金建立时,我国正处于住房矛盾突出、住房缺口较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时期。而住房公积金不需要财政投入一分钱,就极大地改善了原有的住房矛盾,并通过积累迅速形成了庞大的资金规模。各地方认识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契机,筹集建设了大量的经济适用房、解危解困房及安居工程房,通过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基层群众住房难的问题。随后,又通过集资进行合作建房,使得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住房条件也进一步得到改善。住房公积金发展到现在,其增值收益已经逐渐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弥补了国家、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为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及满足职工家庭对于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三、总论
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设计目的在于促进和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缓解我国的住房矛盾。在其运作实施过程当中,应根据市场不断变化的状况,有效合理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严格控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投资保障房建设的规模,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机制,使其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价值和作用得到真实地最大限度的体现。
(作者:任职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学本科)
参考文献:
[1]李明.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原因分析.现代财经.2009(5)
[2]刘思宇.公积金新政探讨.现代房地产市场报告.2007(8)
[3]费志云.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之我见.北京房地产.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