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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石油分公司第二加油站无视消防法规,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擅自增设两台加油机,两个贮油罐。公安消防部门发现后,多次通知补办消防审批手续,但该公司置若罔闻,并于1995年2月将违章增加的两台加油机和油罐投入使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留下重大隐患。1995年7月24日,安阳市公安消防监督部门依法将私自增加的加油机查封,但石油分公司有关人员于7月25日擅自启封继续使用。当日下午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再次来到加油站进行复查时,站长李胜军放任站内职工,围攻漫骂监督人员,副站长曼举春带头顶撞、吵闹,作为主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