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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在一定条件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满足其维持一定生活水平或质量之需要的权利。社会保障权是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格局基本形成,加之2004年3月我国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国家建立和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条款,针对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建立合理的筹资机制、建立分层分类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和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制度、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法可依、农民的保障权依法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