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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不断通过设立各种投融资平台的方式从各类银行借贷融资,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在当前我国刺激经济复苏的过程中,大量新增银行贷款流向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目前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在地方政府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地方经济,改善民生,创造政绩,纷纷组建各种类型融资公司,导致了信贷投放的增长异常迅猛,从而形成了地方政府巨额债务,一旦融资平台运营失败,地方政府承担着巨大的债务风险,这种风险一旦爆发,严重危及到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偿付能力有待提高。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主要的作用是为地方政府融资,公司缺少突出的主营业务和充足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政府划拨的土地、股权作为资产,在融资中较多地依靠政府的财政进行担保,这则造成了地方融资平台的高负债率。假若依靠土地和税收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出现大幅度下滑,则会直接威胁地方财政的偿付能力,从而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难以履行其偿债的义务,这部分贷款最终将成为银行的不良资产。同时,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公司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形成“多头融资、多头授信”的格局,银行的债务管理较为困难。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来源过度集中于银行。融资来源过度依赖于银行会导致资本成本刚性化。银行为承担对企业贷款的主渠道作用,在自身资产负债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不得不用高成本融通资金,以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融资渠道单一化导致融资风险最大化。由于融资渠道单一化,当企业经营不善时,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必然导致企业变卖资产以至破产,企业难以借助改善融资结构分散和转移风险负担。实际上企业风险已转化为银行负担,这不仅弱化了企业融资的风险感,使企业缺乏进行融资风险结构调整的内在动力,而且使银行成为融资风险的承担者,阻碍银行的商业化进程。
(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治理结构不健全。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很不健全,缺乏严格的管理规范。一些平台运作的规则制度和责任划分等都缺乏相应的规范,尤其是平台的高管人员,大多是由原政府官员担任,缺乏必要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及风险防范常识。因此在投融资的过程中往往容易发生重大的决策失误。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的改进措施
(一)增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偿付能力。调整优化存量结构、实行总量控制。银行当前既不能放任该类贷款继续增加,聚集信用风险,也不能操之过急,快速压缩贷款规模,使项目烂尾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目前的主要工作是管理好存量贷款,保证信贷资金的合规使用,同时调整优化贷款结构。对于问题贷款,首先得保证利息偿付顺畅,同时通过分期还款计划逐步压缩贷款规模。为防止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建议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实行总量控制,其贷款余额不应超过全部实质性贷款比重的10%,最高不超过15%。在接近上限临界点时,应优先选择综合风险较低或融资层级较高的客户。
(二)拓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为解决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金来源单一的问题,应该加强融资渠道的建设,使融资渠道多样化。使来自银行系统的融资额与其他渠道的融资额大致持平。如果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下面有上市公司,可以考虑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定向增发或者配股,或以平台下面的公司作为主体,在中央给定范围内发行公司债或企业债,通过评级、承销以及发债的担保,使得若干部门对平台公司同时负起监管责任。另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还可以通过信托方式、股权融资方式、产权交易方式等多渠道募集资金。上述举措,不仅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政府融资平台风险,而且往往具有相对较高的透明度以及相对较严格的自我约束,促进了项目投融资行为的规范化。
(三)规范地方政府平台投融资项目管理。 国家应该制订统一法律法规,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严格限制在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公共工程等特定领域。应当坚持一个原则,凡是民营企业能做的事情,尽量让民营企业做;只有民营企业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才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来做,以解决市场失灵或市场不能的问题。政府投资的范围大体集中在社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部分重大基础工业项目以及国防、航天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等方面。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采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方式,慎重科学决策。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项目跟踪审计和检查工作,加强对项目的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建立健全项目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
(作者单位为邢台市人民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员 )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偿付能力有待提高。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主要的作用是为地方政府融资,公司缺少突出的主营业务和充足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政府划拨的土地、股权作为资产,在融资中较多地依靠政府的财政进行担保,这则造成了地方融资平台的高负债率。假若依靠土地和税收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出现大幅度下滑,则会直接威胁地方财政的偿付能力,从而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难以履行其偿债的义务,这部分贷款最终将成为银行的不良资产。同时,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公司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形成“多头融资、多头授信”的格局,银行的债务管理较为困难。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来源过度集中于银行。融资来源过度依赖于银行会导致资本成本刚性化。银行为承担对企业贷款的主渠道作用,在自身资产负债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不得不用高成本融通资金,以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融资渠道单一化导致融资风险最大化。由于融资渠道单一化,当企业经营不善时,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必然导致企业变卖资产以至破产,企业难以借助改善融资结构分散和转移风险负担。实际上企业风险已转化为银行负担,这不仅弱化了企业融资的风险感,使企业缺乏进行融资风险结构调整的内在动力,而且使银行成为融资风险的承担者,阻碍银行的商业化进程。
(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治理结构不健全。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很不健全,缺乏严格的管理规范。一些平台运作的规则制度和责任划分等都缺乏相应的规范,尤其是平台的高管人员,大多是由原政府官员担任,缺乏必要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及风险防范常识。因此在投融资的过程中往往容易发生重大的决策失误。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的改进措施
(一)增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偿付能力。调整优化存量结构、实行总量控制。银行当前既不能放任该类贷款继续增加,聚集信用风险,也不能操之过急,快速压缩贷款规模,使项目烂尾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目前的主要工作是管理好存量贷款,保证信贷资金的合规使用,同时调整优化贷款结构。对于问题贷款,首先得保证利息偿付顺畅,同时通过分期还款计划逐步压缩贷款规模。为防止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建议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实行总量控制,其贷款余额不应超过全部实质性贷款比重的10%,最高不超过15%。在接近上限临界点时,应优先选择综合风险较低或融资层级较高的客户。
(二)拓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为解决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金来源单一的问题,应该加强融资渠道的建设,使融资渠道多样化。使来自银行系统的融资额与其他渠道的融资额大致持平。如果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下面有上市公司,可以考虑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定向增发或者配股,或以平台下面的公司作为主体,在中央给定范围内发行公司债或企业债,通过评级、承销以及发债的担保,使得若干部门对平台公司同时负起监管责任。另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还可以通过信托方式、股权融资方式、产权交易方式等多渠道募集资金。上述举措,不仅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政府融资平台风险,而且往往具有相对较高的透明度以及相对较严格的自我约束,促进了项目投融资行为的规范化。
(三)规范地方政府平台投融资项目管理。 国家应该制订统一法律法规,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严格限制在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公共工程等特定领域。应当坚持一个原则,凡是民营企业能做的事情,尽量让民营企业做;只有民营企业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才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来做,以解决市场失灵或市场不能的问题。政府投资的范围大体集中在社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部分重大基础工业项目以及国防、航天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等方面。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采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方式,慎重科学决策。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项目跟踪审计和检查工作,加强对项目的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建立健全项目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
(作者单位为邢台市人民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