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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闽常综[2019]6号)收悉.省政府高度重视,唐登杰省长、李德金副省长作出批示,要求省海洋渔业局抓紧研究、组织落实.省海洋渔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省领导的批示精神,落实整改工作.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