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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有被动义,为被动范畴。"给"是不同于"被"的被动范畴,前者扩展带不完整论元结构的vP,后者扩展带完整论元结构的vP。"给"可以受致使范畴与"被"类被动范畴的扩展,因其形态独立而不能跟动词融合,且阻止动词进一步移位。为满足上层功能范畴如致使范畴与"被"类被动范畴的形态要求而移位,这使它表现出"把"与"被"的用法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