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校招生中迁移少年面临省内统筹的藩篱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ql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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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从一个中学生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的真实经历,可以发现现行的教育设置给尚处花季的中学生及其家长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本文认为我国中学教育制度的某些方面的合法性值得质疑,采取适当的措施方法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
  关键词高考移民 流动人口 中学教育 教育平等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319-01
  
  一、一个中学生在上海读初中的遭遇
  本文的案例来自上海一个求学少年的经历。李男1969年生,老家是黑龙江人,他16岁即来到上海。现在上海青浦区开有一家制衣厂,投资一百万元,家庭在上海有住房两套。膝下育有一女,叫李岚。现在正上初中,后年读高中。孩子尚小,13岁。学校告知李男,孩子在上海读高中并参加高考是不合符政策的。因为上海没打算让外地学生在本地参加高考,所以也拒绝他们在上海读高中。如果李岚要回黑龙江读高中的话,通常情况下要参加一个初中升高中的入学考试,而上海的初中教材与黑龙江的教材是不一样的,所以建议李的女儿明年转到黑龙江去读书,以免影响初中升高中的考试成绩。李男的母亲是韩国人,由于韩国的社会保障条件好,李的父亲去世后母亲又回到了韩国居住;李南还有一姐一兄,但都定居在国外。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小孩子的自控力很差,又没有其他亲属在黑龙江,让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只身在东北,李男没这个胆量。为这事他愁断肝肠,13岁是个特敏感的年龄,刚好青春期萌动,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尚且处于多事之秋,更何况一个独居东北的女生。他不禁要问,国家到底是怎么了,是什么要逼着他亲离子散,他合法经营合法创造,为什么孩子就不能正常安全地上学读书呢。作为对他的疑问的回应,我们要研究探寻的是:是什么造成李家孩子求学的困难?这些社会设置具备合法性吗?
  二、李家孩子求学困难的原因分析
  中国目前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对高中阶段不做强制要求。与技校不同,中学基本上是基础教育,考上大学是读高中的主要目标。但是高校招生不是全国统一的,而是各省统筹。而且为了人才的多元化,现在各省的中学教材和高考命题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一个学生要在户籍地以外的省市读高中的话,按照当前的政策,他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因为每个省的高校拟招生总量是高考前已经确定的了,如果接受了外地的考生就意味着本省生源考生的录取比例下降了。为了维护本地的利益,各省普遍采取省内统筹、严格控制外省籍学生在本省参加高考的策略。在这种情况下,考生较多的省份通常高考的录取比例就较低,也就是说同样学习成绩的孩子在不同的省份,他们被高校录取的概率是不一样的。为了反对这种地域歧视,人们用脚投票,于是在中国出现了高考移民现象。但是各省的户籍并不是轻易能够办到的,尤其是上海、北京的户籍更是难上加难,本文调查的个案正好在上海。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学校教育是社会等级再生产的机制,教育资源的不均等占有会产生对原有社会等级的再生产效应。本文反映的不是上述这种学术界通常表达的教育阶层的不公平,而是地域的不公平;而且这种现象不像前者那样根深蒂固、难于治理,它只是制度设计的偏误,通过再认知,可以通过制度创新轻易解决,但前提条件是人们已将平等视为中学教育的根本价值。
  三、对策措施
  教育公平是政策制定的首要价值选择,教育公平是指公民能够自由、平等地分享当时、当地公共教育资源的状态。教育机会均等一般包括起点平等、过程平等、结果平等三个方面。而起点——初始条件的差异会导致不同的发展路径。人们常常把教育机会的占有看作社会政策公平、公正的一個标尺。一个好的公平的教育政策具有缩小社会分化的正功能,是“断裂”社会的融合剂,而排斥性的教育政策只会加剧社会的不平等。
  目前的政策是在高考问题上照顾一省之内的平等,而全国范围则是不平等的。是否有一种制度既能实现教育的多元化,又能实现全国范围的平等呢。理论上说是有的,而且很容易实现。可以设想如下这样,每个省都在中央的指导下自主地开展教育事业。但是在最后高校招生时按照统一的升学率分配招生名额。也就是报考的人多,给予的招生名额就多,这样无论学生在哪里参加考试所面临的竞争都是一样的,都面临与同龄人依据同一被录取比例计量的同烈度同强度的竞争。本地学校也没有必要非得赶孩子回家乡读书,因为外乡人的存在不影响本地的招生录取比例(比例是根据报考人数统一划定的)。这样,就杜绝了在外地学习的考生一定要回原籍参加高考的悖谬了。这项制度设计既实现了平等,也解放了学生,让每一个成长起来的祖国的花朵都平等地沐浴阳光。这样他们内心会对社会充满感激,大大增加对当今社会的认同度和归属感;而不是由于教育制度的不公平而在他乡流落飘零地成长,尝尽人间无谓的悲苦辛酸,结果爱党爱国口是心非。唯有受教育权利平等、机会平等,才能有效地避免问题少年的出现;司法机关打击犯罪也才具备理论上的合法性,才能理直气壮地将和谐社会理念贯彻到底。
  
  参考文献:
  [1]杨善华,谢立中.西方社会学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张涟漪.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政策研究—以贵阳市为例.贵州大学图书馆:贵州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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