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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世贸组织后,WTO所形成的诸项规则对我国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种新要求可归纳为四个主要的方面:非歧视性原则与政府职能的无差别化与平等化;贸易自由化原则要求政府增加市场主体的自由度,促进市场主体的自主化;透明度原则要求政府职能实现制度化、公开化与透明化;统一实施原则要求政府职能具有连续性和统一性.通过研究WTO规则时政府职能的要求,可进一步明确我国政府职能转换与创新的目标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