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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营科技型企业是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是高新技术开发的主力,而加强产学研合作体系的建设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方法,本文以温州为例,经过抽样调查,在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分析了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现状和问題,并提出了相关发展思路。
关键词:自主创新 民营科技型企业 产学研合作体系
基金项目:温州科技局软科学资助项目(编号:R20060032)研究成果
一、前言
国家十一五规划中,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升级是核心战略,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则是关键,也是近年来在政府和学界频繁出现的关键词。许多成功的企业经验也证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首先要在产品技术上取得优势,而有无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将决定竞争的成败,
据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的有关统计,近年来民营科技企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各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主力军,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民营科技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0%以上。在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民营科技企业占80%,广州、深圳占90%,浙江占95%。
但必须看到,多数民营企业或局限在传统产业,或虽在新兴产业,但却处于中低端市场,还在延续低技术、低价格的竞争模式,这使企业发展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民企还将面临着国际技术壁垒和反倾销调查。如果民营企业再不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就不可能形成核心竞争力,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
而不少企业表示“已有联合关系”,是引发再次合作的一个动机,说明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对产学研合作的成功是非常重要的,产学研合作失败的实例中多数是双方在初次不了解的情况下发生的,而目前的“了解和信任”多数是通过“熟人”来实现的,但这一点对于规模和知名度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比较有难度,
作为科研与产业的中间环节和重要枢纽,科技中介机构作用微弱,使得产学研合作多数处于自发分散状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因缺乏市场用作的模式,在人员配置和经费上又有局限,同时在企业中也欠缺知名度和信誉度,62.1%的企业认为本地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或者欠缺,在对八家知名科技型企业的访谈中,发现几乎所有企业对本地区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知之不多,有2家企业甚至对这些中介服机构一无所知。其作用不明显,从而导致科研机构和企业间的缺少了这一相互了解的桥梁。
5、在产学研合作体系的利益分配机制上缺乏有效的协调和良性运行机制
产学研合作中,合作各方目标的不一致以及利益分配的不均影响着合作的成功率。
高校或研究所重视实验室的研究结果,只求试验成果能够达到企业要求,这样的结果对高校人员来说足够。但企业追求的是将技术成果转化为直接生产力,需要成果的后继开发或称之为成果产业化,在调研企业中,很多企业为开发出的产品的市场前景担忧,或者根本就怀疑研究单位是否能提供企业所需的成果,这表明企业对于研究单位确实存在着一种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就来源于校企之 间追求目标的不一致。
同时,利益分配不合理,也制约了高校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根据对高校科研院所调查,影响双方合作的主要因素中,权益分配不当占49%,其他因素占25%,人际关系不协调占19%。由此可见,利益分配合理与否在高校产学研合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利益分配、成果分享上政策与法规不健全,影响了合作的积极性。由于高校与企业管理分属两个系统,协调配合程度不够,目标与实施往往出现不一致现象,使产学研合作难以实现良性循环。
6、在信用问题上缺乏监督机制,困扰产学研各方合作
讲究信用是产学研各方形成良性互动的基础。缺少信用不仅会增加产学研合作中的交易成本,使各方的利益遭受损失,还会使社会总福利减少。
3、政府牵头,联合行业协会建立有效的产学研监督机制
统一制定产学研合作中成果所有权和利益的分配原则,减少可能的摩擦,政府可积极利用其组织、管理、协调等职能进行干预,联合行业协会加强企业自律,减少产学研合作中的机会主义和败德行为,并利用监督、强制作用,加强对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合同的监督和保障力度,保障合作关系的长期稳定和有效,使产学研合作在正规、有序的环境中顺利进行,例如,组织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同业信用体系,引导企业建立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独立信用体系。
4、促进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间的人才流动。
政府可鼓励科技型企业以组建项目组的形式招聘高校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并项目进展期间内减免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科技人员可以在原岗位和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在使用其研究成果的民营企业兼职担任技术顾问;倡导科技园区人才互换计划;一方面企业将在校研究生派到合作项目工作两年,以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教师、研究人员可以保留原有身份职务派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参与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创业。
(作者单位:温州大学)
关键词:自主创新 民营科技型企业 产学研合作体系
基金项目:温州科技局软科学资助项目(编号:R20060032)研究成果
一、前言
国家十一五规划中,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升级是核心战略,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则是关键,也是近年来在政府和学界频繁出现的关键词。许多成功的企业经验也证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首先要在产品技术上取得优势,而有无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将决定竞争的成败,
据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的有关统计,近年来民营科技企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各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主力军,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民营科技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0%以上。在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民营科技企业占80%,广州、深圳占90%,浙江占95%。
但必须看到,多数民营企业或局限在传统产业,或虽在新兴产业,但却处于中低端市场,还在延续低技术、低价格的竞争模式,这使企业发展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民企还将面临着国际技术壁垒和反倾销调查。如果民营企业再不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就不可能形成核心竞争力,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
而不少企业表示“已有联合关系”,是引发再次合作的一个动机,说明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对产学研合作的成功是非常重要的,产学研合作失败的实例中多数是双方在初次不了解的情况下发生的,而目前的“了解和信任”多数是通过“熟人”来实现的,但这一点对于规模和知名度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比较有难度,
作为科研与产业的中间环节和重要枢纽,科技中介机构作用微弱,使得产学研合作多数处于自发分散状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因缺乏市场用作的模式,在人员配置和经费上又有局限,同时在企业中也欠缺知名度和信誉度,62.1%的企业认为本地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或者欠缺,在对八家知名科技型企业的访谈中,发现几乎所有企业对本地区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知之不多,有2家企业甚至对这些中介服机构一无所知。其作用不明显,从而导致科研机构和企业间的缺少了这一相互了解的桥梁。
5、在产学研合作体系的利益分配机制上缺乏有效的协调和良性运行机制
产学研合作中,合作各方目标的不一致以及利益分配的不均影响着合作的成功率。
高校或研究所重视实验室的研究结果,只求试验成果能够达到企业要求,这样的结果对高校人员来说足够。但企业追求的是将技术成果转化为直接生产力,需要成果的后继开发或称之为成果产业化,在调研企业中,很多企业为开发出的产品的市场前景担忧,或者根本就怀疑研究单位是否能提供企业所需的成果,这表明企业对于研究单位确实存在着一种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就来源于校企之 间追求目标的不一致。
同时,利益分配不合理,也制约了高校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根据对高校科研院所调查,影响双方合作的主要因素中,权益分配不当占49%,其他因素占25%,人际关系不协调占19%。由此可见,利益分配合理与否在高校产学研合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利益分配、成果分享上政策与法规不健全,影响了合作的积极性。由于高校与企业管理分属两个系统,协调配合程度不够,目标与实施往往出现不一致现象,使产学研合作难以实现良性循环。
6、在信用问题上缺乏监督机制,困扰产学研各方合作
讲究信用是产学研各方形成良性互动的基础。缺少信用不仅会增加产学研合作中的交易成本,使各方的利益遭受损失,还会使社会总福利减少。
3、政府牵头,联合行业协会建立有效的产学研监督机制
统一制定产学研合作中成果所有权和利益的分配原则,减少可能的摩擦,政府可积极利用其组织、管理、协调等职能进行干预,联合行业协会加强企业自律,减少产学研合作中的机会主义和败德行为,并利用监督、强制作用,加强对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合同的监督和保障力度,保障合作关系的长期稳定和有效,使产学研合作在正规、有序的环境中顺利进行,例如,组织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同业信用体系,引导企业建立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独立信用体系。
4、促进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间的人才流动。
政府可鼓励科技型企业以组建项目组的形式招聘高校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并项目进展期间内减免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科技人员可以在原岗位和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在使用其研究成果的民营企业兼职担任技术顾问;倡导科技园区人才互换计划;一方面企业将在校研究生派到合作项目工作两年,以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教师、研究人员可以保留原有身份职务派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参与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创业。
(作者单位:温州大学)