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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政府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9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取消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资[2015]39号,政策的秋风又一次浇灌了创业投资企业的心田。国有股转持是指将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IPO的含国有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