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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威把教育的价值分为“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内在价值是就某一事物自身的意义而言;工具价值即外在价值,是就某一事物能达到的外在的目的而言的。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催化剂”,兼具“内在”与“工具”的双重价值。是对员工技能进行投资的重要形式之一。现代管理学的观点: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农村中小企业必须注意发挥人的作用,围绕人来构筑企业的核心能力。这样,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作为开发和发展人力的基本手段,已突破其原本的纯教育意义,不仅成为促进现代农村企业发展、管理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更是加快农村学习型社会建设,迅速提高新型产业工人的综合素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有效手段。通过对我国目前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的供需现状进行分析,我认为,现阶段的农村中小企业在急促的经济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仍处于初级阶段,唯有打破国家、企业、员工三个层面的限制,农村中小企业的员工职业培训才能彰显其最有效的作用。初步设想为:政府要加大扶持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其员工职业培训的实践中,继续实施加强引导、分类扶持的方针,主要从对政策法规的制定、完善、执行、检查,对员工职业培训相关管理机构的关系调整和职责再分配,规范劳动力市场与职业资格认证,确保财政投入,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作用。
1、健全法律支持体系
法律是农村中小企业运行的外部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保障。世界各国都在不同阶段出台了相应的法律,其目的就是保障自由竞争、鼓励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国政府部门应改革立法司法制度,建立以《中小企业基本法》为基础的专项法律。在《劳动法》等基本法的基础上,根据农村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涉及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方面的专项法规制度。从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影响来看,当前我国政府面临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难题处于举足并重的地位,农村中小企业在转移富余劳动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鉴于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的优越性缺失,国家政府部门总是把培训的重点放在城市的下岗再就业培训。因此,眼下政府部门可以制定农村中小企业员工培训计划(总则试行),修订完善《职业教育法》,将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纳入职业教育的体系,并对其进行更为细致的规范,从法律上保证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和学校职业教育的同等地位。以调整《民办教育促进法》为着眼点,规范盈利性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员工之间的关系,重新确定其主管监督部门,约束其行为,避免这些培训机构因超经济行为而侵犯农村中小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农村中小企业员工可以按照其综合配套文件中职业培训补贴方式的规定获得职业培训的扶持。职业培训补贴一般由参加培训人员凭相关证明和收费票据,向培训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对生活确有困难、无力垫付补贴范围内培训费的,由定点机构采取帮扶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培训券等补贴方式。探索建设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体系。如此一来,农村中小企业的相关部门若能把覆盖农村的职业培训体系加以明确的政策导向,必将有效减少培训的尴尬。
2、健全政府管理职能
为了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中国政府将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作为一项推动和加速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加强培训是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需要健全管理机构。韩国、美国等对中小企业职业培训高度重视,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与员工职业培训的过程中,必须通过一定的管理机构予以实施。目前,我国中央一级为(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省一级为(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管理局;地方一级还没有形成较为有效的管理机构。根据目前的发展形势,农村中小企业所处区域应借此东风,趁势努力调整改革相应的管理机构,设立农村中小企业管理站或农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其次,要转变政府职能,旨在解决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问题。就其本质而言,即是政府在从计划经济体制转换为市场经济体制的时代背景下,从全能政府走向效能政府,从无限政府走向有限政府,从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从控制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所设立的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与政府其它有关部门进行横向协调工作,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供管理咨询与培训。农村中小企业管理机构是我国区域内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组织和管理者,应改革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积极与职业资格认证部门合作,改革原有的员工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分别属于培训机构(包括学校)和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两类体系。各级农村中小企业的职能部门,应将职能范围内的相关事项进行职责分配和再调整,与职业教育、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尽量避免“门多公章多”的混乱,以便达到归口管理,“一站式”服务体系的完善。
3、健全财政保障体系
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是促进我国走发展城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有效保障。根据Y·Murata(2002)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理论,以发展中国家的工农业经济结构之间相互依赖的角度来分析工业化进程。其含义是:农业生产中工业品投入比重过低使生产陷入供给主导型的低水平陷阱;而居民对工业品的消费支出占总消费的比重过低会导致需求型的低水平发展陷阱。因此,结构转型应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中间产品生产成本的途径来解决。从这种低水平陷阱走向工业化意味着农业必须更多地采用迂回生产方式,居民更多地消费工业制成品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农业高产出将通过创造需求来促进工业化,而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农村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必须要通过有效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来完成,而其最根本的保障机制则是财政体系。根据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国家是职业培训中的最大受益者,理应对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进行有效的资金投入。
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对于落后的地区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营业税免交3-5年,或在创业前几年减免50%-80%的税收。法国政府还规定,落后地区的中小企业每创造一个就业机会减免一万元的所得税。从国际经验看,我国进入了城乡互动发展阶段,地方相应的政府部门要积极完善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提供长期有效的低息援助贷款扶持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的力度,将财政对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的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的范围,确保专用基金的长效运行。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在农村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人口的优势上给予财政优惠,给予减免税收的鼓励。对于员工职业培训效果显著的农村中小企业给予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配以相关的融资支持,为其发展壮大投资发展空间。此外,教育主管部门与政府应职责分明,恪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培训市场准入,在劳动部门的相应执法机构的监督下让市场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以便形成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的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政府扶持下的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属于宏观的层面,在培训的具体实施上,农村中小企业还需把握其自身与市场竞争的现实,创造可培训的硬性条件与平台,从提升培训主体在组织中的角色、了解培训客体多方面的需求、明确培训内容的系统性、丰富培训手段和方法以及建设发展企业培训文化五大要素入手,提高培训的系统性和实用性,妥善处理培训的有效供给问题,力求培训效果的宏观与微观相结合。
(本文获得2006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农村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对策研究”[课题编号:0608037C]资助)
作者简介:
1赵本纲(1982—)湖南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职业教育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2唐玉凤(1957—)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书记,硕士导师,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职业教育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1、健全法律支持体系
法律是农村中小企业运行的外部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保障。世界各国都在不同阶段出台了相应的法律,其目的就是保障自由竞争、鼓励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国政府部门应改革立法司法制度,建立以《中小企业基本法》为基础的专项法律。在《劳动法》等基本法的基础上,根据农村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涉及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方面的专项法规制度。从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影响来看,当前我国政府面临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难题处于举足并重的地位,农村中小企业在转移富余劳动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鉴于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的优越性缺失,国家政府部门总是把培训的重点放在城市的下岗再就业培训。因此,眼下政府部门可以制定农村中小企业员工培训计划(总则试行),修订完善《职业教育法》,将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纳入职业教育的体系,并对其进行更为细致的规范,从法律上保证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和学校职业教育的同等地位。以调整《民办教育促进法》为着眼点,规范盈利性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员工之间的关系,重新确定其主管监督部门,约束其行为,避免这些培训机构因超经济行为而侵犯农村中小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农村中小企业员工可以按照其综合配套文件中职业培训补贴方式的规定获得职业培训的扶持。职业培训补贴一般由参加培训人员凭相关证明和收费票据,向培训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对生活确有困难、无力垫付补贴范围内培训费的,由定点机构采取帮扶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培训券等补贴方式。探索建设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体系。如此一来,农村中小企业的相关部门若能把覆盖农村的职业培训体系加以明确的政策导向,必将有效减少培训的尴尬。
2、健全政府管理职能
为了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中国政府将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作为一项推动和加速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加强培训是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需要健全管理机构。韩国、美国等对中小企业职业培训高度重视,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与员工职业培训的过程中,必须通过一定的管理机构予以实施。目前,我国中央一级为(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省一级为(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管理局;地方一级还没有形成较为有效的管理机构。根据目前的发展形势,农村中小企业所处区域应借此东风,趁势努力调整改革相应的管理机构,设立农村中小企业管理站或农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其次,要转变政府职能,旨在解决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问题。就其本质而言,即是政府在从计划经济体制转换为市场经济体制的时代背景下,从全能政府走向效能政府,从无限政府走向有限政府,从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从控制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所设立的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与政府其它有关部门进行横向协调工作,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供管理咨询与培训。农村中小企业管理机构是我国区域内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组织和管理者,应改革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积极与职业资格认证部门合作,改革原有的员工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分别属于培训机构(包括学校)和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两类体系。各级农村中小企业的职能部门,应将职能范围内的相关事项进行职责分配和再调整,与职业教育、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尽量避免“门多公章多”的混乱,以便达到归口管理,“一站式”服务体系的完善。
3、健全财政保障体系
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是促进我国走发展城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有效保障。根据Y·Murata(2002)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理论,以发展中国家的工农业经济结构之间相互依赖的角度来分析工业化进程。其含义是:农业生产中工业品投入比重过低使生产陷入供给主导型的低水平陷阱;而居民对工业品的消费支出占总消费的比重过低会导致需求型的低水平发展陷阱。因此,结构转型应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中间产品生产成本的途径来解决。从这种低水平陷阱走向工业化意味着农业必须更多地采用迂回生产方式,居民更多地消费工业制成品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农业高产出将通过创造需求来促进工业化,而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农村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必须要通过有效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来完成,而其最根本的保障机制则是财政体系。根据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国家是职业培训中的最大受益者,理应对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进行有效的资金投入。
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对于落后的地区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营业税免交3-5年,或在创业前几年减免50%-80%的税收。法国政府还规定,落后地区的中小企业每创造一个就业机会减免一万元的所得税。从国际经验看,我国进入了城乡互动发展阶段,地方相应的政府部门要积极完善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提供长期有效的低息援助贷款扶持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的力度,将财政对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的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的范围,确保专用基金的长效运行。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在农村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人口的优势上给予财政优惠,给予减免税收的鼓励。对于员工职业培训效果显著的农村中小企业给予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配以相关的融资支持,为其发展壮大投资发展空间。此外,教育主管部门与政府应职责分明,恪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培训市场准入,在劳动部门的相应执法机构的监督下让市场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以便形成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的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政府扶持下的农村中小企业员工职业培训属于宏观的层面,在培训的具体实施上,农村中小企业还需把握其自身与市场竞争的现实,创造可培训的硬性条件与平台,从提升培训主体在组织中的角色、了解培训客体多方面的需求、明确培训内容的系统性、丰富培训手段和方法以及建设发展企业培训文化五大要素入手,提高培训的系统性和实用性,妥善处理培训的有效供给问题,力求培训效果的宏观与微观相结合。
(本文获得2006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农村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对策研究”[课题编号:0608037C]资助)
作者简介:
1赵本纲(1982—)湖南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职业教育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2唐玉凤(1957—)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书记,硕士导师,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职业教育管理,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