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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了由于传统的回购契约无法协调供应链,尝试在由单个供应商、单个分销商和单个零售商组成的三级供应链中,考虑在传统回购契约基础上引入基于退货期限的惩罚因子和收益共享系数两个契约参数来进行改进,达到协调供应链的目的.分析证明了分销商回购零售商剩余商品的价格及批发价格与惩罚因子和收益共享系数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