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轻伤害案件的处理

来源 :企业导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hrisliuyaqi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轻伤害案件是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案件,本文首先提出了轻伤害案件在立法和司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接着通过对轻伤害案件相关理论论述,最后提出了在立法和司法方面对轻伤害案件处理的相关完善建议。
  【关键词】轻伤害案件;自诉程序;刑事调解
  一、问题之提出
  (1)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价值取向方面。我国现行刑事法律“重打击、轻保护”的立法价值取向,过于关注犯罪惩罚理论,忽视了被害人具体法益的恢复以及被害人与犯罪人关系的修复。二是法条设计方面。国家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轻伤害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只有当证据不足的轻伤害案件,才由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由于我国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证据不足”具体判定标准,而公安机关和法院对证据不足认识不一,使得在司法实践中轻伤害案件“受理难”与“受理乱”并存,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司法鉴定滥。在办理故意伤害案件中,认定伤情的鉴定结论是案件处理中一个不可或缺的证据,它对认定案件的性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实际执法难。司法实践中轻伤害案件的取证难,退查率高。在轻伤害案件的司法实践中,案件的证人不作证或不如实作证、易发生串供、串证,使得因关键证据缺失而被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根据公权无授权皆禁止的一般法理,公安和检察机关若对轻伤害案件主持调解的行为属于越权行为,使得大部分轻伤害案件耽误了调解的有利时机,致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的矛盾的加剧。
  二、轻伤害案件的理论分析
  (1)轻伤害案件的界定。轻伤害案件是指物理学、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的损害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轻伤害案件虽小,但是涉及范围大,涉案人数多,属于常见、多发型案件,若处理不好往往会激化矛盾,甚至会造成集体上访,严重了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轻伤害案件大多因民事纠纷或生活琐事引发的,案情简单,案件当事人双方一般相互认识或具有某种关系。犯罪嫌疑人一般主观上事前无预谋,因一时冲动引起的,犯罪行为暴力强度低、影响范围小,社会危害强度不大,当事人双方一般有调解倾向,可以通过调解、和解、民事赔偿等非刑化的方式解决。(2)轻伤害案件非刑化处理的法理基础。调解、和解等非刑化方式解决轻伤害案件的,是由轻伤害案件本身的特性及刑法的谦抑性决定的。刑罚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具有宽容性、不完整性和宽容性。刑法作为最严厉的处罚方式,其处罚方式是剥夺犯罪嫌疑人的自由、财产,甚至是生命,也决定了刑罚应作为最后的处罚手段。轻伤害案件的非刑化处理模式,不但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修复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关系,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三、轻伤害案件处理的完善
  (1)立法方面的完善。在立法价值上,笔者以为关于轻伤害案件的立法应当兼顾国家、社会利益与轻伤害案件被害人权益的基础,一方面注意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也应结合轻伤害案件的自身特点,注重犯罪人和刑事被害人关系的恢复,最大限度降低犯罪人回归社会的成本。在刑事立法的相关条文设计上,完善轻伤害司法鉴定标准,对重新鉴定次数进行限定,科学界定出轻伤害案件罪与非罪的判断标准。在立法中进一步加大轻伤害案件自诉的保障力度,构建自诉为主,公诉为辅的诉讼模式,可以兼顾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赋予公安、检察机关主持轻伤害案件调解的权力,并设定相应的程序。(2)司法实践方面的完善。对于当事人提起自诉轻伤害案件,法院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受理标准,只做形式方面的审查,只要符合要件,即应受理。对于轻伤害案件的处理,应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公安或检察机关应及时进行调解。公安、检察机关应监督调解协议的执行,但调解应尊重当事人双方意愿,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告知当事人提起自诉或按公诉程序办理,坚决杜绝 “以调压诉”与“久调不决”现象的发生。同时,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社会中介机构,发挥其在轻伤害案件中的和解优势。笔者同意学者主张的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必须满足加害人真诚悔过,其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具有重新回归社会的可能性等要件。通过和解对犯罪嫌疑人以经济赔偿为主,以训诫、具结悔过、社区服务令等方式为补充的非监禁化的处置措施为补充。此外,检察机关应当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防止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杜绝违背当事人意志进行强行和解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J].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8)
  [2]赵石麟.论公安机关调解轻伤害案件的合法性[J].福建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6)
  [3]肖仕卫.刑事法治的“第三领域” ——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结构定位与功能分析[J].中外法学.2007(6)
其他文献
党政办是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的整合,是行政运转的“中枢”,也是领导水平和管理体现的窗口.基层党政办工作创新是发挥党政办职能,进一步提升工作效果的重要动力,对于这一
从现阶段来看,农村小学科学课堂上,仍然缺少多媒体教学工具和实验设备.在这一背景下,为了更好的培养小学生科学技能,应深入分析农村小学科学教学现状.然后,探索一条可行性的
内容摘要:朦胧诗诞生于“文革”十年浩劫的后期,朦胧诗人们从集体意识中觉醒过来,在诗歌中加入自我意识以及个体情感,将对“上山下乡”、“阶级斗争”的批判融入对时代和民族命运的反思中。诗人们的诗歌中虽然有“个体”与“集体”的呼应,但是对于集体意识往往是表现出“离经叛道”的模式,更崇尚自我意识,在诗歌中强调、呼唤人道主义和人性的回归。朦胧诗对自我意识的开发和对现代主义的利用,为后来的第三代诗创造了有利的生
在中职语文教学中加强情感教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学生能够在情感教育中不断的提升自身综合素养,最大限度的陶冶学生的情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在
10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这是新一届政府职能转变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又一项重要举措。如何能推进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
良好的后勤管理能够提升管理层的满意度和舒适度,增强人员凝聚力和向心力,保障组织机构高效有序运转.本文具体阐述了机关后勤管理工作中,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的利弊,引导管理
汉语拼音是学生学习语言、文字不可缺少的工具,是一年级学生入学后首要的学习任务.但班里学生程度不一,有的接受能力强,有的弱,身为教师如果用一种方法教,教学效果肯定不理想
2012年5月,惠州市全面启动企业登记注册审批制度改革,出台了“惠八条”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开展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改革、试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改革,推出了注册资本“零首
在工伤保险制度中,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制度中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工伤预防的地位在“三位一体”的保险制度中早已经和工伤补偿、工伤康复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但工伤预防相对
目的:分析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营养护理要点及效果.方法:选取2015年4月-2018年3月80例糖尿病肾病患者,均接受维持性血液透析治疗.双盲法纳入分组,观察组给予综合营养干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