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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2004年10月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实现采管彻底分离。中心下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和三个采购科室。综合科的主要职能有:中心文秘、人事、档案、局域网络管理;供应商资质审核并建立供应商库和专家库;后勤保障、发布采购信息;接受供应商的投诉;监督工作人员搞好采购服务。2005年综合科按照“抓管理、促规范”的工作方针,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推动了中心采购工作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