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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的发展不仅取决于知识的多少,更多地取决于能力的发展和个性的养成。而影响学生发展的因素很多,遗传、环境和教育固然影响着学生的发展,但离开人的活动,遗传素质、环境和教育所赋予的一切发展条件,都不可能成为人的发展的现实。也就是说,“活动”才是个体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以活动促发展”应成为新世纪教育改革的重要理念,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数学应成为改革数学教育的关键所在。
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明确指出“学生的数学学习内容应当是现实的、有意义的、富有挑战性的,这些内容要有利于学生主动地进行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与交流等数学活动。”“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标准》中不仅使用了“了解(认识)、理解、掌握、灵活运用”等刻画知识技能的目标动词,而且使用了“经历(感受)、体验(体会)、探索”等刻画数学活动水平的过程性目标动词。在“课程实施建议”中又进一步指出“数学教学是数学活动的教学,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往互动与共同发展的过程。”
人类学习的本质是获得知识经验与进行行为实践两者结合的活动,数学学习是知数学和做数学的统一。小学生的思维具有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逐步向初步逻辑思维过渡的特点。他们对数学知识的认识往往是具体的、局部的,他们主要通过对实物和具体数学对象(数、图形等)的观察、操作、归纳、类比等数学活动,获得具体的结论。小学生又具有好奇好动的心理特点,让学生在动手实践中学习能有效地集中注意,激发兴趣,调动多种感官功能,使学生在“亲自创造的事物”中快快乐乐地获得“真正的理解”。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数学,就要打破传统教学中老师与学生保持的相对被动的“授受”关系的状态,把学生学习数学的过程还原为他们自身的活动过程,让课堂焕发生命活力,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
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数学,首先要创设有利于学生自主活动的教学情景,让每一个学生从中获得成功体验。数学的抽象性常常使很多学生畏惧数学,数学学习的困难往往使数学教育成为淘汰学生的筛子。教师在教学中应该充分挖掘数学的形式美和内在美,体现数学的文化价值和育人功能,建立师与生、生与生之间和谐的关系,使学生在学数学的过程中经常伴有轻松感、快乐感和成功感,体验学习的乐趣,享受成功的快乐。“数学问题是数学教育的心脏”,数学教学过程也是一种解决数学问题的过程。因此,教师还应精心设计问题情景,开发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活化学生的思维,让学生主动地从事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和交流等数学活动。
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数学,必须加强知识发生和发展过程的教学。《标准》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学生对数学知识和能力的获得都是通过自己的内化活动来自主建构的。要实现真正意义的内化,学生必须有一个主动获取、主动发展的过程。应该让学生参与到知识的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通过自主实践活动,促使“静”态的书本知识内化到“动”态的数学思维中。因此,数学教学活动应紧密联系现实生活,组织学生开展探索性的数学活动,注重知识发现和探索的过程,使学生从中获得数学学习的积极情感体验,感受数学的力量。同时在学习活动中,要使学生学会自主学习和小组合作,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应用意识。
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数学,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对教师角色进行重新定位。新世纪呼唤着新型的师生关系,这种关系要求教师的权威从此不再建立于学生的被动与无知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教师借助学生的主动参与以促进其充分发展的能力上。在学生学习数学的活动过程中,教师不应起支配、控制甚至主宰的作用,不应强迫学生或命令学生去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而应尊重、鼓励学生的各种自由、自主的活动,不仅要为学生的各种活动创造、提供适宜的机会、条件、场所和更多的选择可能性,而且要精心组织和亲自参与、指导学生的学习活动。这时候,与传统教育相比,教师的角色已不再是对学生发号施令的权威,更不是无动于衷的旁观者,而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学生始终是数学学习的主人!
与他人交流是未来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课程标准强调:“学会与人合作,并能与他人交流思维的过程和结果”。要求学生能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对数学问题的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尊重与理解他人的见解,能从交流中获益。所以,教师应当鼓励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之上,与他人交流自已对问题的理解、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所获得的结果等。要进行交流就必须要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学生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多提供让学生说的机会,让学生在交流中动口。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多地关注了学生对结果的交流,缺少对问题的理解、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的交流,而对问题的理解通常决定了学生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
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明确指出“学生的数学学习内容应当是现实的、有意义的、富有挑战性的,这些内容要有利于学生主动地进行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与交流等数学活动。”“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标准》中不仅使用了“了解(认识)、理解、掌握、灵活运用”等刻画知识技能的目标动词,而且使用了“经历(感受)、体验(体会)、探索”等刻画数学活动水平的过程性目标动词。在“课程实施建议”中又进一步指出“数学教学是数学活动的教学,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往互动与共同发展的过程。”
人类学习的本质是获得知识经验与进行行为实践两者结合的活动,数学学习是知数学和做数学的统一。小学生的思维具有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逐步向初步逻辑思维过渡的特点。他们对数学知识的认识往往是具体的、局部的,他们主要通过对实物和具体数学对象(数、图形等)的观察、操作、归纳、类比等数学活动,获得具体的结论。小学生又具有好奇好动的心理特点,让学生在动手实践中学习能有效地集中注意,激发兴趣,调动多种感官功能,使学生在“亲自创造的事物”中快快乐乐地获得“真正的理解”。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数学,就要打破传统教学中老师与学生保持的相对被动的“授受”关系的状态,把学生学习数学的过程还原为他们自身的活动过程,让课堂焕发生命活力,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
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数学,首先要创设有利于学生自主活动的教学情景,让每一个学生从中获得成功体验。数学的抽象性常常使很多学生畏惧数学,数学学习的困难往往使数学教育成为淘汰学生的筛子。教师在教学中应该充分挖掘数学的形式美和内在美,体现数学的文化价值和育人功能,建立师与生、生与生之间和谐的关系,使学生在学数学的过程中经常伴有轻松感、快乐感和成功感,体验学习的乐趣,享受成功的快乐。“数学问题是数学教育的心脏”,数学教学过程也是一种解决数学问题的过程。因此,教师还应精心设计问题情景,开发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活化学生的思维,让学生主动地从事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和交流等数学活动。
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数学,必须加强知识发生和发展过程的教学。《标准》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学生对数学知识和能力的获得都是通过自己的内化活动来自主建构的。要实现真正意义的内化,学生必须有一个主动获取、主动发展的过程。应该让学生参与到知识的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通过自主实践活动,促使“静”态的书本知识内化到“动”态的数学思维中。因此,数学教学活动应紧密联系现实生活,组织学生开展探索性的数学活动,注重知识发现和探索的过程,使学生从中获得数学学习的积极情感体验,感受数学的力量。同时在学习活动中,要使学生学会自主学习和小组合作,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应用意识。
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数学,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对教师角色进行重新定位。新世纪呼唤着新型的师生关系,这种关系要求教师的权威从此不再建立于学生的被动与无知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教师借助学生的主动参与以促进其充分发展的能力上。在学生学习数学的活动过程中,教师不应起支配、控制甚至主宰的作用,不应强迫学生或命令学生去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而应尊重、鼓励学生的各种自由、自主的活动,不仅要为学生的各种活动创造、提供适宜的机会、条件、场所和更多的选择可能性,而且要精心组织和亲自参与、指导学生的学习活动。这时候,与传统教育相比,教师的角色已不再是对学生发号施令的权威,更不是无动于衷的旁观者,而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学生始终是数学学习的主人!
与他人交流是未来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课程标准强调:“学会与人合作,并能与他人交流思维的过程和结果”。要求学生能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对数学问题的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尊重与理解他人的见解,能从交流中获益。所以,教师应当鼓励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之上,与他人交流自已对问题的理解、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所获得的结果等。要进行交流就必须要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学生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多提供让学生说的机会,让学生在交流中动口。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多地关注了学生对结果的交流,缺少对问题的理解、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的交流,而对问题的理解通常决定了学生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