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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乃民法典的基石,是民法之一般而抽象原则的归纳和汇总,《德国民法典》开创了总分的民法典模式,在民法典中设置总则。我国的立法实践深受德国影响,准备编纂的民法典肯定是将总则放置法典的基础地位。随着法学会民法总则专家意见稿的出台,让我们重新思考民法总则的体例和内容。本文结合民法典的体系性和主要"公因式"内容,简要谈及对此专家意见稿的看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