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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罗某1996年12月入伍.1999年12月退役,2000年7月被安置到某县化肥厂.同年10月企业破产后失业.当时累计工龄3年11个月.领取经济补偿金1448元。2004年7月,罗某由某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到我公司钻井队任钻工.2007年12月被我公司正式招录为合同制员工。请问.因职工在原企业破产后已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其工龄是否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