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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省公安厅1号令及省消防总队有关通知精神,强化防火监督人员廉政执法,为民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近日,许昌市消防支队发出通知,在全市实行防火监督人员挂牌上岗制度。《通知》要求,凡在防火监督岗位上的现级和职业警官、土兵均应在执行公务期间挂制式胸牌上岗;挂牌上岗时必须警容严态,保持良好的军人举止;要向社会公开监督职责、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罚款项目等。支队把这项活动通过新闻媒介向全市公布,并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强化防火监督人员的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