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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通过一种规则使人们的行为按照一定的方向和轨迹行进,以期达到预定秩序,而自然灾害则是人们的无准备的行为所产生的一种破坏性后果。为了避免破坏性后果的发生,或使破坏性后果减少到最小,就需要用法律规制人的无准备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的预防性功能更能达到法律的自为状态。要实现法律的这种预防性功能,不仅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更为重要的是执法主体要切实地执行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