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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中国企业已经具备了较雄厚的实力,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没有得到同步提升。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监督与管理,企业极端市场化倾向比较严重。通过中日两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CSR)制度比较,学习和借鉴日本先进经验,进而建立指导性强、监督有力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制度,对规范中国企业行为以及督促其履行企业必要社会责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