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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晋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将病死猪肉销售到市民餐桌上的案件。案中查扣到病死猪肉达1892.3公斤,涉及参与收购、出售、运输、加工等环节的经营者共11人。经办案机关查明,该案主犯吕某于2013年3月至10月,在晋安区租用一仓库作为销售窝点,从晋安区某乡镇多家私人养猪场收购并捡拾病死猪肉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