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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教育的战略性地位,政府应在财政支出中优先保障教育的投入。相关教育法规对财政支持教育发展的目标进行了宏观量化规定,但在教育经费主要统筹部门的省级政府层面,由于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及责任主体和目标不明等原因,该责任目标迟迟未能实现。为此,基于提高省级政府财政支持教育发展的力度和效率的视角,提出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法规、明确财政性教育投入的责任目标和主体、进行税制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优化省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