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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洛克的公民社会思想,“自然状态”虽有美好的一面,但又有恶的、缺陷的一面,因而人们需要在自然法的指导下,走出自然状态,达成契约,构建公民社会,并实行权力分立而分割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和平衡,以实现“自然状态”中美好的一面,克服其不好的一面。公民社会(国家)因此可能成为.人们协议的产物,人们在国家内享有各种权利。这样,就在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形成了一个以维护公民权利、自由和平等为目的的良性生态回路,使公民在放弃中实现了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