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处理流程的重构

来源 :法学教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qqlov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6年和2006年先后两次出台了扣押、冻结款物的相关规定,各地也根据具体情况出台了若干实施细则,对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的范围、管理和处置程序进行了规范,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扣押、冻结款物的相关规定原则强,缺乏可操作性,各地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或其他原因,也设置了一些不够合理的程序。本文主要对检察机关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流程建议使用类似“一证通”的“涉案款物管理流程卡”;款物处理完毕后,建议使用正本一份,副本多份的“涉案款物处理通知单”,明确将涉案款物的处理及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负的义务告知当事人及单位,以便形成监督合力的构想进行阐述。
  根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检察职权过程中扣押、冻结的涉嫌犯罪和违法所得的款物,其他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款物、作案工具,非法持有的违禁品。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涉及的扣押、冻结款物行为,是基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六节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有关规定而实施的行为;而对于被扣押款物的处理主要是基于《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和《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因此,在办案中依法追缴、扣押、冻结与案件相关的违法所得,既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也是调查取证、打击犯罪、挽回损失的必然要求。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流程值得探讨:
  首先,对于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自愿将赃款或违法所得上缴财政指定帐户后,检察机关如何出具手续的问题规定不明确。从目前的具体实践看,多数地方使用的是三联式《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交款后,由财政局、检察机关财务部门、交款人各执一联,而办案就没有原始凭证,只有将财务部门保管的回单复印入卷。
  其次,对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依据,入卷要求不一致,导致对被扣押、冻结款物的管理工作和监督有可能脱节。如检察机关规定将扣押、冻结物品清单入诉讼卷,但对作退还、移交或上缴处理的被扣押、冻结款物的领取单、移交(送)清单、上缴通知单等有的要求入诉讼卷,有的要求入内卷。由于要求不统一,致使在诉讼卷或内卷中都只能看到部分被扣押、冻结款物的最终处理依据,不能全面了解全案被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情况。
  再次,被扣押、冻结款物移交有关单位或人民法院后,检察机关对该款物的处理缺乏有力的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有可能依法返还被害人,也有可能没收上缴国库。因此,款物移交后, 究竟如何监督接收单位处置这些款物,没有详细的规定和具体的办法。在具体操作中,检察机关往往只向人民法院移送了被扣押、冻结款物的清单或照片,而没有移送实物,特别是款项。因此,检察机关往往是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对被扣押、冻结款物作出退还、移交(送)或上缴的处理决定,缺乏其他单位的监督,有可能导致不按规定处置被扣押、冻结物品的行为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最后,《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中规定了有关当事人对被扣押、冻结的款物的处理享有的权利,但具体以何种方式实现,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体现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
  笔者认为,要加强对扣押、冻结款物处理的监督,应从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流程入手,对处理流程进行重构,以强化流程控制确保监督实效。
  1、将三联式缴款书(收据)改为四联式,交一联给办案部门入卷,同时由检察机关出具扣押、冻结款物清单。
  2、借鉴“一证通”的做法,采用涉案款物管理流程卡的方式进行管理。该卡实行一物一卡,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盖章有效,该卡上载明案件名称、被扣押人姓名,被扣款物名称,时间、扣押人,然后将提取、退还、移交(送)、上缴等处置的相关事项附后,款物处理时,将情况填入卡片相应的空格就行了。该卡片在款物被扣押、冻结后立即填写并入诉讼卷,确保被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流程规范、清晰,进而杜绝人为因素的操纵。(卡片格式设计附后)
  3、规定涉案款物流程卡在填写完毕后,在七日内由人民法院制作涉案款物处理通知单,该通知单详细列明每一项被扣押物品的处理结果,并告知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该通知单正本一份由人民法院入卷;附本若干,分别送达人民检察院、有关当事人和接收被扣押款物的相关部门,作为被扣押款物的最终处理依据,这样,所有当事人和有关单位都知道被扣押、冻结款物的最终处理结果,都清楚各自的职责和义务,有利于对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形成监督合力,有效地遏止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其他文献
摘要:本文对中国目前的“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行探讨,提出完善就业歧视法律制度的建议,希望“反劳动歧视”这一提案早日被人们所重视,得以最终实现。  关键词:就业;歧视;法律完善    目前,我国劳动就业歧视这一现象非常普遍。不仅存在于各种民营,私营企业中,而且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学校,研究机构等在录用劳动者的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其种类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恶劣不容忽视。    一、
期刊
摘要: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内容,而举证责任分配是证据规则的核心部分。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旧有的“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已经开始向“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转化。而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这个转化中的重要内容。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如何分配的问题自然而然上升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当事人诉讼的成败,影响到当事人对我国诉讼制度的信任度,从而影响到整个司法制度
期刊
根据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人犯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公安部结合看守所条例制定的实施办法中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要求与其在境内近亲属通信的,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长、处长批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有办案人员和看守
期刊
一、案情介绍及分歧意见     2004年5月至2006年4月,被告人何某任某国有公司公积金分中心主任、房改办出纳期间,房改办作为建设单位开发该国有公司第二、第三家属区,并委托甲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甲监理公司为“拉关系”每月向何某发工资1300元,共计24个月,何某共领取31200元。案发后,何某所领的31200元被检察机关追缴。  对该案的定性处理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何
期刊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犯罪类型增多,并已经日益呈现出了成人化、暴力型的趋势,已成为一个社会共同关心和重视的突出的问题。 “目前国际社会对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基本定位是,不应主要根据犯罪构成,而应根据其犯罪成应来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处理”。[1]我国在刑事司法中也已逐步与国际接轨,将未成年人作为刑事犯罪的特殊主体,并在对其处置中普遍适用轻缓刑事处罚和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贯
期刊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都普遍认为,我国当前的刑事政策从单纯的“严打”逐步转变为“宽严相济”,是对20多年来“严打”政策的反思与调整,将对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产生重要影响。但是,作为一种执法理念需和打击犯罪的策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需要司法人员从思想观念上与之相适应,更新执法理念,更需要必要的制度和机制支撑,从制度上要进行重新调整和构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是不可以或缺的,否则既不能
期刊
检察办案预警机制是根据检察办案的规律,对各类办案数据设定预警标准,达到预警标准及时预警,启动调查研究程序,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办案质量的一整套制度。该机制通过对各类办案数据设定预警标准,如果达到或超过这一标准就会自动报警,上海市检察院办公室当即发出预警通知书,启动调查研究程序,同时规定办案部门在15天内提交调查报告和整改措施。  上海检察机关办案预警机制通过将信息反馈和信息处理引
期刊
随着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日益强化,口供收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刑事办案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从对内涵和特性的认识出发,结合分析“口供欠缺”产生的原因以及带来的影响,对刑事办案实践尤其是检察办案提出一些粗浅的对策和建议。     一、口供的内涵和作用     我国刑诉法第42条规定了七种法定的证据, 其中第四种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即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口供。口供是
期刊
文证审查是检察技术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以科学、准确、可靠、稳定为特性,在审查、复验、复核涉案有关技术证据材料方面,具有其他法律监督手段所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日益成为检察机关固定犯罪证据、查明案。文证审查是指检察机关的技术部门配合侦察监督、公诉部门进行案件审查的专门工作。根据司法特点和案件构成的要素,按照一定程序对证据进行选择、组合、论证的步骤和方法。正确掌握文证审查的规则,对于查明侦查机关所查实
期刊
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与依法保障人权、加大办案力度与保证办案质量、严格执行法律与贯彻党和国家刑事政策等辩证关系,切实保障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然而,随着近年来职务犯罪的日益复杂,办案难度越来越大,我们现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