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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电子商务早已不是新鲜名词。放眼全球,电子商务也可以算是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仅在2015年,全世界B2C电子商务的收入就有望接近1.5万亿欧元。
在英国,电子商务收入占GDP比重已经超过了10%,而中国才6.9%。可以看出,我国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业离产业天花板仍有很大的距离。有专家就估计,我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增长速度有望保持在20%左右。其中,支撑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动力源之一,就是社交电商逐渐跃起的强劲势头。
社交电商已然崛起。根据行业报告,虽然大众在电脑或移动客户端上会进行很多操作,但大部分时间还是会花在常用的社交网络平台。基于此,2014年,世界著名的社交网络Facebook和Twitter已经开始测试“购买”功能。2015年,Facebook引入了很多线上的店铺,在APP上也设置了转账及私信功能。而Twitter自然也不甘落后,它在今年6月推出了系列新的产品,并吸引了10万零售商家入驻。
在这个潮流的驱动下,2013年美国在社交购物方面就取得了26.9亿美元的营收,比去年增加近60%。在中国,社交电商一时也是互联网大佬的“香饽饽”。2014年,腾讯微信与京东商城合作,开放微信公众平台、发力微信支付。针对此举,电商大佬阿里巴巴以5.86亿美元入股新浪微博,在淘宝网页封杀微信端口,开拓了来往、微淘等社交平台。可谓热闹非凡。而随着微信、陌陌、微博等社交平台的日渐火爆,不少人纷纷在朋友圈中刷屏面膜、化妆品、奢侈品等,一时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有数据显示,我国已经拥有超过5亿的社交媒体用户,在全世界都算“相当热爱社交”的国家。
相比英美等国主要社交用户为在校大学生、购买力相对不足等特征,中国在社交电商上有着天然的优势。毕竟我国社交电商的主要用户大都为80后,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较为体面的收入,相对可支配收入更为充裕,因此社交电商的成果也更为丰硕。仅以微信为例,2014年京东微信一家就吸引了超过3.75亿人参与和互动。京东微信的购物主体中已婚用户占比达58%,他们是数十年内大众消费的主力军。2014年8月,Smart汽车在社交应用程序微信上举行了一次限时抢购,3分钟卖出388辆车。同年9月,尼尔森公司做了一项调查,发现40%的中国网购者乐于通过微信或其他类型的通讯工具分享自己的购物体验。
很明显,社交电商有其独特优势。它有利于将具有相同兴趣和消费习惯的人群黏在一起,形成共同的朋友圈,通过信息分享与情感诉求,从而升华其经济价值,达到扩大消费的目的。正是把握到这样一个阶段性特征,所以在中国有很多中小企业及个人通过社交平台,进行创业创新。仅仅在微商这一块,2015年我国至少就有1000万人,实现年交易流水约650亿元。他们也有望在不断进行业态更新的市场经济中创造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
社交电商虽然是以小博大,以寡博众,但由于其自身定位的先天性不足,以及客观环境的限制,目前仍面临不少困难需要克服。
困境一:熟人圈不容易造成产品海量传播。社交电商刚开始兴起时,一些在社交平台熟人圈里做生意的人,只要不频繁刷产品图片和文字,其他人还是可以接受,甚至尝试模仿和购买。但是,熟人圈中人和人的关系虽然较强,但互相之间的影响力往往较弱。如果尽是广告消息,就很容易引发别人反感。这也是为什么微信最近正下大力气帮助用户纯净朋友圈的原因之一。
困境二:将人作为传播对象,容易滑入 “传销”陷阱。国美、苏宁等实体店在进行 渠道推广时,一般是先覆盖一、二线城市,然后招聘加盟商,逐步将渠道顺延至三四线城市,这种推广过程一来是速度慢,二来是成本高,另外也较难实现全覆盖。而在社交电商中,每个人的“分享”动作都容易成为“朋友”推广的传播方式和销售途径,这种推广过程效率肯定相对较高,在覆盖范围上也能更广泛。但如果有些“朋友”只注重招“代理”,强调拉人头、多重返利,而忘记了卖产品的本来目的,忽视了对产品质量的追求,实质上就和传销差不多了。事实上,目前确实有很多微商确实在以扩大代理层级为盈利点,而不关心产品和消费者。这也是为什么微商近来被广为诟病,认为“搞微商就是搞传销”的重要原因。
困境三:一旦购买到假货次货,维权不易。就当下情况而言,不管传统销售方式存在多少缺点,但至少在内部管理、信誉评价以及外部监管机制上,比社交电商完善许多。现在一些利用微信进行网络招嫖、传播不雅视频、发红包赌博的事实表明,微信等社交平台仍是犯罪的高发区之一。有关部门对微信等社交平台的监管也较为滞后。一些人利用微信等,刻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并不是没有,而且数量不在少数,但相应的执法、监管等未完全到位。可以说,在初创期快速发展了一段时间后,如果社交电商未真正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和法治环境,那么就很难真正实现突破性的发展。
因此,要使社交电商真正成为电子商务的“中流砥柱”,首先必须采取多种举措,化解业界和消费者的诸多疑虑。
在英国,电子商务收入占GDP比重已经超过了10%,而中国才6.9%。可以看出,我国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业离产业天花板仍有很大的距离。有专家就估计,我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增长速度有望保持在20%左右。其中,支撑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动力源之一,就是社交电商逐渐跃起的强劲势头。
社交电商已然崛起。根据行业报告,虽然大众在电脑或移动客户端上会进行很多操作,但大部分时间还是会花在常用的社交网络平台。基于此,2014年,世界著名的社交网络Facebook和Twitter已经开始测试“购买”功能。2015年,Facebook引入了很多线上的店铺,在APP上也设置了转账及私信功能。而Twitter自然也不甘落后,它在今年6月推出了系列新的产品,并吸引了10万零售商家入驻。
在这个潮流的驱动下,2013年美国在社交购物方面就取得了26.9亿美元的营收,比去年增加近60%。在中国,社交电商一时也是互联网大佬的“香饽饽”。2014年,腾讯微信与京东商城合作,开放微信公众平台、发力微信支付。针对此举,电商大佬阿里巴巴以5.86亿美元入股新浪微博,在淘宝网页封杀微信端口,开拓了来往、微淘等社交平台。可谓热闹非凡。而随着微信、陌陌、微博等社交平台的日渐火爆,不少人纷纷在朋友圈中刷屏面膜、化妆品、奢侈品等,一时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有数据显示,我国已经拥有超过5亿的社交媒体用户,在全世界都算“相当热爱社交”的国家。
相比英美等国主要社交用户为在校大学生、购买力相对不足等特征,中国在社交电商上有着天然的优势。毕竟我国社交电商的主要用户大都为80后,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较为体面的收入,相对可支配收入更为充裕,因此社交电商的成果也更为丰硕。仅以微信为例,2014年京东微信一家就吸引了超过3.75亿人参与和互动。京东微信的购物主体中已婚用户占比达58%,他们是数十年内大众消费的主力军。2014年8月,Smart汽车在社交应用程序微信上举行了一次限时抢购,3分钟卖出388辆车。同年9月,尼尔森公司做了一项调查,发现40%的中国网购者乐于通过微信或其他类型的通讯工具分享自己的购物体验。
很明显,社交电商有其独特优势。它有利于将具有相同兴趣和消费习惯的人群黏在一起,形成共同的朋友圈,通过信息分享与情感诉求,从而升华其经济价值,达到扩大消费的目的。正是把握到这样一个阶段性特征,所以在中国有很多中小企业及个人通过社交平台,进行创业创新。仅仅在微商这一块,2015年我国至少就有1000万人,实现年交易流水约650亿元。他们也有望在不断进行业态更新的市场经济中创造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
社交电商虽然是以小博大,以寡博众,但由于其自身定位的先天性不足,以及客观环境的限制,目前仍面临不少困难需要克服。
困境一:熟人圈不容易造成产品海量传播。社交电商刚开始兴起时,一些在社交平台熟人圈里做生意的人,只要不频繁刷产品图片和文字,其他人还是可以接受,甚至尝试模仿和购买。但是,熟人圈中人和人的关系虽然较强,但互相之间的影响力往往较弱。如果尽是广告消息,就很容易引发别人反感。这也是为什么微信最近正下大力气帮助用户纯净朋友圈的原因之一。
困境二:将人作为传播对象,容易滑入 “传销”陷阱。国美、苏宁等实体店在进行 渠道推广时,一般是先覆盖一、二线城市,然后招聘加盟商,逐步将渠道顺延至三四线城市,这种推广过程一来是速度慢,二来是成本高,另外也较难实现全覆盖。而在社交电商中,每个人的“分享”动作都容易成为“朋友”推广的传播方式和销售途径,这种推广过程效率肯定相对较高,在覆盖范围上也能更广泛。但如果有些“朋友”只注重招“代理”,强调拉人头、多重返利,而忘记了卖产品的本来目的,忽视了对产品质量的追求,实质上就和传销差不多了。事实上,目前确实有很多微商确实在以扩大代理层级为盈利点,而不关心产品和消费者。这也是为什么微商近来被广为诟病,认为“搞微商就是搞传销”的重要原因。
困境三:一旦购买到假货次货,维权不易。就当下情况而言,不管传统销售方式存在多少缺点,但至少在内部管理、信誉评价以及外部监管机制上,比社交电商完善许多。现在一些利用微信进行网络招嫖、传播不雅视频、发红包赌博的事实表明,微信等社交平台仍是犯罪的高发区之一。有关部门对微信等社交平台的监管也较为滞后。一些人利用微信等,刻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并不是没有,而且数量不在少数,但相应的执法、监管等未完全到位。可以说,在初创期快速发展了一段时间后,如果社交电商未真正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和法治环境,那么就很难真正实现突破性的发展。
因此,要使社交电商真正成为电子商务的“中流砥柱”,首先必须采取多种举措,化解业界和消费者的诸多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