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宣汉县于2002年即将续修县志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地方志编委会。由县长任主任,县“四大家”常务副书记、副主任、副县长、副主席任副主任,并召开编委会审议、通过了续编县志及乡镇、部门志方案及县志总编、副总编,落实了专项经费。县委、县府下发了有关文件,成立了县志总编室。还由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县志续编及乡镇志、部门志工作动员会。举办了全县修志人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