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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于2010年8月24日下发海船舶(2010)357号文件,决定于2010年12月1日起,从事钢材运输的500总吨及以上国内航行海船(含江海联运船舶)需配备《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船舶装载货物时.应取得货物资料,并参照《手册》要求.妥善实施货物的积载和系固方案。各船公司应在2010年12月1日后第一个“符合声明”年度审核日之前.将《手册》配备和具体实施的要求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