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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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吕奉宁是王浦令府上最不起眼的佣人,他不高,不壮,不聪明,不会察言观色,不会阿谀奉承。当然,他也不算矮,不算孱弱,不算蠢笨,也不会偷奸耍滑,更从未搬弄是非。他很勤快,帮厨子劈柴,帮洗衣婢挑水,帮门卫传话,虽然从没做过一件正儿八经的工作,但每天都忙忙碌碌,干活、吃饭、睡觉,活着,然后老去,死掉,这一辈子就算完事儿。
  后来有一天,他突然决定活出个子丑寅卯来,之所以有了这样的觉悟,是因为他父亲死了。吕奉宁的父亲也是王浦令府上的仆人,专门负责修葺房屋、花园、鱼池,反正只要这座府邸的哪一处建筑物出了毛病,都是父亲在修。
  在吕奉宁的记忆中,父亲死的那天,天空很透亮,阳光很明媚,春风很荡漾。前一夜下了雨,花园假山的石土有些松动,好几块石头散落在山脚。当时父亲攀在半山腰,十分认真地将黏土塞进石缝里,而他则仰着头,有一搭没一搭地给他递送工具。
  假山的后面是一个很大的鱼塘,鱼塘中央搭着石桥,走过石桥就是一大片柔软的草坪,王小姐和翠丫正在那里放风筝,“咯咯咯”的笑声顺着风飘进吕奉宁的耳朵里,令他有几分恍然。去年的时候,父亲曾说过,等今年攒够了钱,就给他娶媳妇。当时父亲还很认真地问他,刘妈妈的女儿怎么样?吕奉宁羞赧地低下头,刘妈妈的女儿叫小兰,每天都在厨房洗菜,手指被泡得肥肥嫩嫩的,衣服的前襟上常年沾着菜叶子,令人想入非非。
  “铲子给我。”父亲说。
  “嗯?哦,给。”吕奉宁回过神。
  “不是这把,那个小点的。”父亲眯起眼睛看了看太阳。
  “给。”
  “有点头晕。”父亲皱起眉头,声音很低。
  “嗯?”吕奉宁没听清父亲那句话,但,他已经不需要听清楚了,因为父亲话音刚落,就从假山上跌下来,一头栽在地上,死了。吕奉宁至今都没弄明白父亲的死因,他是因为死了才从假山上栽下来,还是因为从假山上栽下来才死了,没有人关心这种无聊的问题,总之,王浦令府上一个老仆人死了,仅此而已。
  吕奉宁背起父亲,一路奔跑着踏上石桥,穿过草坪。路过石桥时,鱼塘里的鱼儿依旧悠闲地游着;穿过草坪时,小姐和翠丫的目光穿透他,仍旧欢笑着拽着风筝线跳来跳去。那一天,他背着父亲跑出花园,路过老爷的书房,马秀才的厢房,以及厨房、洗衣池、最后才是后院角落里的住处。他多希望有人拦住他,问问他发生了什么事,然后他就含着泪告诉那个人,我爹死了,再然后,那个人就拍着他肩膀安慰他几句。这一路上,他一直在期待这样的情形出现,可惜,每个人都闷着头忙着自己的事,没有人注意到吕奉宁和他可怜的父亲。
  吕奉宁将父亲放在床上,望着那具逐渐冷去的身体发呆。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懵懵的,不知所措。他没有母亲,从记事起便是和父亲相依为命,他现在所知晓的一切都是父亲教给他的,但他并没有教过他怎么处理后事。需要给父亲换一身体面的衣服吗?要举行个什么葬礼仪式吗?王老太太死时请过和尚超度,可仆人们貌似没有这种待遇。还有,要把父亲埋在哪里呢?要烧什么样的纸钱?烧多少?还用立墓碑吗?这些烦琐零碎的后事暂时挤走了他内心的悲伤,他决定去问问马管家。
  马管家每时每刻都在骂人,反正,只要你见到他,他就一定在骂人,有时候实在无人可骂,他就骂老天爷、骂看门狗、骂溜进府里的野猫或者鱼塘里莫名其妙翻着白肚皮的鱼,似乎这就是他人生的全部意义。吕奉宁找到马管家的时候,他正在骂一个新来的婢女。
  “马管家……”吕奉宁低低地叫了声。
  “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偷偷跑出去给小姐买黄金酥,你怎么就是不听呢?”马管家边骂边不停地戳着婢女的脑门儿。
  吕奉宁稍微提高了嗓门:“马管家——”
  马管家骂得很投入,“你们这些贱婢,是不是各个都盼着小姐永远嫁不去,然后躲在一边巴巴地看笑话?”
  吕奉宁深深吸了一口气,敞开嗓门:“马管家!我爹死了!”
  马管家微微一愣,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一跳:“搞什么?走路都没有声音吗?怎么突然就蹦出来了,吓死我了!你爹?你爹是谁?”
  吕奉宁说:“修园子的,吕大头。”
  马管家惊讶道:“哦!老李啊?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会死呢?”
  吕奉宁纠正他,说:“是吕,双口吕。”
  马管家皱起眉头,“吕……修园子的?吕?”他似乎陷入了沉思,似乎在很努力地回忆“老吕”,但是很快,他舒展开眉头,又狠狠戳了那婢女脸一下,骂道:“老爷夫人千叮咛、万嘱咐,小姐天性单纯,又贪吃,让咱们做下人的注意点,不要惯着她,你怎么就……”
  吕奉宁心底升起莫名的愤怒,他大吼一声:“马管家!我爹,修园子的吕大头死了,要怎么办?后事要怎么办?”
  马管家捂着心口转过身,仿佛刚刚看到他一样,仿佛完全忘记了他们刚才的对话一样,怒道:“要死啊!你怎么突然就冒出来?你爹谁啊?李大头谁啊?爱死不死关我什么事?”
  说完,他就又转过身,继续兴致盎然地骂那婢女去了,直到天黑,他都没有再看吕奉宁一眼,就像他是路边的树,树下草,草根旁的泥土,埋进泥土里的空气。
  后来,吕奉宁把父亲背到野外,找了块平整的地方埋了,堆起个小小的坟头。没有葬礼,也没有人来跟父亲道别。那些曾和父亲一起吃过饭、干过活、打过招呼的人,似乎都想不起吕大头这个人。仿佛,他在你眼前的时候,你就认得他,可他一转身,你就会完全忘记这个人的存在。
  很快,吕奉宁意识到,自己和父亲一样,都是那么平凡无奇、毫不起眼的人,他们会被阳光照成倒影,被黑暗融成微尘,没有人的视线会在他们身上停留。吕奉宁不想如父亲一般,在某个地方忙碌了一辈子,却没人记得他,就那么窝囊地死去。他要出人头地,起码,他希望自己死后,能有一个热闹的葬礼,哪怕简陋,哪怕穷酸,但一定要有许多人,他们聚在一起,回忆他活着时的点点滴滴。
  吕奉宁信誓旦旦,一定要活出个子丑寅卯来!
  
  贰
  
  吕奉宁没读过书,只认得自己的名字和几个常用的字,但他很有悟性,尤其在修园子方面,时常会蹦出些别出心裁的想法。父亲死后,他就继承了他的工作,每天扛着梯子、拎着铲子,在府里上上下下地忙碌。他把假山修整得很牢固,还在“山间”修了一条“小路”,路旁栽了些造型奇特的盆景,令它看起来像一座真的山一样;他把府上女眷扔掉的破衣服收集起来,裁出颜色鲜艳的一部分,扎成假花混在花丛里,这样花丛就更锦簇了;他还把草坪修得像地毯一样平整,所有的草全部一般高。可是,仍旧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努力。
  没错,确实曾有访客羡慕过假山的精致,夫人也曾称赞过花丛真漂亮,小姐因为太喜欢那片草坪,还曾坚持要躺在上面睡觉。但是,没有人问起是谁把这一切变得如此美好。有那么几次,吕奉宁鼓起勇气向别人邀功,但对方不是没听到,就是敷衍地“哦”了一声,转头便又完全忘记了他的存在。
  每天夜深人静的时候,吕奉宁孤零零地躺在床板上,对着捡来的破镜子,一遍又一遍地捏自己的脸——会疼,有触感,我不是透明的——他总是在这样的自我安慰中,忧伤地睡去。
  有时候,他真的很嫉妒马秀才。
  马秀才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用说,他只需在亭子里那么一站,或者漫不经心地摇着扇子走两步,就能立刻引来所有人的目光。丫鬟们会咬着耳朵说:“呀呀呀,瞧呀,马公子又要吟诗了!”男仆们则会咂着嘴说:“啧啧啧,考了好几年还考不中,就会赖在这里蹭饭,还有闲心装风雅!”就连小姐也会放下手里的风筝一蹦一跳地跑过来,扯着他的袖子要给他讲鬼故事。无论是仰慕也好,嘲讽也罢,反正人家只要一出现,就立刻会成为受人瞩目的焦点。当然,吕奉宁并不知道马秀才也有苦恼,比如,他考中或考不中举人,当得了或当不了状元,他都不会快乐。考不中,自然会郁郁而不得志,若考中了,就要娶那个缺根弦儿的王小姐为妻,以报答王浦令收留他这么多年的恩情,他也不快乐。
  吕奉宁兢兢业业地辛苦了大半年,该做的他都做了,不该做的他也做了。他并不奢望像马秀才那样风光,只要人们肯记得他、认可他,他就心满意足了。可是,无论他怎么努力,人们的目光就是不肯在他身上驻留,哪怕只有片刻。
  后来他实在走投无路,就去请教市集上的算命先生。
  当时,他坐在算命摊上,大声说了好几遍“我要算命”,才将算命先生的目光从那本破烂的《易经》里拔出来。算命先生收了钱,仔仔细细地看完面相又看手相,看着看着,他的目光就飘忽起来,然后就又旁若无人地沾了口唾沫翻看起破书。起先,吕奉宁以为他去书里查找关于自己的命理,可呆坐着等了大半个时辰后,他才醒悟过来,他被这算命先生无视了。于是他用力扯了扯算命先生的袖子,指了指他放在桌上的铜钱。算命先生半张着嘴想了想,这才忆起自己正在给这个小伙子算命。于是他满脸歉意地笑了笑,又重新看面相,看手相……如此重复了三四次后,算命先生突然紧紧皱着眉头站起来,从头到脚重新打量着吕奉宁,脸上带着奇怪的表情,说:“异人!异人!!你身上没有光,也没有任何气味!”
  “什么意思?”吕奉宁不懂。
  算命先生说:“人们为什么在白天就能看到东西?为什么在夜晚就要点起蜡烛?那是因为有光才能看到东西。你身上没有光,你身体会吸收落在你身上的光,所以人们很难留意到你。就算这一时勉强看到你,下一刻很可能会很快忽略到你。你就像风一样,只有吹打在人们身上才能令人感觉到你的存在,可吹过之后,也就算过了,没人会刻意记住一阵风的。”
  吕奉宁急道:“那该怎么办啊?”
  算命先生摇着头:“天生异禀,无计可施。”
  吕奉宁掏出自己身上所有钱,求道:“先生,我求求您,您一定有办法的。”
  算命先生收下钱,沉思了一会儿,说:“我真的没办法。不过,我已经算出了你的未来。你将来会好好利用这奇特的本事,打家劫舍,杀人放火,但官府却对你无能为力,因为他们就算想贴个通缉令,都画不出你的画像,该怎么说呢?你啊,就是藏在光亮里的影子,隐在黑暗中的魔鬼。”
  这不可能!做恶事是要下油锅的,吕奉宁决不可能成为坏人!他生气地站起来,甩头而去。
  走了两步,他觉得亏,又转身将刚才给算命先生的钱抢回来,掉头就跑。
  算命先生大吼:“有人抢我钱啊!”
  人们纷纷围过来,问:“谁?在哪儿?”
  算命先生道:“就是刚才在这儿算命的那个人!”
  人们四下看看:“谁啊?哪呢?先生啊,您该不会是做梦了吧?”
  算命先生挠挠头,看了看掉落在地上的破书,“好像刚才确实有人找我算命来着,是谁来着?长什么样儿来着?……难道真是看书看得睡着了?真见鬼……”
  
  叁
  
  无论古今,无论贫富,无论美丑,每个女孩的骨子里,都藏着一个仙女梦,王萝云也有。尤其是前些日子在父亲的书房偷偷看了手抄本的《聊斋志异》之后,她就如着了魔一般,每天缠着王夫人问她怀着自己时做了什么胎梦,王夫人拗不过她,就敷衍说:“梦到了满地的鲜花。”于是王萝云就觉得自己可能是花仙。不过后来再问时,王夫人又说梦到了翠鸟,于是她又觉得自己是鸟妖。再后来,王夫人忘记自己之前胡编了什么话,又改口说了别的什么东西,于是她的幻想也随之不断变化着。
  王萝云是王浦令唯一的女儿,据说十一岁以前是个仙女一般的人物,聪明伶俐,漂亮可爱,王浦令对她更是悉心调教,还经常和乡邻们炫耀说:“我王家没儿子怎么了?没儿子也可以光宗耀祖的,看吧,等我家云儿入了宫……”
  可后来,王浦令就不再说这样的话了,因为王萝云长到十一岁时,就不再长了。倘若是身体和心智都停留到十一岁,倒也罢了,起码她整个人看起来还是搭调的。可王萝云的心智停在了十一岁,身体发育却十分正常。这就导致,如今的王萝云明明已经是个十六岁的大姑娘了,可脸上还时常挂着孩童的表情,这就令她整个人看来有点痴傻。她说话做事都如小孩一般,即便聪明,那也是孩子式的小聪明罢了。再加上贪吃贪玩,没一刻闲着,王萝云变得很肥壮。或许用“肥壮”来形容萝云小姐并不公平,她只是太健壮了,不像别人家的千金,柔若杨柳,她招不来男人的怜爱。
  就像每个灰姑娘都在期待自己的白马王子一样,王萝云也沉浸在自己的白日梦里,俊美的秀才和美貌的小姐相知相爱,而那个小姐,一定不是人。每当想到这里时,她都为自己是个人而深深懊恼。她时常想,如果自己是个狐妖、或者鬼魂,道程哥哥就会爱上自己了。
  道程哥哥就是马秀才,马道程。他是王夫人表哥的弟媳妇的表姐的妹夫的表弟家的儿子,总之是很远房很远房的穷亲戚。最初来投靠时,王浦令只当是行善积德就收留了,并没打算拿他当女婿。后来,当王萝云的缺陷逐渐显现出来时,王浦令意识到,莫说是当皇亲国戚了,就算是找个像模像样的乘龙快婿也不可能的,于是就把目光落在了马道程身上。马道程嘴短,不好拒绝王浦令的“美意”,于是,关于马道程考中举人就娶傻女王萝云这件事,慢慢就变成了一件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
  王萝云并不是彻底的痴呆,她不傻,知道道程哥哥不喜欢自己,于是就千方百计讨他喜欢,甚至还冒着风险偷偷读父亲收藏的故事书,然后讲给他听。她并不知道,马道程对蒲松龄那种没落秀才是十分鄙视的,像他那样没前途的人,也只能写写这种上不得台面的鬼怪故事,在市井之流中混个名声罢了。
  起初,王萝云讲那些鬼怪故事时,马道程只是心不在焉地敷衍着。后来大考将近,按理说,马道程应该更没有心思听了。可奇怪的是,他仿佛突然转了性情,不但听得兴致盎然,还时常借机用故事里那些缠绵悱恻的爱情来暗喻他和萝云,将萝云哄得心花怒放。
  有一天,马道程说:“可惜啊云儿,可惜你不是个小狐仙。”
  王萝云翘着小嘴说:“那我有什么办法?”
  马道程说:“不是狐仙,是个女鬼也好啊!”
  这样的话说了几次之后,王萝云终于开窍了——是啊,成为狐仙、妖怪什么的是没办法了,可变成女鬼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
  想通这件事之后,王萝云就变得很兴奋,就像那些为大人准备了神秘礼物的小女孩一样,每天仰着红扑扑的脸蛋,眨着无邪的眼睛,无时不刻不在期待着大人们收到惊喜时的表情,就连做梦都会笑醒。
  其实马道程做梦的时候也会笑醒,他比萝云更期待那个惊喜。
  
  肆
  
  吕奉宁一直想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不杀人放火,不作奸犯科,更不是令官府头疼的缉拿对象,而是像个英雄一样,成为万众瞩目的对象。他很认真地思考过了,他这种“异能”也是可以用来做好事的,比如在打仗的时候,悄无声息地潜入敌军中,直取敌人头领的首级;又比如,他可以不动声色地躲在暗处,帮官府追拿杀人犯、采花大盗什么的。可这个小城实在太安静了,既没有战争,也没有土匪强盗,更没有什么穷凶极恶之徒。他原本以为自己可能就这样像父亲一样默默无闻地死去,没有人吊唁,也没有人怀念,他从未想到,在这平静的府邸里,也有机会成为英雄,哪怕是一个人的英雄。
  那天,他正在修剪草坪,抬眼便看到王小姐一动不动地坐在鱼塘边,低着头,嘴里还嘟囔着什么,似乎是在看鱼,或者在欣赏自己的倒影。吕奉宁没在意,后来,他突然听到王小姐哭喊着:“不要了不要了!不要死了不做女鬼了!水凉!救命啊!咳咳!救……咳咳,救命啊,我不要做鬼了,做鬼这么难受!”
  吕奉宁急忙站起来,只见王小姐不知什么时候落入到水里,正拼命挣扎着。他没多想,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跳下鱼塘,将她捞了上来。翠丫最先跑过来,紧接着是府里的其他仆人,然后是王老爷和王夫人,大家围在王小姐身边,乱作一团,没人留意到吕奉宁的存在,也没人问起是谁救了小姐。
  吕奉宁在边上站了一会儿,觉得无趣,叹口气刚准备离开,就听王小姐突然喊了声:“喂!那个人!穿灰衣服的那个!浑身湿透了的那个!”
  吕奉宁一愣,转过身:“小姐是在说我吗?”
  王小姐一边咳嗽着一边挤出一丝微笑:“嗯!就是你!谢谢你救了我!”
  吕奉宁突然觉得天特别特别晴,这是他人生中最喜悦的一刻,就连说话的声音都因激动而颤抖了:“小姐……看到我了?”
  王小姐俏皮地说:“你又不是鬼,我为什么看不到你?刚才我虽然没看清救我的人的模样,但我记得他身上的青草味儿!就是你!”
  众人顺着王小姐的目光,这才发现了吕奉宁,大家都很惊讶,因为在这之前,谁也没有留意到他的存在。王浦令感激地牵住他的手,几个有眼色的仆人意识到吕奉宁今后要得势了,殷勤地递上干毛巾热汤水;也有几个人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小声嘀咕着说,谁知道是不是他故意推小姐下水又救上来邀功呢?吕奉宁第一次被这么多人注视,被羡慕或者被嫉妒,但他期待已久的“被瞩目”的感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最初那一刻的喜悦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为什么,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安、心慌,就好像赤身裸体站在人群里,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都变得高深莫测,令他难以应对,此时此刻,他只恨不能立刻找个地缝钻下去。
  他慌乱地笑笑,然后拔腿就跑,不,不是跑,是逃,逃离那些目光。那一刻,他才明白,那些义无反顾扑向火光的飞蛾们,是因为它们心中抱着错误的梦想。
  好在,他逃离众人的视线之后,人们很快就淡忘了他,就连王小姐也不再提及他,就像他不曾存在一样。
  从那以后,吕奉宁大彻大悟了。他发现自己更习惯做一个没有光的人,就像鬼魂遇到阳光便立刻七魂消散,他也是个怕光的人,只不过,他怕的是别人的目光。于是,他越来越擅长躲在别人的目光之外,不说话,多做事,穿最普通的衣服,一言一行都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渐渐地,他越来越像个隐形人,并且,他很享受这种感觉。不会得罪什么人也无须刻意讨好某人,不会被马管家没头没脸地责骂,也不会因为得到奖赏而遭人嫉恨,当然,他也没有机会得到这些奖赏。他像一团空气一样,随心所欲地飘荡,肆无忌惮地偷听别人的秘密和心事,美好的或者肮脏的,他都只是听着、看着,并不干涉,像超然世外的神仙一般,将什么都看得透透的。
  某一天,当他再一次修剪草坪的时候,在不远处放风筝的王小姐突然停下来,远远看着他,说:“神仙哥哥!”
  王小姐平时本来就疯疯癫癫的,吕奉宁以为她又在和想象中的什么人说话,就没在意。
  过了一会儿,只见王小姐小心翼翼地走近了几步。叫道:“妖怪哥哥?”
  “鬼魂哥哥?”王小姐又走近了几步”
  “那么,是道士哥哥?”王小姐蹲到他面前,眨着傻乎乎的大眼睛,“神仙或者妖怪或者鬼魂或者道士哥哥!”
  吕奉宁四处张望了下,低声说:“你在叫我?在跟我说话?”
  王小姐开心地点点头,然后猛地抓了他手臂一下,长长呼出一口气:“可以摸得到,我还以为你是摸不到的。”
  神经兮兮的王小姐看起来很可笑,吕奉宁咧咧嘴,忍住,问道:“你……记得我?”
  王小姐很认真地点点头:“我记得你身上的味道,青草味儿,有点涩,有点甜,淡淡的,春天的味道!那天是你救的我,我记得!”
  这似乎有点矛盾。即便他心甘情愿做一个隐形人,即便他是那样恐惧被瞩目,可他内心依然是渴望关注、交流,渴望友情的,尤其当他被她形容为“春天的味道”时,他内心竟然被一种奇怪的感觉填得满满的,酸,胀,夹杂着一丝感动。原来,这样粗陋的自己,也可以成为那样美好的风景。
  “喂,你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大家好像都看不到你?”王小姐咽了口唾沫,表情神秘,仿佛生怕别人发现她在和他说话一样,“神仙?妖怪?鬼?茅山道士?你一定会法术吧?”
  吕奉宁很诚实地摇摇头:“我只是一个仆人而已。”
  王小姐笑得讳莫如深,似乎已经知晓了关于他的一切秘密一般,胸有成竹。“得了吧!我知道,像你这样的高人,都是神神秘秘的不肯表露身份的。”
  吕奉宁张了张口,却发现自己没办法解释。
  王小姐见状,更加确认了自己的猜测。“哎,高人哥哥,你再救我一次,求求你,再救我一次。”
  吕奉宁道:“小姐又遇到什么难处?”
  王小姐点点头,“我和道程哥哥的事你知道吧?”她忧伤地皱起眉头,“道程哥哥其实不太喜欢我,我不傻,我知道他嫌弃我。我要是个鬼魂或者妖怪,他就会爱上我了,蒲松龄先生的故事里都是这么写的。上次我跳进鱼塘,也是为了能变成鬼。谁知道跳下去才知道,那么冷,而且水呛进嘴里鼻子里的感觉太疼太难受了。其实后来我挺后悔的,要是当时我忍一忍,也就不会像现在这么伤心了。”
  吕奉宁也皱起眉头,“难道说……马公子因为你没有变成鬼,生气了?”
  王小姐难过地撇撇嘴,“倒也没有生气,只是很失望,见了我也爱理不理的,好像越来越不喜欢我了,每天都唉声叹气的。”
  吕奉宁紧紧咬着牙,将草坪刨出一个小坑。
  王小姐继续说道:“你知道的,道程哥哥马上就要大考了,我想让他开心一点。于是就骗他说,虽然我没顺利变成女鬼,可我的真实身份是妖哦,蛇妖!然后道程哥哥就问我,你怎么证明你是蛇妖?你会法术吗?”
  吕奉宁问:“你怎么说的?”
  王小姐脸上荡起孩子般的得意,“我说,我当然会啊!然后我就表演了新学的手帕戏法。可道程哥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他说,如果我真会法术,就把今年的试题偷出来给他,等他考中了,立刻娶我!”
  “你答应了?”
  王小姐很坚定地说:“只要道程哥哥愿意娶我,我什么都答应!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偷试题……所以,高人哥哥,你救人救到底,送佛上西天,再救我一次,帮我把试题偷出来!要不然……要不然我只好咬咬牙真的变成女鬼了,只有这个办法能让道程哥哥爱上我了!”
  吕奉宁也不知道怎么偷试题,甚至他根本不知道试题放在哪里。就算他知道藏在哪儿,估计也没本事分辨出哪个是试题,因为他认得的字极其有限。但是,望着王小姐那样天真无邪的眼睛,拒绝的话无论如何都无法从齿缝间挤出来,他僵着脖子,生硬地点了点头。
  
  伍
  
  距离大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王浦令府上的氛围也越来越怪异。仆人们私设了赌局,压马秀才中举和落第的人各占一半。压了他中举的,有事没事凑到他身边送个幸运符或者特意在他的饭菜里加很多补品;压了他落第的,则故意冲他说些阴阳怪气的话:“马公子啊,您今年说什么也要考中啊。您要是中了,也算了了我家老爷一桩心事,我们小姐终于能嫁出去了。而您,名望、财富、美人儿三丰收,真是羡煞旁人啊!”
  马道程被这些闲人们扰得心烦意乱,根本静不下心读书。更令人气恼的是,那个傻乎乎的萝云,自从自称自己是蛇妖后,三天两头就拿一些不伦不类的锦书过来,号称那是她用法术偷来的试题。不仅如此,她还真真把自己当成蛇妖,在他面前搔首弄姿,滑稽至极!他那么渴望功名,可一想到中举后就得娶这么个傻子,心中又如塞满了湿棉花,又沉又湿,憋闷得几乎要透不过气来。
  王萝云也烦,烦得心焦。她多么希望道程哥哥能考中啊,为了哄他开心,她还故意弄些假的试题哄他。那个高人哥哥自从答应帮她偷试题后,就不见了踪影,草坪里没有,水里没有,哪儿哪儿都没有她期盼着的青草味儿。虽说高人本来就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可到底偷没偷到,好歹也给个信儿啊!
  和吕奉宁的烦恼比起来,马道程和王萝云那些破事儿根本不算什么。为了偷到正确的试题,他这几天一直在恶补试题中会出现的常用字,其中包括“试”、“题”、“考”等等。在确定自己能清晰辨别这些字之后,他又四处打探监考大人们的住处,以及试题有可能存放的地方。自从知晓马秀才的险恶用心后,吕奉宁就打心眼儿里憎恶那个酸腐的家伙。可是一想到小姐,他又将那股憎恶藏了起来——只要能嫁给马秀才,小姐就会觉得幸福吧?也许,小姐和自己一样,正在为了一个错误的梦想而绞尽脑汁、拼命努力。可是,在那个梦想真正实现之前,谁又会知道那是错误的呢?吕奉宁想好了,如果马秀才辜负了小姐,他一定会给他点颜色看看,他也一定会想办法让小姐幸福。他知道自己这个想法有点可笑,并且自不量力,但他就是想,就是想!
  这次监考的官员都是京城或者外地临时调派来的,为了避嫌,他们谢绝了所有地方官的邀请,全部住在了城中的官驿。官驿本就是为来往官员提供休息住宿的地方,但平日里那些官员并不住这里,因此相关陈设也逐渐缩减,显得十分简陋。虽然因了这次科考增加了官兵,但监考的毕竟不是什么朝廷大员,再加上本地民风质朴,因此戒备并不森严。
  吕奉宁提前踩了点,然后又请人做了一套和官驿中的仆人样式差不多的衣服,提了个食盒,那食盒里装满了本城特色的小点心黄金酥。他本来想着,如果门卫问起,就自称是给某某大人买点心的仆人。结果,他大摇大摆走进官驿时,门口的两个守卫只顾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看都没看他一眼。
  官驿虽然简陋,但房间很多,吕奉宁没来过,七绕八绕就迷路了。后来,他干脆就捧着食盒靠着走廊的柱子,等待时机,一队卫兵目不斜视地从他身旁走过,却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也许他们全部都看见他了,但并没有放在心上,眨眼就忘记了。
  第二队卫兵走过时,其中一个皱了皱鼻子,“哎哎哎,闻到没?黄金酥!”
  另一个说:“看把你馋的,想吃黄金酥想疯了吧?”
  第一个说:“真有黄金酥的味儿!”他边说边顺着气味转过身,指着食盒大叫道:“看吧!真有黄金酥欸!”他伸手去拿食盒时,才真正留意到了捧着食盒的吕奉宁,“你是什么人?”
  吕奉宁低头微笑着:“大人们知道各位军爷劳苦,特地派小人来慰劳各位,这是本地最有名的点心,大家尝尝!”
  守卫们凑过来,一人拿了一块点心,其中一个咬了一口,嘟囔着:“那些鼻孔朝天的大人们什么时候这么体贴了?哎?刚才那人呢?”
  “对啊?那个送点心的人呢?”
  吕奉宁早就躲进了高墙的阴影里。
  傍晚时,他终于从两个监考官的闲聊中偷听到了试题的所在,于是偷偷溜进那个房间。房间的书桌上摆满了书卷,吕奉宁很轻易找到了写着“考题”字样的锦卷。他掏出提前准备好的纸笔,想把考题抄下来,无奈那些字他多数都不认识,望着满纸蚯蚓一般的字符,他放弃了抵抗,干脆将锦卷塞进衣兜,趁着夜色逃之夭夭。
  
  陆
  
  马道程没料到萝云会拿来真的考卷,凭他多年的落地经验,他确定是真的,锦书上的字体、印章,他都很熟悉,没错,这是真的!看来,萝云还真有点本事!不,他知道,不是萝云有本事,而是王浦令有两把刷子,有钱就是好!
  于是,他将以前死记硬背下来的书文都抛之脑后,专心致志地按照考题查书本、阅经文,再绞尽脑汁地掺进一些自己的想法。这次考试,肯定必中了!马道程心中充满了喜悦;可是,王萝云,也得必娶了,马道程心中又充满了烦忧。
  折腾完考题,又十分熟练地背下来后,距离大考就剩下了三天了。考中已经是十拿久稳的事,现在,马道程完全有闲情逸致来思索一下萝云的事。自从她给他弄来考题后,就愈加嚣张地以蛇妖,哦不,现在变成蛇仙了——自从她给他弄来考题后,就愈加嚣张地以蛇仙自居,她缠着他,像个白痴一样傻笑着,说等他高中、他们完婚后,就一起去山东拜会蒲松龄先生,让蒲先生把她的名字也写进《聊斋志异》,流芳百世。
  “《聊斋志异》里关于蛇仙的故事并不多哦!”王萝云痴痴地笑着,含情脉脉地望着马道程,像个令人恶心的、发情的小母猫。
  吕奉宁像空气一般躲在一边,将小姐的痴情和马秀才眼中的厌恶都看在眼里。他也讨厌马秀才,但他更讨厌现在的自己,他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可耻的臭流氓。自从在草坪第二次遇到王萝云之后,他就变成了她的影子,透明的影子。他忍不住跟着她,看着她吃饭、睡觉、玩乐、发神经。她哭时,他鼻头也酸酸的,她笑时,他也咧着嘴。大多数时候,小姐并不能发现他,在这一点上,她和常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每当她想见他时,都会对着天空大叫一声:“高人哥哥!”
  吕奉宁听见,就在手心里搓一点草叶子,于是王萝云立刻就发现了他的位置,然后拍着手大叫着:“高人哥哥太厉害了!”有时候她因为太过兴奋,还会开心地搂着他的肩膀称兄道弟,每到这时,吕奉宁的脸就会被染得绛红绛红的。
  在大考的前一天,王萝云唤出了吕奉宁,拉着他的手一本正经地说:“高人哥哥,等我和道程哥哥完婚后,我俩就私奔吧?因为我发现你比道程哥哥好玩多了。和你在一起,我觉得自己是个公主,可是和道程哥哥在一起,我连大声说话都不敢,像个卑微的洗脚婢。”
  吕奉宁吓了一跳,慌乱地缩回手。他一时无言以对,沉默了良久,才鼓起勇气,说:“为什么一定要先和马公子结婚呢?”
  王萝云很认真地、像个真正的大人一样,说:“因为你不是才子啊!其实吧,我想要和道程哥哥结婚,只不过是想成为蒲松龄先生故事里的人,那些故事里,总是才子佳人终成眷属的。等蒲松龄先生把我写进书里以后,咱俩就私奔。”
  吕奉宁有些哭笑不得,可又找不出反驳她的话。
  马道程并没有考中。
  他只当那考题是王浦令买来的,并不知它的真正来历。在考卷失窃的当晚,监考官们就发现考题不见了,他们招来所有的守卫,一一询问。
  看门的说:“印象中好像有个提着食盒的仆人进来过,可仔细想想,又好像没有。”
  吃过黄金酥的卫兵接过话,说:“确实有!确实有个人提着食盒进来了,食盒里装的都是黄金酥,特别好吃!但是……那个送黄金酥的人长什么样儿来着?高个儿还是矮个儿?胖子还是瘦子?哎?你记得没?”
  卫兵们纷纷皱起眉头,“对啊,长相什么的完全不记得……”
  卖黄金酥的老板们说:“每天都有很多人来买黄金酥,我们哪里记得清都谁买过?”
  大人们无计可施,使用原来的考题对其他考生来说不公平,可他们又不敢擅自更换题目。幸亏监考官里有一位性子耿直的皇亲国戚,他很强硬地坚持更换考题,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于是,当马道程信心满满地进入考场,看到题目时,立刻就傻眼了。
  其实,本来也不至于傻眼的。若他没有看过偷窃的题目,凭着自己这么多年的刻苦,也能写出个一二三四来。可他太相信那该死的王萝云了,拿到所谓考题后,就将之前背过的一切书文都抛在一旁,一心一意地按照考题准备了答案。现在,猝不及防地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考题,他大脑一片空白,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无论他怎么努力,脑子里冒出的都是前几天背过的原来考题的答案。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硬着头皮,机械地将之前背的那些东西写了上去。他想,总比交白卷好吧?
  说起来,马道程平时也算聪明人,可进了考场,他是真真切切地犯傻了——他还真不如交白卷呢!考官们看了他的答卷,竟是按照被失窃的题目写的。十分确定他就是偷考题的幕后主谋。按律是要压审问罪的,王浦令得知这事儿可能会牵扯到自己女儿,求爷爷告奶奶塞了很多银子,这才免去刑罚,只取消了马秀才所有的功名,并且永世不得再参加考试。
  于是,马秀才再也不是“马秀才”了,他将所有怨气都撒在了王萝云身上,王萝云受了委屈,又偷偷将吕奉宁唤出来,又哭又骂,发誓再也不要见他这个“骗子哥哥”。
  吕奉宁心灰意冷,悄悄收拾了行李,默默离开了王浦令的府邸。
  
  柒
  
  我知道,你们不喜欢这样的结局。请相信,我比你们更加厌恶这样的结局,可生活不是童话,有时候,它不但不美满,甚至还很残酷。
  马道程最终还是成了王浦令的女婿。没办法,没有个像模像样的人愿意娶个傻姑娘,马道程虽然没了功名,但好歹也算饱读诗书、四肢健全,不呆不傻。王浦令思来想去,觉得招他入赘,不算亏本,起码他在府上住了这么多年,也算知根知底。
  萝云虽然如愿以偿成就了“才子佳人”的心愿,可她的梦想并没有实现,因为马道程是绝不肯带她去山东的,虽然她很想自己去,可又不认识路。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和马道程成婚后,她变得更加痴傻了,常常望着天空发呆,有时候还会疯疯癫癫地跑到杂草丛生的草坪上,胡乱拔几根杂草,连泥带土地塞进嘴里,吃得津津有味。
  没过两年,王浦令和王夫人莫名其妙暴病而亡,马道程将府门前“王府”换成了“马府”,堂而皇之地成了这里真正的主人。很快,他又纳了几房小妾,夜夜笙歌。每当他和小妾们取乐时,还故意将萝云叫出来,极尽所能地欺凌侮辱。萝云只是哭,哭得没力气了,便呆呆地仰起头,嘴里不停喃喃着:“高人哥哥!高人哥哥!”
  府里的很多旧仆人看不下去,纷纷离开了。其中马管家最义气,他临走前不但偷走了好多值钱的东西,还恶狠狠地臭骂了马道程一顿,那是他一生中骂得最豪爽、最淋漓尽致的一次。
  再后来,萝云不堪凌辱,自杀了。
  她跳进了鱼塘,这一次,她没觉得冷,也没觉得疼,没有挣扎,没有求救。至于她后来有没有变成女鬼,没有人知道。
  
  捌
  
  吕奉宁离开王府之后,就开始四处流浪。
  说“四处”是不恰当的,因为有意无意地,他一直向着山东的方向行走,盘缠用完后,他就利用自己的“异能”,偷偷从富人家里“借”一点银子。第一次“借”时,他觉得很羞耻,可慢慢的,也就心安理得了。
  反正也不多拿,他想。
  这一切都是为了小姐,他想。
  终于,他找到了传说中的蒲松龄先生。那天,他故意穿了一身怪异的衣服,又把自己弄得臭烘烘的,这样,就不至于被无视了。
  他给蒲先生讲了一个蛇仙和秀才的故事,但蒲先生觉得故事太平淡无奇,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无论他怎么央求,蒲先生就是不肯把萝云和马道程写进《聊斋志异》里。
  后来,他得知蒲先生正在写一个仙女的故事,就跪在茶社外面不停地磕头,央求他将那仙女的名字改成“萝云”。蒲先生并不知晓他和萝云之间那段似有似无的暧昧,只当他是疯子,怎么劝也劝不走,没办法,只好勉为其难,答应了他会用“萝云”两个字,只不过那个仙女并不叫“萝云”,而是叫“云萝公主”。
  虽然如此,吕奉宁已经觉得十分满足了。
  玖
  吕奉宁逐渐习惯靠着自己特殊的本领,打家劫舍,劫富济贫。富人称他为“鬼盗”,而穷人们则叫他“侠偷”,除了没杀过人以外,他几乎完全变成了算命先生预言中那样的恶人。
  几年后,他在打劫一个土财主时,无意中发现那财主的管家竟然是马管家,这才辗转得知,萝云小姐已经被逼自杀。
  吕奉宁咬牙切齿,日夜兼程赶回如今的“马府”。从他踏进马府的那一刻起,那算命先生的预言,就完完全全地、不折不扣地,全部言中了……
  
  【萝云】 创作谈
   很不幸,这又是个写歪的故事哦。吕奉宁和王浦令,都是《聊斋志异·蛇癖》中的名字,我本是要吕奉宁那家伙吃蛇的,因为一个令人心疼又凄凉的原因。反正他就得吃蛇啦,大蛇咬着吃,小蛇就跟吃葱似的,蛇头吃进去了,蛇尾还在嘴巴外边儿晃悠。本想着,不如在第三节开始吃蛇吧,后来拖到第四节,再后来第五节,结果到最后都没吃成。不知道为什么,心底不乐意让他吃,无论是对他还是对蛇,都有几分舍不得。算了,还是不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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